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南网7月4日讯(福建日报记者 刘益清 通讯员 何金海 庄凌龙) 日前,第九届全国“人民满意的公务员集体”在京公布,曾被国务院命名表彰的“特别能战斗刑警队”晋江市公安局刑事侦查大队榜上有名。在喜迎新中国成立70周年之际,这个肩负盛誉20年的老典型,迎来新荣誉,备受各界瞩目。 晋江综合经济实力位居全国百强县(市)前列,外来人员约达百万。近年来,该市治安环境越来越好,群众的安全感、满意度越来越高,被评为全国2009—2012年度平安先进市、福建省2013—2016年度平安先进市。 平安背后,晋江市公安局刑侦大队功不可没。 能破案 快破案 鸭肉还没来得及下锅,警察就到了 在群众眼里,晋江市公安局刑侦大队的战斗力,体现在能破案、快破案上。 去年5月14日,家住晋江市灵源街道英塘社区的5名男子,怎么也没想到,警察这么快就找上门来。前晚,他们喝醉酒后顺手偷来5只鸭子,隔天刚杀了其中3只,鸭肉还没来得及下锅呢! “居然能要回损失,必须点赞!”拿回2只鸭子和600元赔偿款,报警人翁先生笑开了花。他说,想不到才报警3个小时,就抓到了偷鸭子的嫌疑人。 能让快煮熟的鸭子“飞”回失主手中,这就是晋江市公安局刑侦大队创造的“晋江破案速度”。 多年来,晋江市公安局刑侦大队站在践行“晋江经验”、护航经济社会发展的高度,大力推进改革创新,推出一系列警务新机制,当地刑事案件破案率从2012年的28.6%跃升至2018年的62.3%。其中,现行命案连续7年保持100%侦破,且没有留下一个命案逃犯;“两抢”案件连续3年保持100%侦破。 晋江市公安局建立合成研判作战中心,推出“24小时快速破案”机制和“刑侦主导、多警融合、无缝衔接、运行顺畅、反应快速、打击高效”的“小案”合成快侦机制,并在实践中进一步总结提炼,还在大队组建便衣行动队,在派出所组建便衣行动中队,作为支撑情报指令落地的一只“快手”,全面提升破案时速和打防犯罪效能。 “2018年破获的案件中,60.2%在24小时内侦破,71.4%在72小时内侦破。”晋江市公安局刑侦大队长杨剑扬说。 自中央部署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以来,晋江市公安局成立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挂靠在刑侦大队,抽调相关单位人员作为办公室成员,并从相关单位抽调精干警力,组成了扫黑除恶专业队,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作为政治任务来抓,重拳出击、铁腕整治,取得明显成效。 2018年以来,晋江市共摧毁黑社会性质组织4个、犯罪集团9个、恶势力团伙15个、村霸恶势力2个,抓获涉黑涉恶九类典型案件嫌疑人1228人,2018年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考评位居泉州第一。 快追赃 多追赃 销往广东的被盗手机,被追回来了 在晋江市公安局,嫌疑人抓获了,案件侦破了,还未完事,破案的句号画在了追赃后。 为更好地帮受害群众挽回损失,晋江市公安局提出“没追赃就不是真正破好案”的口号,明确每起案件主办侦查员为追赃的第一责任人,对每件涉案赃物一追到底,努力做到快追赃、多追赃,追赃工作被纳入绩效考评。 “太意外了,没想到还能追回手机。”在晋江做电商的严先生去年7月7日上午把手机放在租房窗台充电,忘记关窗,手机被盗。 警方在接到严先生报警后,当天下午就抓获了盗窃嫌疑人张某。根据嫌疑人供述,盗得的手机被其遗落。 张某因涉嫌盗窃被公安机关依法处行政拘留14日。嫌疑人已受到惩处,但追赃工作却未停止。 根据嫌疑人的供述,侦查员调取监控录像发现,事实与嫌疑人供述不符。嫌疑人自称手机遗落在青阳街道,但监控录像显示嫌疑人作案后并没有到过青阳街道。 7月21日,嫌疑人拘留最后期限,侦查员再一次找到嫌疑人。张某交代,盗得的手机其实是被他卖给了陈埭镇的一家手机店。 侦查员找到那家手机店,发现手机又被卖给了另一家手机店。侦查员又找到这家手机店,但手机已销往广东。7月25日,在广东警方的协助下,被盗的手机被邮寄回晋江,侦查员将追回的手机还给严先生。 晋江警方对每起“小案”涉案赃物一追到底,从案件出发,顺线追踪赃物去向,快速抓捕嫌疑人,力争在嫌疑人还来不及销赃就追缴到赃物,固定证据。“2012年以来,大队共为群众挽回经济损失2.5亿余元。”杨剑扬说。 “能破案是硬道理,不发案才是最大为民。”泉州市公安局党委委员、晋江市公安局局长陈文荣介绍,刑侦大队紧盯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各类刑事犯罪,重拳出击、逐个击破。2012年以来,全市刑事案件连续7年以每年18%左右的幅度下降;群众对社会治安满意率连续5年保持90%以上,2018年创历史新高,达98.7%。 2012年以来,刑侦大队连续7年位居泉州公安绩效考评第一;先后获评“全国青年文明号”“全国侦破命案先进集体”“全国执法示范单位”等荣誉,共有20个集体、94人次荣立三等功以上表彰。 |
相关阅读:
打印 | 收藏 | 发给好友 【字号 大 中 小】 |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151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
全国非法网络公关工商部门举报:010-88650507(白)010-68022771(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