省金融监管局和省生态环境厅先后挂牌:新时代赋予新使命 新机构要有新作为
2018-12-14 07:39:53 来源:东南网 责任编辑:林雯晶 赵舒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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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时代赋予新使命 新机构要有新作为 东南网12月14日讯(福建日报记者 王永珍 潘园园)10月以来,新组建的省金融监管局和省生态环境厅先后挂牌,对外开展工作。一个多月来,两个部门严格按“时间表”“路线图”,蹄疾步稳推进改革,迅速进入新角色,开启新征程。近日,记者走访这两个部门,大家纷纷表示,新时代赋予新使命,新机构要有新作为。 此次机构改革,我省新组建福建省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整合相关金融管理职能,加强金融监管和服务职责,地方金融监管和服务的力量得到进一步强化。 记者了解到,10月24日正式挂牌成立后,省金融监管局找准定位、认真履职,积极主动与相关部门做好监管权责的交接工作,着力提升金融服务实体经济特别是服务民企质效,持之以恒做好金融风险防控和深化金融改革各项工作。承接、落实“7+4”监管责任,着手开展市场准入、监管规则、立法调研等基础性制度研究,推进地方金融监管综合平台建设,确保新增的小额贷款公司、融资担保公司、融资租赁公司、典当行、商业保理公司、区域性股权市场、地方资产管理公司等机构的监管职责接得住、管得好、不缺位、不跑偏。同时,推进金融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加强交易场所、互联网金融、非法集资、企业债券等金融风险防范化解工作。 针对一些上市公司遇到融资困难的问题,牵头出台《关于防范化解上市公司股权质押风险的指导意见》,建立省市联动的风险防范化解机制,设立总规模150亿元(首期20亿元)的纾困基金,发行总规模20亿元(首期10亿元)的纾困专项债,引导银行业机构市场化、法治化“债转股”支持上市公司尤其是民营上市公司健康可持续发展,“一企一策”协调研究上市公司帮扶措施。 省金融监管局局长薛鹤峰表示:“我们将全力做好服务实体经济、防控金融风险、深化金融改革三大任务,落实地方金融监管责任,推动地方金融发展方式转变,促进金融与经济良性循环、健康发展。” 10月30日,省生态环境厅挂牌成立,将对建立统一、权威、高效的生态环境监管体制,完善生态环境治理体系,提高生态环境治理能力,助推高质量发展发挥重要作用。 挂牌第二天,省生态环境厅就举办新闻发布会,向媒体通报今年以来全省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法规处、水环境管理处、大气环境管理处、土壤环境管理处以及监察总队有关负责人介绍各相关领域情况,并回答媒体记者提问。 “新起点,新作为。省生态环境厅以组建为契机,将进一步强化使命担当,守护好八闽的绿水青山,创造更多的民生福祉,让百姓有更多的获得感和幸福感。”省生态环境厅有关负责人表示,新组建的省生态环境厅,承担着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守护福建绿水青山的重任,全省环保系统干部职工将尽心竭力、忠于职守、开拓创新、锐意进取,坚持把党的政治建设摆在首位,坚决扛起生态环境保护的政治责任,坚决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深入推进国家生态文明试验区建设。 为全力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省生态环境厅将抓紧制定出台城市黑臭水体治理、水源地保护、农业农村污染治理等七大作战计划,确保到2020年全省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改善并继续保持全国前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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