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两起重大涉黑案件公开宣判
2020-10-01 08:27:43 来源:东南网 责任编辑:陈玮 我来说两句 |
东南网10月1日讯(福建日报记者 何祖谋)9月29日,霞浦县人民法院一审公开宣判被告人毛仁春等19人和被告单位福州荣恩置业有限公司犯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故意伤害罪、寻衅滋事罪、诈骗罪、强迫交易罪、聚众斗殴罪、开设赌场罪、虚假诉讼罪、帮助伪造证据罪、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破坏生产经营罪一案,判处主犯毛仁春有期徒刑二十二年,剥夺政治权利二年,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其余18名被告人分别被判处十七年至一年六个月不等的有期徒刑,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或罚金;以虚假诉讼罪判处被告单位福州荣恩置业有限公司罚金人民币100万元。 该涉黑案件由福州、宁德两地警方联合侦办,于今年7月22日由霞浦县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 经审理查明,1990年至2019年间,被告人毛仁春在福州市区先后网罗社会闲散、刑满释放等人员,形成以其为组织、领导者的黑社会性质组织,实施故意伤害、寻衅滋事、诈骗、强迫交易、聚众斗殴、开设赌场、虚假诉讼、帮助伪造证据、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破坏生产经营等违法犯罪活动。法院根据各被告人和被告单位的犯罪事实、情节及认罪、悔罪态度等,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被告人亲属、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及群众代表旁听了宣判。 又讯 9月30日上午,武夷山市人民法院一审公开宣判被告人周连友等13人犯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故意毁坏财物罪、寻衅滋事罪、非法拘禁罪、非法侵入住宅罪、虚假诉讼罪、敲诈勒索罪、诈骗罪、骗取贷款罪、洗钱罪一案,判处主犯周连友有期徒刑二十二年,剥夺政治权利二年,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其余12名被告人分别被判处十六年九个月至九个月不等的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经审理查明,2011年以来,被告人周连友以南平市建阳区融鑫咨询服务有限公司为依托,以个人和融鑫公司的名义在建阳区、武夷山市一带进行非法高利放贷,形成了以其为组织、领导者的黑社会性质组织,实施故意毁坏财物、寻衅滋事、非法拘禁、非法侵入住宅、虚假诉讼、敲诈勒索、诈骗等违法犯罪活动。法院根据各被告人的犯罪事实、性质、情节及认罪、悔罪态度等,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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