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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福建省委 福建省人民政府印发 《关于抓好“三农”领域重点工作确保如期实现全面小康的实施意见》
2020-02-21 09:30:08 来源:福建日报
    

近日,中共福建省委、福建省人民政府印发了《关于抓好“三农”领域重点工作确保如期实现全面小康的实施意见》,并发出通知,各地各部门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关于抓好“三农”领域重点工作确保如期实现全面小康的实施意见》公布如下:

2020年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目标实现之年,是全面打赢脱贫攻坚战收官之年。做好2020年“三农”工作具有特殊重要意义,总的要求是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贯彻落实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农村工作会议精神,按照省委十届七次、八次、九次全会部署,对标对表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目标,强化举措,狠抓落实,集中力量完成打赢脱贫攻坚战和补上全面小康“三农”领域突出短板两大重点任务,努力推动生活富裕新提升,探索现代乡村产业发展新路径,焕发乡村文明新气象,构建乡村善治新格局,确保脱贫攻坚战圆满收官,确保农村同步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主要预期目标是:农林牧渔业增加值增长3.5%,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长8.5%。

一、聚焦老区苏区,高质量打赢脱贫攻坚战

1.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全面落实“摘帽不摘责任、摘帽不摘政策、摘帽不摘帮扶、摘帽不摘监管”的要求,做到工作力度不减弱、工作力量不削弱,靶心不变、焦点不散、频道不换,以更加有力的举措、更加精细的工作,提高脱贫攻坚水平。强化山海协作对口帮扶和驻村帮扶责任,持续提升省级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以下简称“重点县”)和建档立卡贫困村(以下简称“贫困村”)自我发展能力。加大产业就业扶贫力度,落实好产业扶贫保险政策,推动搬迁、金融、教育、健康、兜底保障等扶贫政策精准落实。按照“一个不落下”的要求,加快补齐义务教育、基本医疗、住房安全等“三保障”和饮水安全短板。对特殊贫困群体,落实落细低保、医保、养老保险、特困人员救助供养、临时救助等综合社会保障政策,实现应保尽保。对已脱贫人口开展全面排查,认真查找漏洞缺项,一项一项整改清零,一户一户对账销号。健全防止返贫监测预警机制,加强脱贫人口动态监测,对已脱贫但不够稳定且家庭刚性支出较大的建档立卡贫困户进行重点帮扶。

2.加强脱贫攻坚考核监督。组织开展2019年设区市党委和政府扶贫开发工作成效考核及重点县退出专项评估检查,全力推动脱贫攻坚各项政策和工作落实到位,坚决杜绝数字脱贫、虚假脱贫,确保脱贫成果经得起历史检验。加强常态化督导,及时发现问题、督促整改。总结脱贫攻坚经验做法,挖掘典型案例。加强脱贫攻坚宣传,对好的经验做法、典型人物事迹、脱贫攻坚成效等进行广泛宣传,讲好扶贫故事,传播扶贫声音,凝聚扶贫共识。

3.探索建立解决相对贫困长效机制。脱贫攻坚任务完成后,扶贫工作重心转向解决相对贫困,扶贫工作方式由集中作战调整为常态推进。支持三明国家扶贫改革试验区、屏南等国家农村改革实验区和已摘帽的重点县,积极探索解决相对贫困的长效机制。推动脱贫攻坚与乡村振兴有机衔接,不断加大对老区苏区支持力度,有关资金、项目、政策等重点向乡村振兴任务比较重的区域倾斜,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持续改善贫困群众生产生活条件。

4.深化东西部扶贫协作。认真总结闽宁协作经验,完善东西部扶贫协作机制,持续加大人才支援、资金支持、产业合作、劳务协作、生态扶贫力度,深化携手奔小康行动。加强闽宁镇、闽宁示范村、闽宁产业园建设,做好福州市与甘肃定西市、厦门市与甘肃临夏州的东西部扶贫协作,下大力气帮助帮扶地区高质量打赢脱贫攻坚战,确保对口帮扶地区贫困群众同全国人民一道如期迈入全面小康社会。继续做好援疆、援藏等工作。

