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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业协会商会乱收费?福建四部门联合开展专项清理整治

2021-08-03 10:23:38 作者: 来源:东南网  责任编辑:周冬   我来说两句

东南网8月3日讯(福建日报·新福建客户端记者 潘园园)省民政厅、发改委、市场监管局、工商联日前联合下发通知,在全省部署开展行业协会商会乱收费问题专项清理整治工作,坚决制止和查处行业协会商会违法违规收费,全面规范和引导行业协会商会合法合理收费,加快健全和完善行业协会商会收费监管制度措施和运行机制,促进行业协会商会健康有序发展。

此次重点对以下社会和企业反映强烈的行业协会商会乱收费问题进行清理规范和专项整治:

1.强制或变相强制入会并收取会费;

2.只收取会费不提供服务,或者对会费所包含的基本服务项目重复收取费用;

3.利用分支(代表)机构多头收取会费;

4.采取“收费返成”等方式吸收会员、收取会费;

5.利用法定职责或者行政机关委托、授权事项违规收费;

6.通过评比达标表彰活动收费,特别是借庆祝建党100周年之机违规评选评奖收费;

7.通过职业资格认定违规收费;

8.强制会员单位参加各类会议、培训、考试、展览、评比评选、出国考察等各类收费活动;

9.强制市场主体提供赞助、捐赠、订购有关产品或刊物;

10.以设立分支机构、代表机构的名义收取或变相收取管理费、赞助费;

11.以担任理事、常务理事、负责人为名向会员收取除会费以外的其他费用;

12.会费标准未按规定程序制定或修改;

13.强制性经营服务性收费项目的收费标准未按照规定程序制定或修改;

14.实行市场调节价格的经营服务性收费项目收费标准不合理;

15.其他企业和群众反映强烈的乱收费行为。

通知要求民政、发改、市场监管、工商联等部门要建立各司其职、协同配合的工作机制。各脱钩行业协会商会要自觉接受业务主管单位的指导和监管,不得以脱钩为由不服从原业务主管单位管理。

通知明确,对部分全省性行业协会商会存在弄虚作假、瞒报漏报、整改不到位、不服从(原)业务主管单位指导监管等情形的,将综合运用行政处罚、信用惩戒、公开曝光、评估降级等措施予以相应惩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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