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疫情防控期间 福州法院诉讼服务“不停歇”

2020-02-11 23:19:09 林先昌 来源:东南网  责任编辑:孙劲贞 孙劲贞  

东南网2月11日讯(本网记者林先昌 通讯员 林旻煜 吴强)为做好新型冠状病毒疫情防控工作,最大限度减少人员聚集流动,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自福州法院诉讼服务中心和信访接待场所暂时关闭,福州法院通过“网上立案”、“远程庭审”、“在线执结”等举措,最大限度保证人民群众合法权益。

省内率先启用“阳光执行”微信小程序

为了防控疫情,全省法院暂时关闭诉讼服务和信访接待场所,不少申请执行人或许在发愁:我申请执行案件办理情况怎么样了?疫情期间,执行法官到底有没有在帮我办案呢?

针对这些疑问,福州长乐法院日前在省内率先启用“阳光执行”微信小程序。“阳光执行”微信小程序是专门为申请执行人定制的程序,申请执行人可以通过微信“扫一扫”功能扫描“阳光执行”小程序二维码,按照提示输入身份证号及立案时登记的手机号码操作登录,通过使用程序可以了解申请人的权利义务及风险、法律法规,查看案件办理进度以及法官办理留痕情况,在线与法官留言沟通,补充提供案件线索等。

长乐法院相关人士介绍,疫情当前,通过手机足不出户就可了解案件办理情况、查看法官执行轨迹、与法官进行实时互动等。

疫情防控期间诉讼服务“不打烊”

2月10日,晋安法院收到原告李某的代理律师邮寄的一件民间借贷案件的诉讼材料。2月11日,立案人员审核后发现需要补正管辖权依据的证据材料,随即致电联系该代理律师,告知其添加法院立案专用微信号,经核对该律师身份后,通过立案微信向律师送达了补正通知书,并告知其可以将补正的材料用拍照的方式通过微信上传法院,律师通过微信接收了补件告知书后,随即提供了当事人户籍证明资料。材料齐全后,晋安法院通过网络平台对该案予以立案、在线缴费,随后将受理通知书等材料通过EMS邮寄给律师,实现防控疫情期间,当事人宅在家里便可立案。

晋安法院通过政务网站、微信等媒体推送“网上立案流程指南”等便民提示,引导当事人通过法院各在线平台网上立案,制定“疫情防控”应急处置预案,设立值班、咨询、立案电话,确保信息畅通,最大限度保证群众合法权益。

晋安法院相关人士介绍,疫情当前,晋安法院诉讼服务不打烊,严格按照疫情防控要求,将立案服务搬到线上,及时、在线完成了一批案件的受理。2月3日以来,晋安法院立案庭处理福建法院律师服务平台、福建移动微法院、福建法院网上诉讼服务中心、福建法院自助服务端以及“榕E诉”平台推送的案件19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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