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减负、融资、稳岗、扩就业 福建财政推动企业复工复产

2020-03-18 14:44:19 林先昌 来源:东南网  责任编辑:林雯晶 林雯晶  

东南网3月18日讯(本网记者 林先昌)来自福建省财政厅消息,为有效支持企业复工复产,福建各级财政部门充分发挥职能,创新方式,多措并举,通过一系列减负、融资、稳岗、扩就业等财政政策和资金扶持措施,全力推动各类企业加快发展。

减免、减征和缓缴 落实一系列减负政策

从2020年2月至6月,对中小微企业和以单位方式参保的个体工商户养老、工伤、失业保险三项社保的单位缴费部分给予减免;对大型企业等其他参保单位,减半征收2月至4月三项社保的单位缴费部分。实施减免、减征和缓缴期间,不收取滞纳金,职工个人权益不受单位免、减、延缴的影响。

企业缴纳的省本级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含生育保险)单位缴费费率降至4.35%。其他统筹地区,统筹基金累计结余可支付月数大于6个月的,费率可降至不低于4.35%。同时,对受疫情影响生产经营出现严重困难的企业,可申请缓缴社会保险费和职工医保费。已正常缴纳2月三项社保费的企业,可按程序申请退费或者冲抵以后月份的缴费。

对因疫情遭受重大损失、正常生产经营活动受到重大影响的中小企业,缴纳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确有困难的,可申请减征或者免征,对受疫情影响不能按期缴纳税款的企业,在疫情期间可以依法延期缴纳税款,对餐饮、住宿、旅游、公路水路运输行业免征2020年度江海堤防工程维护管理费。

对承租省级国有资产类经营性房产减免房租的中小企业免收一个月、减半收取两个月租金;全省各地市也相应制定了免收或减半收取3个月租金的政策;对在疫情期间为承租的中小企业减免租金的国家级、省级创业孵化基地,给予不低于3个月的运营补贴。

对福建234家重点保障企业投放贷款合计44.67亿元

支持疫情防控重点保障企业融资需求。省级财政对列入全国重点医用物资和生活物资骨干名单的企业,除中央财政贴息以外,按人民银行再贷款利率给予贴息支持;对列入我省疫情重点保障名单的企业,按人民银行再贷款利率的50%给予贴息。截至3月16日,全国性银行驻闽分支机构对我省234家重点保障企业投放贷款合计44.67亿元。

给予困难行业企业贷款贴息。在2020年6月30日前,对受疫情影响严重的交通运输、餐饮、住宿、旅游等四大类困难行业企业给予0.5个百分点贷款贴息;对其他受疫情影响严重的企业按不高于人行专项再贷款利率50%予以贷款贴息。鼓励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根据实际制定出台行业贷款贴息或融资支持政策,支持其他受疫情影响严重企业。

优化对受疫情影响企业的融资担保服务。各级政府性融资担保、再担保机构提高业务办理效率,对受疫情影响的小微企业贷款的担保业务,纳入省再担保分险范围,取消反担保要求,降低担保和再担保费率。省再担保免收的担保费和国家融资担保基金缴纳的再担保费,由省级财政负担。

进一步发挥省级技改基金的融资功能。降低基金项目贷申请条件,加快基金项目贷审批和放贷进度,大力支持受疫情影响和复工复产的工业企业技改融资,鼓励技改基金流动性投放。争取6月底前累计签约投资额达到180亿元,支持和推动各类生产企业尽快复工复产。

支持稳岗稳就业 下达2099万元就业补助资金

明确失业保险稳岗返还政策。对参保企业面临暂时性生产经营困难且恢复有望、坚持不裁员或少裁员的,返还其上年度实际缴纳失业保险费的50%。同时,将中小微企业稳岗返还政策裁员率标准调整为不超过企业参保职工总数的20%。

下达2099万元就业补助资金,用于支持各地落实疫情防控物资扩产、转产、新建“三个一批”及复工稳岗政策中的一次性稳就业奖补和一次性用工服务奖补政策。对上述企业坚持在生产一线工作的职工,给予每人每天100元的生活补助,补助期限为30天。

用好创业担保贷款扶持政策鼓励灵活就业。新增个人创业担保贷款最高贷款额度由15万元提高到30万元;新增小微企业创业担保贷款最高贷款额度由300万元提高到500万元,财政部门给予贴息支持,增加的贴息资金由省级财政全额承担。

支持企业开展线上或岗位职业技能培训。对企业因生产急需新录用的人员,符合条件的按规定提供职业技能培训补贴。实施好就业优先政策,做好重点群体就业服务。对省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在主要劳务输出省份设立的工作站给予每个10万元的就业服务经费补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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