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协委员大会发言(摘要)
2019-01-16 09:22:34 来源:东南网 责任编辑:林雯晶 赵舒文 |
促进我省集成电路产业发展 吴小颖委员代表九三学社福建省委会的发言:大规模集成电路对国民经济发展、产业技术创新和国家安全都极其重要。但目前我省集成电路企业的规模普遍偏小,自主掌控先进生产线核心技术和自主研发能力严重不足。 为此建议:一是加强专业技术人才引进和自主培养,发挥我省“台”和“侨”的优势,加大人才引进力度,加快我省高等院校相关学科建设,扩大急需人才培养规模。二是打造政产学研一体化创新及孵化体系,将现有公共服务平台、产研院等体系整合成立福建省微电子研究院,打造我省“学院+研究院+企业”和“研发+孵化+产业化”的集成电路政产学研协同创新驱动体系。三是创新产业扶持方式,将我省集成电路产业嵌入国家产业发展战略布局中,帮助和服务企业积极获取国家划拨的市场,参与国际标准和国家标准的制订,深化与台湾集成电路产业合作。四是加大政策和资金支持力度,在现有政策基础上,设立省级集成电路领域重大专项,对于小微初创企业在技术平台利用、启动专项等方面给予更优惠的政策支持。五是关注产业未来发展突破口,引导现有集成电路产业园区差别化发展,培育行业细分领域的隐形冠军,有针对性地满足下游应用需求。 深化闽港澳台文创产业融合发展 宋碧琪委员的发言:近年来,随着国家发出“一带一路”倡议及多项规划相继出台,闽港澳台融合发展面临新一轮的重大利好机遇期。文创产业作为闽港澳台交流合作的一项重要内容,有必要继续深入挖掘各自比较优势,为交流合作提供更好条件,助推中华文化走向世界。 为此建议:一是搭建闽港澳台文创产业立体化交流合作平台。由省相关主管部门牵头,整合闽港澳台政、产、学、研等具有代表性的组织资源,为闽港澳台文创从业者搭建常态化、一站式的合作交流平台。二是深耕中华文化内涵,共同培育文创消费市场。在统筹闽港澳台优质文化资源基础上,以福建为基地,联合打造一批具有代表性的中华文化创意旅游观光体验区。利用创意街区、创意小区等形式,通过实物、影像、仪式等各种不同载体,讲好闽文化、讲好中国故事,提升民众情感体验,培育民众文化消费习惯。三是携手合力,推动中华文化走向世界。抓住当下各项利好机遇,通过建立专项合作机制,集聚闽港澳台优秀的文创企业、品牌、人才等资源,联手打造具有民族特色、时代内涵的中华文化品牌。充分利用各种国际舞台和机会,加快推动中华文化“走出去”,提升中华文化软实力。 把“侨”的优势转化为福建发展的重要动力 何优仙委员代表侨联界的发言:福建是著名侨乡。然而,在推动海外侨胞参与我省高质量发展中仍存在一些困难和问题,比如,对侨商的服务意识有待提升,保护侨商合法权益的法律法规有待完善等。 为此建议:一是出台优惠政策。定期走访侨企,了解他们的生产发展情况,对土地、用水、用电、税收等方面问题进行集中梳理。通过政企联通互动,及时解决侨资企业的实际困难。二是完善服务机制。将招商引资目标任务清单化,明确产业招商方向,创新招商引资模式,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强化项目生成和跟踪服务,构建起项目招商主体、承接主体与服务部门无缝对接的服务体系。三是落实依法护侨。制定促进侨资企业发展的相关地方性法规,健全涉侨投诉纠纷解决机制,保障侨胞的各项权益,建立“侨企热线”和侨商法律服务平台。四是提供人才支撑。建立高校人才培养计划,完善校企合作培养机制,建立我省海外侨界高层次人才数据库,为侨企提供信息服务和对接载体,积极实施双语人才培训计划和民心相通的人脉滋养计划,坚持以项目为纽带,以海外华侨社团为依托,多渠道引进人才。 加快推进我省两大协同发展区建设 李晖委员代表福建师范大学省政协委员小组的发言:大力推进闽东北、闽西南两大协同发展区建设,是我省推进高质量发展的重要举措。当前仍面临如何打破地区的利益藩篱、如何形成合理分工格局、如何推动全面的协同发展等问题。 为此建议:一是打通利益链,促进区域共存共赢。强化利益共同体导向,统筹推动“产业—港口—城市”联动发展;强化沟通协调机制,共同制定城市协同发展规划、区域联动发展计划;以项目为导向推动相关职能部门协同发展,促进资源合理优化配置。二是延伸价值链,实现产业共生共融。建立产业联动机制,进一步形成分工合理、资源共享、优势互补的产业合作体系;完善协同发展区重点项目库建设,加强在制造业、旅游、现代农业、环保、物流等领域合作;构建政产学研联动机制。三是整合物流链,实现设施共通共享。积极推进跨区域交通基础设施的互联互通,推动一批重大合作项目落地;加快推动区内港口间的协同发展,提升港口服务能级和国际化水平;加快构建“海陆空铁邮”多式联运的物流通道,促进各种运输方式的无缝衔接。四是完善生态链,推动环境共建共担。加强生态环境的联防联治,加快制定生态环境准入清单,不断拓展生态环境合作领域。 金融支持小微企业发展 黄海委员代表经济界的发言:当前,制约银行为小微企业融资的主要因素有两方面:从小微企业自身来看,抗风险能力弱、信息透明度低、难以提供有效担保;从相关配套来看,担保和信用保险体系建设滞后,融资体系不完善、融资渠道单一,信息体系建设相对滞后。 为此建议:一是完善风险补偿机制。逐步形成小微企业、中介机构与银行之间“风险共担,利益共享”的互利局面。各级政府积极鼓励和引导信用担保机构加大力度,鼓励保险公司开办小微企业信用履约保险。二是扩充融资渠道。逐步完善VC(风险资本)和PE(私募股权投资)投资小微企业的渠道和机制。支持具有较好成长性和较高科技含量的小微企业通过资本市场上市融资。三是建立信息共享平台。政府发挥主导作用,整合分散在各部门的小微企业信息,为小微企业授信用信提供依据。进一步建立以小微企业、小微企业主、中介机构为主体,以信用登记、征集、评估和发布为主要内容的征信评价体系。四是完善金融产品和服务。金融机构逐步实现由粗放式经营向集约化经营转变,实现小微企业贷款管理专业化、集中化。同时,积极探索创新担保方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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