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十四五”:织密民生保障网 让改革发展成果惠及全体人民
2021-08-12 15:35:04 来源:东南网 责任编辑:蔡秀明 |
东南网8月12日讯(本网记者 冯川叶)今日上午,省政府新闻办召开福建省“奋斗百年路 启航新征程”系列主题新闻发布会(第六场)。省民政厅党组成员、副厅长赵荣生介绍,近年来我省高度重视民政民生事业,在社会建设的兜底性、基础性工作方面,持续加大支持和投入力度,我省基本民生保障和基本社会服务水平实现了新提升。 城市和农村低保标准由“十二五”末的每人每年5340元与3189元,统一提高至8302元,特困人员集中供养标准由每人每年6544元提高至21600元,分别增长56%、160%和230%;每千名老人拥有养老床位数由“十二五”末的30张,提高至37张;建立残疾人“两项补贴”动态调整机制,惠及残疾人72.7万人。 救助对象由低保、特困供养和临时救助向低保边缘家庭、支出型困难家庭等低收入人口拓展延伸,全省现有城乡低保对象52万人、特困人员6.8万人,较上一年度分别增长了8.6%和0.2%;全省养老机构和设施总数达1.4万个,比“十二五”末增长120%,基本覆盖城市街道社区和72.1%建制村;1.1万名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全部按散居孤儿保障标准纳入保障。 赵荣生表示,“十四五”期间,民政部门将以增进民生福祉、改善人民生活品质为重点,从困有所济、老有所养、幼有所保、残有所助等方面入手,织密扎牢民生保障网,让改革发展成果更多更公平惠及全体人民。 困有所济 健全分层分类社会救助体系,持续扩大“应保尽保、应救尽救”范围。实施精准救助,修订完善低保对象、特困人员认定办法,进一步明确低保边缘家庭和支出型困难家庭的救助政策,强化低收入人口动态监测预警,力争早发现、早介入、早救助。实施智慧救助,建设全省社会救助综合管理信息平台,统一汇集、互通共享各类救助信息,由“人找政策”向“政策找人”转变,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社会救助”服务改革,实现救助事项“掌上办”“指尖办”。实施温暖救助,完善救助保障标准动态调整机制,逐步提高救助水平,推动社会救助向“物资+资金+服务”模式延伸,不断满足困难群众多样化的救助服务需求。 老有所养 加快建设居家社区机构相协调、医养康养相结合的养老服务体系,不断提高老年人的生活品质和生命质量。大力发展居家社区养老,鼓励建设兼具全日托养、日间照料、上门服务、区域协调指导等综合功能的社区嵌入式养老服务中心,让老年人在家门口享受专业化养老服务。开展农村幸福院质量提升行动,至2023年底,在全省打造4000所三星级及以上农村幸福院,改善农村养老设施条件;每年新建不少于100处老年人助餐点,解决老年人“吃饭难”问题;每年推动70个以上乡镇敬老院改造升级,转型为农村区域性养老服务中心;推进医养康养结合,支持每个县(市、区)建设不少于1所老年人养护院,到2025年,全省护理型养老床位占比超过60%;推动每个设区市建设不少于1个医养康养相结合的高品质养老项目。 幼有所保 加强未成年人保护,推动乡镇(街道)建立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站或设立未成年人保护工作专干,力争2025年底实现全覆盖;推进儿童福利机构优化提质创新转型,每个设区市建设1所集养育、康复、教育、医疗于一体的区域性儿童福利院,拓展服务范围,向社会残疾儿童,特别是困难家庭残疾儿童提供服务;深化农村留守儿童、困境儿童关爱保护,推进实施“福蕾行动计划”,健全完善市、县(区)、乡镇(街道)、村(居)四级关爱服务网络,在全省打造100个示范乡镇,创建具有我省特色的农村留守儿童关爱示范地区和品牌。 残有所助 健全残疾人“两项补贴”制度,探索推动护理补贴覆盖范围向三、四级智力等非重度残疾人延伸,鼓励有条件的地区将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延伸至低收入家庭,推进“两项补贴”制度与长期护理保险、老年人福利、社会救助等制度相衔接;加强民政精神卫生福利设施建设,依托现有资源拓展服务功能,全面推进精神障碍患者社区康复服务,省级重点支持全省改扩建或迁建7所精神卫生福利机构;做优做强康复辅助器具产业,落实“福康工程”项目,为符合条件的重度残疾人配置康复辅助器具,建立数字化假肢矫形器适配“互联网+”服务示范中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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