二、对标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加快补上农村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短板

5.全面推进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持续实施“一革命四行动”,完成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三年行动各项目标任务。新建、改造乡镇公厕400座、农村公厕1000座,健全公厕日常管理长效机制,基本完成农村户用厕所无害化改造。全面推进农村生活垃圾治理,完善农村垃圾收运处置体系,提升50个乡镇生活垃圾转运系统,开展干湿分离、就地分类、源头减量,加强偏远地区、海岛农村垃圾治理,基本完成非正规垃圾堆放点整治,健全常态化治理机制。加快推进城乡水务一体化发展,加强乡镇生活污水处理设施运行管理,推动第三方运营维护;开展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整县推进、连片治理,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率达70%以上。开展农村黑臭水体整治。做好村庄规划,严格村庄建筑风貌整体管控,加大裸房整治力度,提高农村住宅品质。持续开展村庄清洁行动,深化村庄房前屋后整治,实施“三个百千”绿化美化行动,完成植树造林90万亩,创建省级森林城镇12个、森林村庄300个。全面加强铁路、高速公路、国道沿线环境整治提升。鼓励有条件的地区对农村人居环境公共设施维修养护进行补助。强化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监督检查,设立网络、电话举报平台,发动群众监督,提升治理实效。

6.推动农村基础设施提挡升级。推进“四好农村路”高质量发展,加快实施“百乡千村”路网提升工程,建设改造农村公路1000公里,重点推进县道“四晋三”、乡道“单改双”等建设,交通建设项目更多向进村入户倾斜。推进高速公路沿线乡镇开设互通口或出入口,建设一批连接线,实现高速公路乡镇覆盖率达到80%。加大成品油税费改革转移支付对农村公路养护的支持力度。加强“五江一溪”重点河段及其他中小河流防洪治理,推进35座水库除险加固和大中型水库项目建设,加快泉州白濑、罗源霍口等大中型水库工程建设,加快推进上白石水库、金门供水水源保障工程等重点项目前期工作。推进沿海渔港、陆岛交通码头等民生基础设施建设,开工建设30个以上渔港项目。建立健全沿海防洪防潮减灾体系、自然灾害救助标准体系、农村应急广播体系,提升130个自然灾害避灾点建设水平,推进全国综合减灾示范社区创建工作。实施气象现代化提升工程,推动气象防灾减灾标准化建设县级全覆盖,加快“一县一品”气象服务建设。加强海洋观测网智能化、网格化建设。推进农村第五代移动通信网络建设和广电网络升级改造,加快广播电视无线发射台站基础设施建设,实施中央广播电视节目无线数字化覆盖工程。落实农村公共基础设施管护责任,应由政府承担的管护费用纳入政府预算。

7.提升农村饮水安全保障水平。全面实施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推进建设一批水源工程和标准化水厂改造项目,加强农村饮用水源保护,做好水质监测,解决水量不足和水质不稳问题。推进农村供水工程水费收缴,促进工程长效运营。加快推进城乡供水一体化发展,扩大建设试点范围,以设区市(含平潭)或县(市、区)为单元整体规划,统筹布局农村饮水基础设施建设,落实集投融资、工程建设、管护维养于一体的实施主体,逐步形成规模化发展、市场化运作、专业化管理的城乡供水新格局,2020年完成投资20亿元、受益人口150万人,农村集中供水率达到93%,自来水普及率达到87%。

