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发出通知:做好人民群众就地过年服务保障工作
2021-02-06 08:06:31 来源:福建日报 责任编辑:黄丽红 |
中共福建省委办公厅 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关于做好人民群众就地过年服务保障工作的通知 各市、县(区)党委和人民政府,平潭综合实验区党工委和管委会,省委各部委,省直各单位,各人民团体,中直驻闽各单位: 近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关于做好人民群众就地过年服务保障工作的通知》(中办发电﹝2021﹞4号),对做好人民群众就地过年服务保障工作提出明确要求。各级各部门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坚决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时刻把人民群众安危冷暖放在心上,统筹春节假期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结合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统筹做好2021年春节期间疫情防控和生产生活保障有关工作的通知》要求,抓细抓实各项服务保障工作,让人民群众度过欢乐祥和、健康安全的新春佳节。经省委和省政府研究同意,现就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合理有序引导群众留闽过年。各级党委和政府要推动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和国有企业人员带头,积极倡导群众非必要不出省、非必要不出境,尽量留在省内过年。确需出行人员不前往疫情高风险地区,原则上不前往中风险地区,特殊情况必须前往的,需经属地疫情防控机构批准,并严格落实往返疫情防控措施。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教育等部门要积极引导外地农民工、尚未离校的师生留在省内过年。各地要科学精准做好疫情防控工作,落实“六不准”要求,不得“一刀切”“层层加码”,不得限制群众省内流动,保障省内正常生产生活秩序。各地要立即落实“八闽健康码”在机场、车站、码头、景区、餐厅、商场、超市、电影院、文体娱乐等重点场所的扫码应用,做到既方便群众又有效提升疫情防控工作的精准性。 二、加强留闽过年群众生活保障。各级党委和政府要切实加强生活物资保障和能源保供,提前安排,充分准备。商务、市场监管等部门要引导和支持农副产品批发市场、农贸市场、超市卖场、生鲜电商、物流配送企业保持正常运营,确保生活必需品不断档、不脱销,倡导社区、乡村零售网点春节假期每日营业时间不少于8小时。发改部门要牵头会同商务、农业农村等部门建立主要生活必需品市场供应和价格日监测、日报告制度。市场监管、发改等部门要严厉打击价格违法行为,确保市场供应和价格稳定。宣传、广电、体育、通信管理等部门要推动增加一批优秀网络、电视、广播等文化体育节目,鼓励运营商提供免费流量、网络视频App提供免费电影。工信、住建、电力等单位要做好水电气稳定供应保障。市场监管、药监部门要加强食品、药品、特种设备和产品质量安全保障。在严格落实疫情防控要求的前提下,文旅、体育、住建等部门要推动图书馆、博物馆、艺术馆(文化馆)、影剧院、公园、体育场等公共活动场所保障开放时间,为群众提供丰富多样的文化体育活动;文旅部门要组织开展具有地方特色、群众喜闻乐见的剪纸、写春联、“云庙会”等线上春节民俗活动和文化创意活动,营造浓厚的传统文化氛围;加强省内旅游景点景区、线路推介,加大促销优惠力度,丰富旅游产品供给,鼓励发展省内游、近郊游、乡村游,更好满足群众春节期间旅游休闲需求。 三、做好留闽过年群众管理服务。民政部门要会同组织、政法部门,指导城乡社区强化综合服务,充分发挥社区“两委”等基层组织基础作用,完善网格化、精细化管理,及时回应和满足留闽过年群众关切。商务部门要指导推动各地餐饮服务单位正常经营,推广“云餐厅”,保障留闽过年群众年夜饭及春节期间就餐需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要指导用人单位积极做好留闽过年员工特别是外地农民工假期餐饮、住宿、医疗等服务保障。卫健部门要指导各地各行业各单位严格落实疫情防控各项措施,确保二级及以上医疗机构发热门诊和急诊24小时开放,规范节假日门诊诊疗服务,加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值班值守,鼓励和引导村卫生所、个体诊所、药店正常营业,保障群众就医需求。教育部门要指导学校加强学生食堂保供稳价和住宿保障等工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