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泉州立法保护母亲河水环境

2019-11-21 08:26:31 作者: 刘益清 黄琼芬  来源:东南网  责任编辑:仁青卓玛   我来说两句

东南网11月21日讯(福建日报记者 刘益清 黄琼芬) 20日,《泉州市晋江洛阳江流域水环境保护条例》颁布实施新闻发布会在泉州召开。记者获悉,该条例将于2020年1月1日起正式施行,泉州母亲河晋江和洛阳江保护从此有法可依。 据悉,这是泉州市获得立法权后制定的首部流域水环境保护法规。

晋江、洛阳江(简称“两江”)是泉州市辖区内河流长度最长、流域面积最大的两条独立水系,流域面积达6000多平方公里,占泉州地域面积的54%。泉州市是缺水大市,人均水资源不到全省人均水资源的四成,生产、生活、生态用水的主要来源于两江。随着经济的发展和城镇化进程的加快,泉州水资源环境保护压力日趋增大,为推动泉州市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泉州市颁布《两江条例》,立法保护两江流域。

《两江条例》分为总则,流域规划和水质要求,水环境保护和经济发展、民生保障,法律责任,附则,共五章三十一条。《两江条例》把水环境质量“只能更好、不能变坏”写入保护原则,树立鲜明导向;同时结合两江沿岸地区经济发展迅速、人口密集的实际,因地制宜,将立法重心放在处理水环境保护和经济发展、民生保障两方面的关系,同时针对截污、黑臭水体、建筑垃圾等生活、工业污染源等具体问题,做了较为细致的规定,进一步为泉州打好碧水保卫战提供法制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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