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通屏山|福建|时评|大学城|台海|娱乐|体育|国内|国际|专题|网事|福州|厦门|莆田|泉州|漳州|龙岩|宁德|南平|三明
您所在的位置: 东南网 > 福建频道 > 民生> 正文
分享到:

【庆祝新中国成立70周年福建日报特刊•生态文明建设】蓝天碧水 共同呵护

2019-09-27 10:24:09 来源:东南网  责任编辑:林雯晶  

 

南靖怀远楼前的荷花尽情绽放。 林辉 谢威 摄

深化林改,永远在路上 

东南网9月27日(福建日报记者 张辉 ) 

全省森林覆盖率从2002年的60.52%提高到66.8%,连续40年居全国首位,水、大气、生态环境保持全优;全省林业产业总产值从2002年的635.9亿元增长到2018年的5904亿元,年均增长14%;山区林农涉林收入约占总收入的1/4,部分主要林区达到一半左右……

这些绿色巨变,源自集体林权制度改革。

福建是南方重点集体林区,素有“八山一水一分田”之称,林地是农村最重要的生产资料之一,是农民增收的潜力所在。

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激发了广大林农的积极性。

2001年12月30日,第一本标注着“林地使用权、林木所有权和林木使用权归林农自己所有”的新式林权证,在武平县万安镇捷文村诞生。

2003年,福建在全省推进集体林权制度改革。

2006年,福建深化集体林权改革并得到中央认可。

2008年,全国集体林权改革全面启动。

这场改革的核心内容是“明晰产权、放活经营权、落实处置权、确保收益权”,旨在实现“山定权、树定根、人定心”,建立“归属清晰、权责明确、保护严格、流转顺畅”的现代林业产权制度。

“多年来,福建勇立潮头,先行先试,不断为全国林改提供新鲜经验,成为全国林改的标杆。”省林业局相关负责人表示。

深化林改,福建永远在路上。未来,福建将着力推进“三个创新”——创新重点生态区位商品林赎买机制,优先赎买省级以上自然保护区、饮用水源保护地等重点生态区位中的成过熟商品林;创新集体林业规模经营机制,加快培育数量更多、规模更大、跨行政区域的新型林业经营主体;创新金融支持林业发展机制,推出更多新的林业金融产品,充分发挥林权收储机构作用,有效防控林业金融风险,促进林权抵押贷款“增量扩面”。

1   2   3   4  


相关图片
关于我们 | 广告服务 | 网站地图 | 网站公告 |
国新办发函[2001]232号 闽ICP备案号(闽ICP备05022042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编号:35120170001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闽网文〔2019〕3630-217号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403(工作日9:00-12:00、15:00-18:00)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