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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市纪委监委通报三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

2019-11-06 08:36:14 作者: 来源:厦门日报  责任编辑:林雯晶   我来说两句

昨日,厦门市纪委监委通报了三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

通报要求,广大党员干部要从三起典型问题中汲取深刻教训,引以为戒,切实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当前,全市正在开展第二批“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各级党组织要认真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以主题教育为契机,扎实推进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突出问题专项整治,深入自查自纠,在查找差距中明方向,在狠抓落实中见实效;要聚焦违规吃喝、违规收送节礼、收送名贵特产等节日易发多发问题,聚焦贯彻落实上级决策部署不力、不担当不作为等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精心筹划部署,采取有力措施,持续加压发力,强化对党员干部的教育管理监督,推动作风建设向纵深发展。

通报强调,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坚决防止“疲劳综合征”,保持定力,持续紧盯重点问题、聚焦“关键少数”,始终保持查处“四风”问题高压态势,从严查处顶风违纪行为,典型问题一律点名道姓通报曝光,持续形成震慑;要严格执行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对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不力、“四风”问题得不到有效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突出的,严肃追究主体责任、监督责任和领导责任,实现治理“四风”工作高质量发展。

【三起典型问题】

1、集美区侨英街道浒井社区违规发放津补贴问题。2012年至2018年,浒井社区每年年初都会召开两委会研究决定,由厦门市集美区浒井劳动服务有限公司(浒井社区出资成立)以工资、过节费、防暑降温补贴、年终奖等名义,向社区党总支书记、居委会主任张育智,社区党总支副书记张世瑜,社区党总支委员张亚全,社区党总支委员张连生,社区居委会委员汪惠丽,原社区党支部委员张智辉等人发放工资补贴,合计30.82万元。2019年9月,张育智、张世瑜、张亚全、张连生、汪惠丽、张智辉分别受到党内警告处分。违纪所得予以收缴。

2、同安区竹坝华侨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原工作人员黄健私车公养问题。2016年10月至2017年4月期间,黄健五次违规使用开发区的公车加油卡为自己的私家车加油,金额合计1280.26元。2019年4月,黄健受到党内警告处分。其补缴相关费用。

3、翔安区人防办副主任叶捷频违规收受礼金问题。2017年5月至年底,叶捷频在挂职担任马巷镇党委副书记期间,2次收受管理服务对象送予的现金,共计1.28万元。2018年12月,叶捷频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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