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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福建省深化高等学校考试招生综合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
2019-04-23 17:00:59 来源:福建省教育考试院
    

(三)深化普通高等学校考试招生改革

普通高等学校考试招生以普通本科招生为主。

1.考试科目、内容、时间与成绩构成

(1)科目设置。2021年起,普通高考科目由统一高考科目和普通高中学业水平选择性考试科目组成。统一高考科目为语文、数学、外语(含英语、俄语、日语、法语、德语、西班牙语)3门,不分文理。选择性考试科目由考生在物理、历史2门中选择1门,在思想政治、地理、化学、生物4门中选择2门。

(2)考试安排。语文、数学、外语3门统一高考科目考试和思想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6门选择性科目考试统一在每年6月份举行。外语科目考试含听力和笔试两个部分,待条件成熟后实行“一年两考”。

(3)考试成绩。高校招生录取总成绩由语文、数学、外语3门统一高考科目成绩和3门选择性考试科目成绩构成,满分750分。其中,语文、数学、外语科目每门满分150分,选择性考试科目每门满分100分。物理、历史成绩采用原始分计入高校招生录取总成绩;思想政治、地理、化学、生物成绩依据转换规则转换后计入高校招生录取总成绩,等级转换赋分办法另行公布。

2.选考科目要求。高校要根据专业人才培养对学生学科专业基础的需要,科学合理设置选考科目要求,并提前向社会公布。

3.改革高等学校招生录取方式。2021年起,按照物理科目组合、历史科目组合两类分列招生计划、分开划线、分开投档录取。普通高校依据语文、数学、外语3门统一高考科目成绩和考生自主选考的3门选择性考试科目成绩,参考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择优录取。本科院校招生实施“院校+专业组”平行志愿投档录取模式。高职专科院校招生继续实行专业平行志愿投档录取模式。

(四)推进高职院校分类考试招生改革

高职院校分类考试招生以高职(专科)招生为主,并作为高职院校招生的主渠道。2020年起,高职院校分类招生与普通高校招生相对分开,实行“文化素质+职业技能”评价方式,不再单独组织高等职业教育入学考试。

1.面向中职学校毕业生招生。高职院校招收中职毕业生,依据中职学校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和职业技能测试成绩,参考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择优录取。

录取总成绩750分,其中公共基础知识(德育、语文、数学、英语)的合格性考试和等级性考试成绩300分,专业基础知识的合格性考试和等级性考试成绩250分,职业技能测试成绩200分。

2.面向普通高中毕业生招生。高职院校招收普通高中毕业班学生,学生须参加职业适应性测试,依据普通高中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成绩,参考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及职业适应性测试结果择优录取。

录取总成绩750分,其中语文、数学、外语每门各占150分(原则上按普通高中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卷面分值100分的1:1.5比例转换),思想政治、信息技术、通用技术每门各占100分。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深化高考综合改革是科学选拔人才、提高教育质量、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举措。省级建立高考综合改革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各市、县(区)党委、政府要高度重视,建立相应的高考综合改革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制定推进高考综合改革各项配套政策,加强组织领导、统筹规划、系统设计,明确相关部门职责分工,加大教育、编办、人社、财政、公安、宣传、保密等部门之间的协同攻坚,确保高考综合改革顺利实施。

(二)加强条件保障

各级政府在组织、制度、人事、经费等方面,为实施高考综合改革提供强有力的条件保障,抓紧落实城乡统一的普通高中教职工编制标准,对高中学校可能出现的师资、教室、场馆、教学设备等资源短缺问题,要根据高中教育发展和考试改革要求做好充分准备,增强学校课程实施的基础能力;要努力搭建区域资源共享平台,解决资源不均衡的问题,满足学校实施高考综合改革的基本办学需求。普通高中学校要全面实施国家课程方案和课程标准,深化教学改革,创新机制、主动作为、深入挖潜,科学统筹教学资源,满足学生多样化选择的需求。各级招生考试机构要完善考试安全体系,加强队伍专业化建设,完善标准化考点建设,确保公平、有序、高效的考试秩序。

(三)加强工作落实

省教育厅修订完善福建省普通高中、中等职业学校学业水平考试和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实施办法。各级教育行政部门、招生考试机构要完善组织管理制度,深入实施高校招生阳光工程,加大信息公开,完善监督管理机制,加强诚信制度建设,严查诚信失范行为,确保考试招生公开公平公正。各高等学校要加强学校招生委员会建设,发挥招生主体作用,科学设置招生录取专业选考科目要求,规范招生管理工作,健全自律机制,创新招生管理模式,探索适应高考综合改革需要的人才培养模式,提高人才选拔与培养质量。各高中阶段学校要完善教学组织管理,建立选课走班教学管理制度,加强学生发展指导与选课指导,健全教学督导评估体系,强化综合素质评价管理与使用,提供真实有效的评价信息。

(四)加强宣传服务

各级各有关部门、各类学校要加强对高考综合改革政策、规定和要求的宣传、解读和培训,让社会各界全面准确了解改革方案,给考生和社会以明确稳定的预期,凝聚社会共识,夯实改革基础。要创新咨询服务方式方法,提高服务质量。加强舆情监测,及时回应社会关切,积极营造高考综合改革的良好社会环境和舆论氛围。





责任编辑:林雯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