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二十三条措施加快推进重大项目建设、促进稳投资
2020-03-09 07:18:39 来源:东南网 责任编辑:林雯晶 我来说两句 |
东南网3月9日讯(福建日报记者 周琳)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筹做好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工作的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扎实做好“六稳”工作,我省近日出台《关于加快推进重大项目建设促进稳投资的若干措施》,全力推进重大项目建设,积极扩大有效投资。 加大项目生成力度 (一)聚焦重点谋划项目。强化主要领导抓项目机制,按照“五个一批”项目工作要求,聚焦主导产业、龙头企业、“三高”企业、技术改造等产业补链强链,聚焦交通、能源、市政、水利等重大基础设施,聚焦5G、物联网、人工智能、大数据、区块链、创新平台等新业态,聚焦节能减排、生态修复、污染防治等环保工程,聚焦教育、康养、文旅、体育等社会事业,聚焦应急救助、公共卫生体系、农村公共服务等短板领域,策划生成一批引领性、带动性、根植性强的重大项目。 (二)推动项目进规入盘。成立工作专班,主动衔接国家“十四五”规划及相关重点专项规划,积极谋划推动一批重大项目列入国家规划盘子。把抓重大项目策划生成纳入“五个一批”正向激励考评。 加大招商引资力度 (三)开展“大招商”“招大商”。强化“一把手”招商,拓展产业链招商、高端嫁接招商、基金招商、第三方招商、创新人才和创新团队招商、闽商回归招商等渠道,央企、民企、外企项目齐抓,全方位、多层次增加项目源。 (四)创新招商引资方式。用好数字中国建设峰会、创交会、投洽会等平台,大力推进“线上招商”“在线洽谈”,依托门户网站、微信、微博等网络平台和媒体,持续开展网络招商。运用大数据、物联网、人工智能等技术,精准推送项目对接需求,拓展智能招商。 (五)强化招商引资激励。对市、县(区)新引进或增资的符合产业发展导向且投资额超过一定规模的项目,给予前期工作经费奖励,其中,投资额超过50亿元的项目,实行“一事一议”奖励政策。对2020年符合条件的第三方招商引资单位引进的固定资产投资额5亿元及以上(原省级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和中央苏区县3亿元及以上)民营工业和信息化领域项目,按固定资产投资额给予分档奖励。 加大前期工作力度 (六)成立前期工作专班。实行“一项目一专员一班子”,“门对门”“点对点”精准服务,指导帮助建设单位围绕规划选址、可研、初设、施工图设计等环节和用地、用林、用海、环评、稳评、节能等评估论证,备齐审批要件,并联平行作业,交叉加快推进。 (七)落实前期工作经费。从省级预算内投资中安排5000万元的重大项目前期工作经费,支持铁路、机场、水利、高速公路等重大基础设施、产业和社会事业项目前期工作。地方相应加大投入。 加大审批推进力度 (八)优化审批服务。推动审批事项“网上办”“掌上办”“预约办”,完善在线办理申报、进度查询功能,实现网上审批、网上出件。全面推广审批代办制,完善网上中介服务超市,一地入驻、全省通用。充分运用电话、微信、网络办公平台等方式“远程办公”“多点联动”,最大限度缩短审批时间。 (九)落实审批要素。各要素审批部门坚持“马上就办”,指导做好组卷、报批工作,成熟一个、获批一个。对省重点项目投资完成较好的县(市、区),省级耕地占补平衡补助资金给予倾斜支持。对前期工作进展缓慢、延迟补正的项目,要组织跟踪、限时督办。 加大项目开工力度 (十)加快重大项目建设。省发改委梳理年内计划新开工重大项目清单,指导各地集中力量、强化保障,尽快落实开工条件,力争全年新开工重大项目500个以上、总投资超万亿元。 (十一)鼓励多开工早开工。用好“五个一批”正向激励措施,将省重点项目实物投资完成量纳入考评范围。对2020年计划开工的省重点项目提前三个月以上实现主体工程开工,且完成年度投资不少于5亿元的,从省级预算内投资中按完成投资额的千分之一给予项目建设单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