8.促进农村教育强基提质。持续推进农村义务教育控辍保学专项行动,多渠道增加普惠性学前教育资源供给,开工建设200所公办幼儿园。增加学位供给,有效解决农民工随迁子女上学问题。加强农村特殊教育。深化农村薄弱学校委托管理办学改革,推进乡镇中心校与教学点一体化办学管理改革。全面加强乡镇寄宿制学校和乡村小规模学校建设,推动办学条件达到省定基本办学标准。改善农村义务教育学校网络教学环境。完善乡村学校教研机制,加强农村教改项目校培育。落实乡村教师支持计划,加强乡村学校紧缺学科教师培养培训。落实中小学教师平均工资收入水平不低于或高于当地公务员平均工资收入水平的政策,教师职称评聘向乡村学校教师倾斜,符合条件的乡村学校教师纳入当地政府住房保障体系。扩大职业教育学校在农村招生规模,鼓励农村初高中应往届毕业生和青年农民、返乡农民工接受职业教育。

9.提高农村基层医疗服务水平。办好县级医院,推进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标准化建设,稳步建设紧密型县域医疗卫生共同体。实行一体化管理的村卫生所开通医保服务,有条件的县(市、区)村卫生所实现“医保村村通”。完善家庭医生签约制度。适当简化本科及以上学历医学毕业生或经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的全科医生的招聘程序。允许盘活用好基层卫生机构现有编制资源,乡镇卫生院可优先聘用符合条件的村医。将农村适龄妇女宫颈癌和乳腺癌检查纳入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范围。推进医养融合发展,扶持建设一批医养结合机构,满足乡村多层次、多样化健康养老服务需求。

10.加强乡村公共文化服务。推进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建设,完善乡村公共文化设施,实现基层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全覆盖。广泛开展文化科技卫生“三下乡”活动,传承发展优秀传统文化。实施乡村文化人才培养工程,支持乡土文艺团组发展,扶持农村非遗传承人、民间艺人收徒传艺。建立乡村文化能人资源库,培育一支扎根乡土、服务乡村、常态组织群众文化活动的基层文化队伍。加强省公共文化供需对接平台建设,挖掘地域特色文化资源,开展“乡村春晚”等广泛性群众文化活动。加强乡村体育健身场所建设。推进乡村建设历史文化保护线工作,将文物保护纳入村庄规划。保护和提升古厝文化,推进10个历史文化名镇和100个历史文化名村、传统村落保护利用,建立健全修缮技艺传承人和传统工匠名录。以“庆丰收、迎小康”为主题办好中国农民丰收节。

11.增强农村社会保障能力。提高城乡居民基本医保、大病保险、医疗救助经办服务水平,地级市域范围内实现“一站式服务、一窗口办理、一单制结算”。优化农村养老服务,新建500所农村幸福院,带动建设一批居家社区养老服务项目,全省农村养老服务设施覆盖率超过60%。实施特困供养服务设施(敬老院)改造提升工程,推动有条件的乡镇敬老院逐步转型为区域性养老服务中心,力争生活不能自理特困人员集中供养率达50%以上。推进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和困境儿童保障服务,拓展儿童福利机构社会服务功能。深入实施全民参保计划,落实城乡居民基础养老金正常调整机制。完善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

12.打好农村污染治理攻坚战。深化落实河湖长制,完善“六全四有”治河新机制。推进安全生态水系建设,治理河长400公里。持续开展小流域整治,全省小流域Ⅲ类水质达标比例达到90%以上。深入推进水源地保护、闽江流域山水林田湖草生态保护修复。加强以国家公园为主体的自然保护地体系监管,严格保护生态公益林和天然林,抓好森林防灭火、松材线虫病防控等工作。加快耕地土壤环境质量类别划定并落实分类管控措施,推进10个土壤环境风险防控试点。持续推广“长汀经验”,推进长汀县水土保持示范区建设,加快推动生态脆弱区生态修复,全省完成水土流失治理面积200万亩。加快推进“绿盈乡村”建设。

