化“投诉”为“满意” 省信息通信业获群众点赞
2021-06-10 07:45:49 来源:东南网 责任编辑:林雯晶 我来说两句 |
东南网6月10日讯(福建日报记者 李珂 通讯员 吴锦芬)前不久,福建省通信管理局“局长信箱”收到永春县达埔镇村民颜金兴的留言,反映该地区通信线路老化影响村民安全出行和房屋翻修,该问题已困扰其二十余年。接到群众诉求后,省通信管理局高度重视,第一时间受理、转办、调查、处理。 在省通信管理局的组织下,泉州市通信发展管理办公室和电信公司人员紧急展开实地勘查。经调查,该地区通信线路架设在村民屋顶,因部分线路架空高度不足,确实存在影响村民生产生活等问题。4月22日,针对该问题,电信公司积极与村民协商研究制定线路改迁方案,并于次日完成线路迁移,帮助解决困扰其多年的问题。 “关于我反映的线路影响村民出行和屋主的问题,相关部门积极处理,提出解決方案。截至目前已经全部解决,感谢领导的重视,给你们办事效率和办事质量点个赞。”颜金兴来信对省通信管理局相关工作表示感谢和满意。 群众利益无小事,一点一滴见初心。为更好更快解决通信领域群众关心的忧心事、烦心事、揪心事,省通信管理局结合当前党史学习教育,认真落实“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利用“局长信箱”网上互动平台,建立上下联动、政企协同的诉求建议处理机制,并通过建立内部微信工作群,实现简单的事项快速办、即时办,确保群众意见建议“件件有回复、事事有回音”。 |
相关阅读:
打印 | 收藏 | 发给好友 【字号 大 中 小】 |
国新办发函[2001]232号 闽ICP备案号(闽ICP备05022042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编号:35120170001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闽网文〔2019〕3630-217号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151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
全国非法网络公关工商部门举报:010-88650507(白)010-68022771(夜)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151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
全国非法网络公关工商部门举报:010-88650507(白)010-68022771(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