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决胜全面小康 决战脱贫攻坚”系列主题首场新闻发布会答记者问
2020-05-13 12:28:29 来源:东南网 责任编辑:蔡秀明 蔡秀明 |
东南网5月13日讯(本网记者 林先昌)今年是决胜全面小康、决战脱贫攻坚的收官之年,也是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的历史交汇之年。13日,福建省政府新闻办举行“决胜全面小康 决战脱贫攻坚”系列主题首场新闻发布会,围绕“做好常态化疫情防控,决战脱贫攻坚”发布相关情况。 会上,邀请省委农办主任、省农业农村厅厅长、省扶贫办主任黄华康, 省民政厅党组成员、副厅长陈丽华,省财政厅党组成员、副厅长、一级巡视员韩健,省商务厅党组成员、副厅长黄德智,请他们就大家关心关注的问题做发布并回答记者的提问。 问:想问一下,防止返贫是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扶贫工作的重要任务,中央专门出台了《关于建立防止返贫监测和帮扶机制的指导意见》,请问省农业农村厅黄华康厅长,福建省防止返贫方面有哪些新举措? 省委农办主任、省农业农村厅厅长、省扶贫办主任黄华康:首先感谢这位记者的提问。脱贫攻坚是一项重大政治任务。通过多年连续攻坚,我省建档立卡贫困人口虽已全部脱贫,但其中仍有部分贫困户脱贫基础不够牢固,可能因病因灾返贫。省委省政府对此高度重视,根据省委于伟国书记、唐登杰省长的批示要求,去年,我省就在全国率先开展建立防止返贫机制探索,这项工作国家是今年开始部署,我们省去年就开始探索。最近,省扶贫开发领导小组正式印发了《关于建立防止返贫监测和帮扶机制的实施办法》, 一是贯彻中央出台的意见,二是总结探索我们省的成功做法。 具体主要是强化四个方面的工作: 一是加强动态监测。今年我们按照书记、省长的的要求,鼓励农户通过“一键报贫”信息平台、扶贫服务热线电话自愿申报,同时,通过每月组织乡村干部走访排查、相关部门专项筛查等方式,实行“日汇总、周核实”制度,及时发现易返贫农户,将其列为监测对象。这项办法我们从4月底推出,最近通过服务热线电话和一键报贫,有1000多名农户申报,要求审核确定为帮扶对象。到昨天位置我们已经审核了1400多名,最后其中根据中央确定的标准和省里确定的条件,目前已经有1名确定为监测对象,这是及时发现监测对象。 二是实行单列管理。对监测对象实行分户建档、单独造册,录入全国扶贫开发信息系统在线管理,并推动职能部门数据共享,确保扶持政策及时有效落实。 三是强化重点帮扶。选准配强帮扶干部,每月至少入户走访一次,每季度分析帮扶成效,并确定一位本村党员创业致富带头人结对帮扶;适当开“小灶”,优先安排财政专项扶贫发展资金,集中力量从产业、就业、社会帮扶、扶志扶智等方面给予重点帮扶。 四是实行兜底保障。强化综合性社会保障措施,全面落实特殊贫困人口兜底保障政策,符合条件的及时纳入低保范围,实施延保渐退政策,确保做到应保尽保。 总之,通过防止返贫的机制,多措并举,千方百计做到“一个不少、一户不落”,确保我省全面高质量完成脱贫攻坚任务。我就介绍这些,谢谢! 问:我是中央广播电视总台央广的记者,最近习近平总书记在决战决胜脱贫攻坚座谈会上强调要做好对因疫致贫返贫人口的帮扶,及时落实好兜底保障等帮扶措施,近期,民政部门在这方面有哪些具体举措和办法? 省民政厅党组成员、副厅长陈丽华:感谢记者朋友的提问和对民政工作的关心关注。民生无小事,枝叶总关情,习近平总书记反复强调“我最牵挂的还是困难群众。”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的重要讲话精神和省委于伟国书记关于加大对困境儿童、老年人等各类特殊困难群体的帮困服务并先行试点的批示要求,省民政厅围绕织密民生兜底保障网出台了一系列举措,并于近日联合省财政厅印发了《关于开展特殊困难群体帮扶服务试点工作的通知》,明确在福州市、三明市,长泰县、晋江市、涵江区、政和县、上杭县、霞浦县等“2市6县”开展为期一年的特殊困难群体帮扶服务试点工作,探索提出“3866”工作机制,我们的目的是加快构建以基本生活救助、专项社会救助、急难社会救助为主体,社会力量参与为补充的分类分层帮扶服务体系。 “3”指的是三类帮扶服务对象:一是低保、特困人员、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等兜底保障对象;二是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人均收入在当地低保标准1-2倍,家庭财产状况符合规定的家庭和个人等低收入对象;三是80岁以上独居老人、失能(失智)老人和困境儿童,残疾人“两项”补贴对象,农村留守老年人、儿童和妇女等其他特殊困难群体。