三、加快特色现代农业建设,构建现代乡村产业体系

13.抓好“米袋子”工程。认真落实粮食安全省长责任制,稳字当头抓好粮食生产,做到稳政策、稳面积、稳产量。严格执行耕地地力保护补贴等扶粮惠农政策,确保粮食播种面积和产量保持基本稳定。深入开展农业绿色高质高效创建工作,推进粮食产能区项目,推广优质水稻600万亩,打造河龙贡米、浦城大米等区域公用品牌,大力推进粮食生产提质增效。加大产粮大县奖励力度,优先安排农产品加工用地指标。全面完成130万亩高标准农田建设任务,新建粮食产能区35万亩,巩固提升粮食产能。抓好草地贪夜蛾等重大病虫害防控。实施优质粮食工程,抓好“中国好粮油”示范县和示范企业建设,完善省市县三级粮食质量监测体系。推进粮食应急体系建设,完善地方储备粮管理,实施粮食仓储设施功能提升改造,落实省级粮食储备订单收购直补和最低收购价政策,完成20万吨省级订单收购计划。办好第十六届粮食产销协作福建洽谈会,落实引粮入闽奖励政策。加快推进军粮供应示范工程项目,抓好军粮保障基地、区域性军粮配送中心等建设。

14.加强“菜篮子”建设。落实“省负总责”,压实“菜篮子”市长负责制。加快恢复生猪生产,生猪存栏稳定在900万头。大力发展规模化家禽养殖,巩固快大型白羽肉鸡优势主产区地位,率先建立现代化白羽肉鸡生产体系。加快发展地方特色家禽,提升黄羽肉鸡、水禽和蛋鸡比例。扩大牛羊兔等草食动物生产,力争肉蛋奶总产量达327万吨。加强动物防疫体系建设,落实防疫人员和经费保障,在生猪大县实施乡镇动物防疫特聘计划,严格执行非洲猪瘟疫情报告制度和防控措施。大力发展城郊叶类蔬菜,扩大蔬菜设施化种植规模,全省各类设施蔬菜面积超220万亩。支持发展食用菌工厂化生产,做强做优银耳、海鲜菇等优势产业,大力发展绣球菌、灵芝等珍稀特色品种,力争食用菌产量达450万吨(鲜重)。加快建设一批标准化果园,提升福建百香果等新兴水果品质。推进“海上粮仓”建设,稳妥发展深海养殖、远洋渔业,建设福州(连江)国家远洋基地,增加优质水产品10万吨以上。

15.做强做优做大乡村特色产业。以深化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加快打造茶叶、水产、花卉苗木、水果、林竹、畜禽、蔬菜、食用菌、乡村旅游、乡村物流等十大全产业链产值超千亿元的乡村特色产业,进一步延伸产业链、提升价值链,力争十大产业总产值达2万亿元。优化区域布局,推动闽东北、闽西南协同发展区乡村产业协调发展,推进农产品特优区、现代农业产业园建设,实施现代农业重点项目450个、新增投资130亿元以上。补齐加工短板,新建300个农产品产地初加工中心,扶持创建一批农产品加工园区和特色加工小镇,引导加工产能向农产品主产区、优势区和物流节点集聚。用足用好技改投资设备补助、技改基金等政策,推进农产品加工企业技术改造,力争全省农产品加工转化率提高到71%以上。做强乡村第三产业,新建一批农产品产销联盟、行业性流通协会,支持改造城乡菜市场、农产品批发市场,加大冷库、农产品批发市场低温专区和零售终端低温专区等冷链设施建设,支持建设一批骨干冷链物流基地。加强实体营销和电子商务平台建设,完善“电商富农”产销机制,提升国家级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县创建水平,支持供销合作社、邮政快递企业等延伸乡村物流服务网络,加强村级电商服务站点建设。拓展农业多种功能,扶持建设金牌旅游村,力争新增一批中国美丽休闲乡村、全国休闲农业精品园区(农庄),培育一批省级最美休闲乡村、休闲农业示范点和“水乡渔村”,大力发展森林旅游和森林康养产业,打造一批生态旅游精品线路。

