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园食品安全管理不能只负责“吃饱”还要“吃好”
2020-01-02 09:59:27 来源:东南网 责任编辑:林雯晶 林雯晶 |
近日,由市场监管总局、教育部、国家卫生健康委、公安部等四部门联合印发的《关于落实主体责任强化校园食品安全管理的指导意见》指出,非寄宿制中小学、幼儿园原则上不得在校内设置食品小卖部、超市;对学校周边用房有管理权限的学校,不得将周边用房租借给无证无照从事食品生产经营活动的个人或单位。 一提起学校小卖部,想必会勾起不少人的童年记忆。每当下课铃声响起,一大群“馋嘴们”直奔学校的小卖部,买一包甜辣冒油的大辣条、酸酸很耐吃像老鼠屎的“仙丹”、一包能吃一个上午的干脆面,一根舔着吃舍不得咬的老冰棒……这是学生时代最初的“江湖”,也是最向往的地方,只要进出小卖部便会投来其他同学羡慕的眼光。小卖部承载着童年美食的回忆,也记录着美好的校园时光。 小卖部虽然美好,但一些“三无”食品、“三高”食品存在很大的食品安全隐患,吃多了毫无营养还会影响正餐的胃口,进而影响身体发育。对于学生来说,他们一天中至少有一半时间都待在学校,所以学校的食品安全问题尤为重要。 此次规定除了禁止校内、校外小卖部的设置,还规定具备条件的中小学、幼儿园食堂原则上采用自营方式供餐。这在一定程度上杜绝了校外供餐单位、承包或者委托经营的食堂因片面追求经济利益而不顾食物安全问题对青少年的健康影响。显然,颁布这样的规定是本着改善校园食品安全的决心,可以防止一些外部因素对学生饮食健康造成的伤害,是值得肯定的。 “安全食堂”很重要,“健康食堂”也必不可少。学校食堂在保障食物安全的同时,也应在均衡膳食方面多下功夫,为学生在校园供餐上加上一道“健康阀门”。亦如学校可根据经济条件、学校配套情况制定适用的营养计划,制作适合学生成长所需要的热量、蛋白质、维生素等营养菜单,每周公布、更新不同菜谱。建立陪餐制,教职员工每天轮流挂牌陪餐,现场监督及时整改等等,提升学校对食品安全管理的重视程度,为学生的健康成长保驾护航。(周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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