经初步摸排统计,全省现有以上各类对象约283万人。 “8”指的是实施八项帮扶服务:一是生活救助,创新低保、特困供养标准自然增长机制,提高保障标准和补助水平;落实支出型贫困家庭低保政策,给予低收入对象生活补助。二是急难救助,做到有难必帮,有困必助,提高临时救助筹资标准和乡镇(街道)审批额度,通过“个案会商”解决个性化特殊困难;建立快速审批机制,增强救助时效,建立快速扶贫机制。三是医疗救助,适当提高低保对象、特困人员医疗救助补助比例;将低收入对象列为医疗救助对象;建立因病致困对象医疗互助帮扶基金。四是教育救助,协助落实特殊困难群体学生资助政策,探索将低收入家庭学生列为教育资助对象。五是住房救助,对城镇住房救助对象优先配租公租房或发放住房租赁补贴,对农村住房救助对象优先实施危房改造或造福工程。六是就业救助,对有就业意愿的帮扶对象推送岗位信息,为符合条件的自主创业人员提供创业指导服务或给予创业担保贷款贴息,开发公益性岗位优先安置帮扶对象家庭劳动力。七是结对帮扶,建立党员干部、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等与特殊困难家庭和个人结对帮扶服务机制。八是社会参与,建立健全帮扶服务需求与社会力量供给对接平台,鼓励和引导社会力量开展慈善捐助、志愿服务等;加大政府购买服务力度,实施以特殊困难群体帮扶服务为重点的社会工作专业化服务项目。 两个“6”分别指的是遵循摸底、建档、审批、救助、服务、监测等六个步骤和加强组织领导、部门协同、审批改革、资金筹措、督促指导、宣传引导等六个方面保障措施。 我们整个工作安排是这样的,计划于今年6月底前完成摸底;9月底前初步建立相关机制并召开试点工作现场交流会;12月底前对该项试点工作进行总结评估,基本建立特殊困难群体帮扶服务长效机制,在此基础上,拟于2021年全面推广试点地区经验做法。 谢谢! 问:我是中央广播电视总台央视的记者,新冠肺炎疫情发生以来,财政主要从哪些方面加强脱贫攻坚资金保障,克服疫情影响,巩固脱贫成果? 省财政厅党组成员、副厅长、一级巡视员韩健:我回答一下,疫情发生以来,我省各级财政坚决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从确保打赢脱贫攻坚战大局出发,进一步优化支出结构,持续加大脱贫攻坚投入力度,着力从“增、减、补、保”四个方面推动贫困地区复工复产,保障贫困户生产生活,巩固脱贫攻坚成果。 一是增加投入。截至4月底,省级以上财政专项扶贫资金已下达21.1亿元,比2019年全年增长7.5%。同时,资金下达进度也比往年提早了一个多月下达,有效保障了疫情防控和脱贫攻坚的“粮草军需”。 二是做好减负。对符合条件的农业信贷担保业务减半收取担保费用,将贫困户参加产业扶贫保险的保费承担比例从10%降为5%,延长受疫情影响还款困难的贫困户小额信贷还款期限,这些减下来的负担均由省级财政承担。 三是加大补助。在产业方面,省级财政在原有产业扶贫资金补助基础上,对每户再给予1500元叠加补助;在就业方面,鼓励当地企业、农业新型经营主体和扶贫车间吸纳贫困人口就业,每吸纳一个贫困人口稳定就业的,给予一次性补助2000元。 四是保住底线。对有返贫风险的贫困户加强跟踪,及时将符合低保认定条件的纳入低保范围,做到应保尽保;对已纳入低保的贫困户,家庭人均收入超过当地低保标准的,给予12个月延保渐退期,帮助其稳定脱贫。我就回答这些,谢谢! 问:我是国际商报的记者,我想请问福建省商务厅的领导,疫情对福建省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农产品销售产生不利影响,请问福建省商务厅在促进产销对接、助力消费扶贫方面采取哪些措施? 省商务厅党组成员、副厅长黄德智:感谢新闻媒体记者朋友长期以来对商务工作的关心关注和大力支持,也感谢国际商报记者的提问。新冠肺炎疫情发生初期,市场需求、交通运输和物流等受到明显影响,我省一些地方特别是原23个省级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以下简称“重点县”)出现农产品销售困难,给脱贫攻坚工作带来新的挑战。我厅立足商务发展职能,积极推动重点县的对接,促进农产品的销售。 一是支持多渠道开拓市场。疫情发生后,线下销售活动受限。为降低疫情影响,我厅积极推动阿里、京东、朴朴、永辉等电商平台,加力销售重点县农产品,取得较好成效。同时着力开展线上展销,帮助企业开拓市场。