16.促进农村一二三产业深度融合发展。强化县域统筹,提升融合发展水平,推进安溪铁观音、平和蜜柚、古田食用菌、光泽肉鸡、福鼎白茶、蕉城大黄鱼、连江水产、建瓯笋竹等特色产业百亿强县建设。推进镇域产业集聚,支持有条件的乡镇建设特色产业集群,打造一批农业产业强镇。促进镇村联动,引导农业企业与农民合作社、农户联合建设原料基地、加工车间等,培育200个省级以上“一村一品”专业村,实现加工在镇、基地在村、增收在户。培育壮大融合主体,实施家庭农场培育计划、农民合作社规范提升行动,培育100家“五有”农机合作社,在30个县开展农民合作社质量提升整县推进试点。加大农业龙头企业扶持力度,培育省级农业产业化联合体50家以上。完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与农户的利益联结机制,通过订单农业、入股分红、托管服务等方式,将小农户融入农业产业链。积极开展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示范园创建工作,支持示范园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平台建设。办好农村“双创”基地。

17.推进农业绿色发展。深入开展茶产业绿色发展行动,持续推进不用化学农药绿色茶园建设,全省生态茶园面积占比达80%以上。深入开展化肥使用量零增长减量化专项行动,实施“3323”地力提升工程,深化果茶菜有机肥替代化肥试点,力争全省化肥使用量比2019年减少2%以上。深入开展农药使用量零增长减量化专项行动,推广病虫害统防统治1200万亩次以上、绿色防控3000万亩次,力争全省农药使用量比2019年减少2%以上。深入开展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行动,支持74个县实施整县推进项目,确保全省畜禽粪污综合利用率超过90%、规模养殖场粪污处理设施装备配套全覆盖。探索推广水产养殖尾水治理新模式。深入开展田园清洁行动,探索建立农药包装废弃物试点回收机制,加强农膜残留国控点监测,扩大农业生产废弃物回收利用试点范围,确保全省秸秆综合利用率达90%以上、农膜回收率超过80%。推进漳州、南平、永泰3个国家级和8个省级农业绿色发展先行先试示范区建设。鼓励发展海洋碳汇渔业。

18.保障农产品质量安全。强化源头严防,推进标准化生产,注重产地源头保护、投入品源头减量、生产源头规范,创建250个优质农产品标准化基地。强化过程严管,推进专项整治,聚焦蔬菜、禽蛋、猪肉、水产品质量安全和农药、兽药添加禁用成分等重点问题,严格监管执法。强化风险严控,推进常态化监测,加强县乡快检预警,推进区域、品种、规模生产基地和屠宰场全覆盖,加强省市监督抽检,严格实施“双随机、一公开”、“检打联动”和督查督办。强化准出管理,推进一体化衔接,持续深化食用农产品“一品一码”工作,严格实行源头赋码、入市验码、凭证销售。推进社会化共治,组织开展第三批国家和省级农产品质量安全县创建,推动各地属地管理责任落实,建立责任明晰、监管有力、执法严格、运转高效的农产品质量安全体系。强化品牌引领,打响“福字号”福建绿色优质农产品品牌,新认证“三品一标”产品200个以上,新评定10个福建著名农产品区域公用品牌、20个以上福建名牌农产品。组织品牌农业企业、“三品一标”获证主体等参加各类展会,扩大影响力。协助办好“第二十一届中国绿色食品博览会”。

19.提高现代农业科技与装备水平。发展现代种业,全面完成第三轮种业创新与产业化工程,加大优质绿色特色作物品种示范推广力度,遴选100个优质、专用、绿色农作物新品种,建立新品种省级核心展示片7.2万亩,高标准建设“中国稻种基地”,力争全省农作物良种覆盖率、优质专用率分别超过98.5%、86%。加快培育推广一批畜禽新品种,力争畜禽良种覆盖率达到98%。加强水产种业基地建设,水产原良种场突破40家。提升国家杉木种质资源库建设水平。推进农科教、产学研结合,新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