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通屏山|福建|时评|大学城|台海|娱乐|体育|国内|国际|专题|网事|福州|厦门|莆田|泉州|漳州|龙岩|宁德|南平|三明
您所在的位置: 东南网 > 福建频道首页> 时政 > 正文

8月5日起 福建省外居民可在福厦泉办理赴金马澎旅游

2015-07-20 17:31:11 周琳 来源:东南网  责任编辑:张海燕 陈晖  
分享到:

东南网7月20日讯(福建日报记者 周琳/文 常刚/图)20日上午,金门自大陆引水计划供(购)水合同签订仪式后。省长苏树林接受了媒体集体采访——

1、此次供(购)水合同签订,对于未来两岸民生方面合作(如供气接电等)有何意义?

苏树林:此次供(购)水合同签订,是一个两岸民生合作的成功案例,对于其他很多民生方面的合作都会有积极推动作用。只要是对金门民生改善、经济发展有利的事,我们都积极支持并将尽最大努力做好。

2、供水的水质如何?

苏树林:两岸一家亲,同饮一江水。向金门供水的水源来自泉州的晋江,水质十分优良。我们一定会保护好水源地,加强水质检测,确保为金门同胞提供甘甜的优质水。

3、省长此行是否将进一步推动双方旅游合作?

苏树林:国家有关部门已经批准,从8月5日起,福建省外居民在福州暂住赴马祖、在泉州暂住赴金门、在厦门暂住赴金门和澎湖地区团队旅游的,可在暂住地申请办理《大陆居民往来台湾通行证》和签注,暂住时间不限且无需提交暂住证,在台湾停留时间不再另行限制,按照大陆居民赴台旅游有关规定执行。我相信,今后,一定会有更多的大陆居民通过福建到金门来旅游。

打印 | 收藏 | 发给好友 【字号
心情版
更多>>视频现场
今日热词
更多>>福建今日重点
更多>>国际国内热点
更多>>新闻图片
关于我们 | 广告服务 | 网站地图 | 网站公告 |
国新办发函[2001]232号 闽ICP备案号(闽ICP备05022042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编号:35120170001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闽网文〔2019〕3630-217号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151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
全国非法网络公关工商部门举报:010-88650507(白)010-68022771(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