目前我厅正在抓紧筹备组团参加6月15日商务部主办的第127届线上广交会,同时,筹办15场福建外贸云展会活动,对参加云展会的外贸企业予以一定补助。我们支持重点县企业参加展会,在线接单。我们还将举办5场闽货华夏行活动和第二届商博会,届时将优先安排重点县企业参展,并给予免费的展位支持。此外,我们支持重点县农特产品进中石化、中石油加油站便利店,扩大销售范围。 三是加大农贸市场建设支持力度。为提升农产品交易市场环境,我厅对23个重点县建设农贸市场、集贸市场及冷库设施给予倾斜支持,积极推动农贸市场提升改造,促进重点县农产品流通与销售。 谢谢! 问:我是福建省广播影视集团融媒体资讯中心的记者,我想问民政厅的领导,2020年1月,省人大常委会表决通过了关于修改《福建省促进革命老区发展条例》的决定,提出要鼓励社会力量积极参与老区苏区建设发展,今年省政府工作报告又提出“开展千家社会组织‘一对一’帮扶老区村行动”,民政部门能否就引导社会力量参与老区苏区扶建工作做个简要介绍呢?谢谢! 省民政厅党组成员、副厅长陈丽华:感谢这位记者朋友的提问和媒体对民政工作、老区工作的关心关注。引导动员社会力量参与脱贫攻坚,是中央关于扶贫工作的重要政策安排,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强调,要动员社会力量广泛参与扶贫事业,鼓励支持各类企业、社会组织、个人参与脱贫攻坚。为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做好老区苏区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和省委省政府的决策部署,2019年11月省民政厅、省扶贫办联合印发了《阳光“1+1(社会组织+老区村)牵手计划”行动方案》,引导动员1000家社会组织与1000个老区村结对共建共发展,围绕老区村“红色”与“绿色”两大特色优势,重点从发展特色产业、完善基础设施、培训致富带头人、搭建产销平台等方面发力,采取优势链接、项目互推、长期合作的方式,帮助双方实现共同发展壮大的目标,并推动建立促进老区苏区持续健康发展的长效机制。 截至目前,全省已有1036个社会组织与1110个老区村牵手结对,其中省老区建设促进会、省扶贫开发协会等153个省级社会组织对接181个老区村,覆盖除平潭综合实验区外的所有设区市;福州市民营企业家协会、漳州市闽西支乡协会、泉州市海西社工事业发展中心、三明市三元区富晒产业发展协会、莆田市女企业家协会、南平市建阳区广告协会、龙岩市湖南商会、宁德市鸿爱慈善会、平潭爱心公关协会等883个市(县)社会组织对接929个老区村。此外,福建省黄仲贤基金会和厦门市勘察设计协会、鸿山慈善会等41个社会组织还与甘肃临夏州70个村结成了帮扶对子。 谢谢! 问:我是福建日报的记者,想请问农业农村厅的领导,应对常态化疫情防控,省农业农村厅通过哪些措施帮助贫困户发展生产增收? 省委农办主任、省农业农村厅厅长、省扶贫办主任黄华康:感谢媒体朋友的提问,我就简要回答一下。新冠肺炎疫情对贫困户发展生产造成的影响,主要表现在农产品销售不畅、价格下行、资金回笼慢等方面,对此,我们主要采取了四个方面措施: 一是加强对贫困户发展生产的服务指导。组织全省11.17万名党员干部与贫困户开展“一对一、手拉手”结对帮扶,帮助11.3万个贫困户完善生产发展计划,组织3.26万名农技干部进村入户开展技术服务指导,帮助贫困户联系代购种苗种畜禽等生产物资,有效保障贫困户发展生产需要。 二是推动新型经营主体带贫减贫。组织全省5246个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等新型经营主体通过土地经营权流转、带动务工就业、代销农产品,与36085户贫困户建立利益联结机制,通过龙头企业的带动帮助贫困户发展生产、增加收入。 三是加大财政金融政策扶持力度。财政方面,今年以来,省级以上下达专项扶贫发展资金10.51亿元,扶持贫困户发展产业,每户最高补助1万元,受疫情影响的再追加补助1500元。金融方面,给予贫困户每户5万元以内的扶贫小额贷款支持并全额贴息,截止4月底,累计扶持76286贫困户贷款42.61亿元,贴息2.59亿元。保险方面,对贫困户农业产业项目提供保险政策全覆盖保障,贫困户保费自缴比例仅10%,疫情期间再降至5%。目前已累计投保65154户次,保险金额6.21亿元,财政补助保费2590.2万元。 四是帮助贫困户销售农产品。组织开展“以购代捐”“以卖代帮”等方式促进销售,比如屏南县建设120家网店销售农产品,辐射带动500多户贫困户全部销售完原来出现阶段性滞销的农产品。