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夷山国家公园形象标识启用
2019-11-19 07:37:40 来源:东南网 责任编辑:林雯晶 我来说两句 |
东南网11月19日讯(福建日报记者 张辉) 18日,记者从省政府新闻发布会获悉,武夷山国家公园形象标识正式启用(如上图)。 标识由主体“山”字、上下中英文注解及五星组成。其中,“山”字设计灵感源于人民大会堂福建厅大型漆壁画《武夷之春》,融合玉女峰、大王峰、九曲溪的造型,蕴含“武夷”二字首字母W与Y,以刚柔相济的笔意,表现九曲环山、秀美亮丽的武夷山水;字体取自朱熹的书法,体现朱子文化等深厚的武夷山文化底蕴,“山”写法采用篆体,中间一竖(大王峰)含“人”字,体现人与自然和谐共处;“山”字一横,形似破浪前行的竹筏,体现勇立生态文明体制改革潮头、率先开展国家公园体制试点的探索精神;一大四小的五星图案设计源于国旗,既传递国家公园国家属性、国家代表,又体现国家公园在各类自然保护地中的最高保护等级;形象标识主体颜色体现青山绿水,中英文字采用金色,传递努力探索将绿水青山转化为金山银山的含义。 据悉,武夷山国家公园管理局于2017年8月启动武夷山国家公园形象标识大赛,历经3个月的征集,共收到274位设计者的投稿作品335件。 武夷山国家公园规划总面积1001.41平方公里,拥有210.7平方公里未受人为破坏的原生性森林植被,保存了世界同纬度带最完整、最典型、面积最大的中亚热带原生性森林生态系统。2016年,武夷山成为全国首批九个国家公园体制试点区之一。目前,武夷山国家公园体制试点实施方案确定的重点任务已基本完成,预计于2020年接受国家验收。 |
相关阅读:
打印 | 收藏 | 发给好友 【字号 大 中 小】 |
国新办发函[2001]232号 闽ICP备案号(闽ICP备05022042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编号:35120170001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闽网文〔2019〕3630-217号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151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
全国非法网络公关工商部门举报:010-88650507(白)010-68022771(夜)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151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
全国非法网络公关工商部门举报:010-88650507(白)010-68022771(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