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通屏山|福建|时评|大学城|台海|娱乐|体育|国内|国际|专题|网事|福州|厦门|莆田|泉州|漳州|龙岩|宁德|南平|三明
您所在的位置:东南网 > 福建频道 > 民生 > 正文

最新通知!福建将这样“加码”农贸场所疫情防控工作

2020-06-16 22:42:10 作者:郑璜 来源:东南网  责任编辑:周冬   我来说两句

东南网6月16日讯(福建日报App-新福建记者 郑璜)记者从省商务厅获悉,为坚决阻断新冠肺炎疫情传播渠道,保障复工复产、复商复市安全平稳,省商务厅就进一步做好农贸(批发)市场、商超场所疫情防控工作发出通知,要求各地商务主管部门要密切配合地方卫健部门,督促指导农贸(批发)市场和销售生鲜农产品的商超(以下简称“农贸场所”)经营单位时刻绷紧疫情防控这根弦,慎终如始抓好“外防输入、内防反弹”。

通知强调,农贸场所经营单位要严格落实主体责任,成立专门组织,明确分工要求,对防控漏洞再排查、防控重点再加固、防控要求再落实。

严格人员防控不松懈。要组织从业人员开展核酸检测,做到“应检尽检”;严格执行所有工作人员及经营户早晚2次体温检测、使用75%医用酒精对手喷洒消毒、全天候佩戴口罩上岗等要求;在场所入口处设置入场戴口罩标识,按要求开展体温检测,未戴口罩者或发热症状者不应入场,发现可疑病人,立即向当地疫情防控部门报告;严格落实食品安全有关工作要求,对商户进场车辆信息和货品信息进行报备登记,并严格核实货品产地、来源地、运输路径等信息。

严格环境消杀不放松。深入开展爱国卫生运动,按要求每天对场所进行消杀防疫,对场所内外环境、重点经营区域开展不间断消毒喷雾作业并做好消杀工作记录,尤其是肉类交易区、海水产交易区、公共厕所等处。

通知要求,各地商务主管部门(口岸办)要持续做好口岸防控的各项工作,进一步完善各肉类、冰鲜水产品等海关指定监管场地和远洋渔业码头的相关设施,完善落实生物安全、食品安全等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理工作机制和联防联控制度,严格各项操作监管流程,严把进口关,确保口岸安全生产运行。

同时,各地要督促辖区内农产品批发市场经营主体切实负起“一品一码”全过程追溯体系农产品批发市场环节的标准化改造建设工作的主体责任。

相关阅读:

打印 | 收藏 | 发给好友 【字号
今日热词
更多>>福建今日重点
更多>>国际国内热点
  • 新闻图片
更多>>娱 乐
  • 点击排行
  • 三天
  • 一周
  • 一月
关于我们 | 广告服务 | 网站地图 | 网站公告 |
国新办发函[2001]232号 闽ICP备案号(闽ICP备05022042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编号:35120170001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闽网文〔2019〕3630-217号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151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
全国非法网络公关工商部门举报:010-88650507(白)010-68022771(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