龙岩市安排农业发展公司按高于市场价收储贫困户的河田鸡,有效解决卖难问题。省农业农村厅还组织开展“县长带你买好货”等网络直播活动,积极缓解农产品滞销问题,平均每场活动有200多万人次参与,互动评论15万余条,现场2小时最高销售额超过130万元。 下一步我们还将根据疫情对贫困户发展生产的影响以及贫困户发展生产的实际需要,采取更加灵活,更有针对性的措施来扶持贫困农户发展生产,促进增收,稳定脱贫。 我就回答这些,谢谢! 问:我是经济日报的记者,请问财政厅的领导,在各级财政持续加大扶贫资金投入的同时,如何确保这些资金落到实处、发挥效益? 省财政厅党组成员、副厅长、一级巡视员韩健:谢谢记者朋友的提问。加强扶贫资金监管,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是社会各界普遍关注的问题。近年来,我省通过健全扶贫资金管理制度、开展联合监督检查、建设扶贫(惠民)资金在线监管系统、加强全过程绩效管理等措施,不断加大扶贫资金监管力度,推动资金精准使用和规范管理。 具体有这几个方面:一是在监管机制上。坚持按照“省负总责、市县抓落实”的机制,不断健全部门协同、上下联动的扶贫资金监管机制,压实市县监管责任。二是在监管创新上。在全国率先建立扶贫(惠民)资金在线监管系统,通过系统的源头比对、资金跟踪、实时监控、信息公开、诉求反馈等,实现对37项扶贫(惠民)资金“流量、流速、流向”全过程在线监管。2018年系统运行以来累计监管资金达222.1亿元,惠及群众714万人次,查询访问量超2300万人次,群众可以通过网站、手机APP、微信小程序随时随地查看监督。 目前,我们正在准备把《积极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决战决胜脱贫攻坚十九条措施》相关的产业、就业、培训等到人到户资金也纳入监管系统监管。三是在绩效管理上。强化扶贫项目资金全过程绩效管理,实行绩效目标与预算安排同步批复下达,对预算执行情况和目标完成情况实施“双监控”,做到“花钱必问效、无效必问责”。四是在监督检查上。加大扶贫资金监督检查力度,特别是加强对重点帮扶对象补助资金的监管,确保政策、资金落实到位。谢谢! 问:各位领导好,我是福州日报的记者,想问一下省商务厅的领导,疫情发生后,电商销售农产品优势更加凸显,在此背景下,作为电商主管部门,在发展农村电商、助力脱贫攻坚方面有何具体举措? 省商务厅党组成员、副厅长黄德智:感谢这位记者朋友的提问。习近平总书记4月20日在陕西考察时指出:“电商作为新兴业态,既可以推销农副产品、帮助群众脱贫致富,又可以推动乡村振兴,是大有可为的。”我厅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采取积极措施推动重点县农产品网络销售: 一是以农村电商示范创建为抓手,助力脱贫攻坚。 我们以电子商务进农村示范工作为抓手,优先支持23个重点县发展电子商务,指导推动重点县完善农村流通基础设施与电子商务服务体系,促进农产品网络销售。目前,23个重点县实现农村电商示范创建全覆盖,一季度网络零售额达到28.7亿元。据不完全统计,2019年全省各地通过收购贫困户自产农特产品、发展“电商+基地+农户”模式或通过吸收用工等方式,带动贫困户1590人增收1135万元,人均增收7100元。 二是以模式创新为动力,促进农产品销售。 我厅加快引导企业改变传统销售模式,利用电子商务拓展市场,发展直播电商等新模式。经我厅积极联系对接,阿里巴巴集团乡村电商学院于3月23日面向我省免费举办了淘宝直播实操培训线上公益课,帮助企业提升直播营销能力。在我厅推动下,4月23日,泉州市联合拼多多举办线上直播节,开设专区支持辖区内各县农产品开展直播促销活动。我厅还积极帮助重点县对接网络直播平台,发动县域主官参与直播带货。3月起,柘荣、建宁、霞浦、云霄、古田、顺昌等重点县主要领导纷纷化身主播,推介当地特色农产品,带动农产品网络销售,取得较好成效。 三是以对接大平台为支撑,帮助滞销农产品销售。 针对疫情期间部分农产品线下销路受阻的情况,我们积极对接阿里巴巴、京东、建行“善融商城”等大型电商平台,给予重点县的企业开店、流量、营销等方面的支持与指导。疫情期间,云霄、诏安、平和等重点县依托阿里巴巴聚划算“爱心助农”、京东“生鲜助农”等平台开展促销,日发货芭乐、杨桃等农产品18万斤。 可以说,农村电商已成为促进农产品出村进城的重要渠道,成为助力脱贫攻坚的重要抓手。 谢谢! |
相关阅读:
打印 | 收藏 | 发给好友 【字号 大 中 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