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福建省委办公厅 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分类推进人才评价机制改革的实施意见》
2019-01-23 16:41:50 来源:东南网 责任编辑:林雯晶 我来说两句 |
中共福建省委办公厅 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印发《关于分类推进人才评价机制 改革的实施意见》
近日,中共福建省委办公厅、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分类推进人才评价机制改革的实施意见》,并发出通知,要求各地各部门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关于分类推进人才评价机制改革的实施意见》全文公布如下: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分类推进人才评价机制改革的指导意见>的通知》,创新人才评价机制,发挥人才评价指挥棒作用,现结合我省实际,就分类推进人才评价机制改革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总体要求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及省委和省政府关于深化人才发展体制机制改革的决策部署,立足服务人才强省战略和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坚持党管人才原则,坚持服务发展,坚持科学公正,坚持改革创新,坚持以用为本,以科学分类为基础,以激发人才创新创业活力为目的,加快形成导向明确、精准科学、规范有序、竞争择优的科学化社会化市场化人才评价机制,努力形成人人渴望成才、人人努力成才、人人皆可成才、人人尽展其才的良好局面。 二、健全完善分类人才评价标准 (一)分类分层评价人才。以职业属性和岗位要求为基础,健全科学的人才分类评价体系。根据不同职业、不同岗位、不同层次人才特点和职责,坚持共通性与特殊性、水平业绩与发展潜力、定性与定量评价相结合,重在实际应用,重在产生效益,重在业内评价,分类建立健全涵盖品德、知识、能力、业绩和贡献等要素,科学合理、各有侧重的人才评价标准。加快新兴职业领域人才评价标准开发工作。加强对评价标准跟踪评估,建立评价标准动态更新调整机制。 (二)把品德作为人才评价的首要内容。注重德才兼备,加强对人才政治立场、科学精神、职业道德、从业操守等评价考核。倡导爱国奋斗、敬业奉献、诚实守信,强化社会责任,从严治理弄虚作假和学术不端行为,实行学术造假“一票否决”。各类人才在品德方面有突出表现,并受到相应表彰奖励的,在人才评价体系中设置相应权重。完善人才评价诚信体系,建立诚信守诺、失信行为记录和惩戒制度。 (三)凭能力、实绩、贡献评价人才。不唯学历、不唯资历、不唯论文,注重考察各类人才的专业性、创新性和履责绩效、创新成果、实际贡献。实行代表性成果评价,突出评价研究成果质量、原创价值和对经济社会发展实际贡献。着力解决评价标准“一刀切”问题,在区分不同行业、不同领域人才的基础上,建立以同行评价为基础的人才业内评价机制,合理设置和使用论文、专著、影响因子等评价指标,实行差别化评价,不求全责备,鼓励人才在不同领域、不同岗位作出贡献、追求卓越。 三、改进和创新人才评价方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