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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福建省委印发《法治福建建设规划(2021—2025年)》
m.folksfolks.com 2021-09-09 18:26:58   来源:东南网    我来说两句

近日,中共福建省委印发《法治福建建设规划(2021—2025年)》,并发出通知,要求各地各部门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法治福建建设规划(2021—2025年)》全文如下: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科学谋划、统筹推进法治福建建设各项工作,根据《法治中国建设规划(2020—2025年)》,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规划。

一、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奋力建设更高水平法治福建

省委历来高度重视法治建设,特别是党的十八大以来,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福建工作的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按照党中央决策部署,切实加强对法治建设的组织领导、规划布局、统筹协调、整体推进和督促落实,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等各项工作取得新进展,为全方位推进高质量发展超越、建设新时代新福建提供了有力法治保障。

在“十四五”开局起步的关键时期,习近平总书记来闽考察指导,明确提出“四个更大”重要要求和当前四项重点任务,进一步标定了我省在服务全国发展大局中的时代方位,为我省进一步发展指明了方向。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福建篇章的新征程,要按照省委十届十次、十一次、十二次、十三次全会部署,充分发挥法治固根本、稳预期、利长远的保障作用,把全面依法治省摆在全局性、战略性、基础性、保障性位置,着力打造东南沿海法治高地,让法治成为福建发展核心竞争力的重要标志。

(一)指导思想

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坚持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认真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来闽考察和对福建工作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以解决法治领域突出问题为着力点,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服务和融入新发展格局,深入推进全面依法治省工作,在法治轨道上推进省域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努力为全方位推进高质量发展超越、加快建设“机制活、产业优、百姓富、生态美”新福建、奋力谱写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福建篇章提供有力法治保障。

(二)主要原则

——坚持党的集中统一领导。坚持党领导立法、保证执法、支持司法、带头守法,充分发挥党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领导核心作用,确保法治福建建设的正确方向。

——坚持贯彻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在深学笃行习近平法治思想方面走前头、作表率,秉承习近平总书记在福建工作期间的创新理念、重大实践和优良作风,系统总结福建法治建设的鲜活经验,不断推进法治理论和法治实践创新发展。

——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坚持法治建设为了人民、依靠人民、造福人民、保护人民,积极回应人民群众新要求新期待,加强人权法治保障,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项法律制度、每一个执法决定、每一宗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

——坚持统筹推进。坚持依法治省、依法执政、依法行政共同推进,坚持法治福建、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坚持法治和德治相结合,坚持依法治国和依规治党有机统一,全面推进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进一步增强法治福建建设的系统性、整体性、协同性。

——坚持问题导向和目标导向。聚焦党中央关注、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和我省法治建设薄弱环节,着眼推进省域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着力固根基、扬优势、补短板、强弱项,切实增强法治福建建设的时代性、针对性、实效性。

——坚持从福建实际出发。立足基本省情,牢牢把握党中央赋予福建的使命和机遇,充分发挥法治的引领、规范、保障作用,汲取中华法律文化精华,借鉴国外、省外法治有益经验,推进高质量发展、实现高效能治理、创造高品质生活。

——坚持数字赋能驱动。加强“数字法治”、“智慧法治”建设,与“数字福建”建设同步,突出数字化引领、撬动、赋能作用,对法治建设的工作机制、方式流程、手段工具等进行全方位、系统性的重塑,使决策更科学、治理更精准、服务更高效。

(三)总体目标

到2025年,党领导全面依法治省体制机制更加健全,法治福建建设有序推进;法规制度更加完备,重点领域立法保障有力;政府活动全面纳入法治轨道,职责明确、依法行政的政府治理体系日益健全,法治政府建设在全面依法治省工作中率先取得突破;相互配合、相互制约的司法权运行机制更加科学有效,司法公信力明显提升;法治社会建设取得重大进展,全社会法治意识和法治素养不断增强;党内法规制度更加完善;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深入推进,全社会既规范有序又充满活力;法治建设关键指标、“智慧法治”水平在全国领先,人民群众合法权益得到充分尊重和保障;“机制活、产业优、百姓富、生态美”新福建建设取得明显成效,东南沿海法治高地建设取得重要进展,高水平法治基本成为福建发展核心竞争力的重要标志。

到2035年,法治福建、法治政府、法治社会基本建成,省域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基本实现,“机制活、产业优、百姓富、生态美”新福建展现更加崭新的面貌,法治成为福建发展核心竞争力的重要标志,成为全社会最大共识,形成人人参与法治建设、人人信仰法治权威、人人获得平等保护、人人感受公平正义、人人共享法治成果的生动局面。

二、全面贯彻实施宪法,坚定维护宪法尊严和权威

把全面贯彻实施宪法作为首要任务,健全保证宪法全面实施的体制机制,将宪法实施和监督提高到新水平。

(四)坚持把宪法作为根本活动准则。任何组织和个人都负有维护宪法尊严、保证宪法实施的职责,都不得有超越宪法和法律的特权。坚持宪法法律至上,维护国家法制统一、尊严、权威,一切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都不得同宪法法律相抵触,一切违反宪法法律的行为都必须予以追究。各级党组织和全体党员要带头尊崇宪法和执行宪法,保障宪法法律的有效实施。

(五)加强宪法实施和监督。严格落实宪法法律确定的制度和原则,确保宪法法律在本行政区域内得到遵守和执行。省、设区市人大及其常委会通过的地方性法规和作出的决定决议,必须确保符合宪法规定、宪法精神。拟出台的地方性法规、经济特区法规、地方政府规章以及其他规范性文件和重要政策、重大举措,凡涉及宪法有关规定如何理解、实施、适用问题的,都应当依照有关规定向全国人大常委会书面提出合宪性审查请求。在开展合法性审查和备案审查工作中,应当注重审查是否存在不符合宪法规定和宪法精神的内容。

(六)深化宪法学习宣传教育。在全社会广泛深入开展尊崇宪法、学习宪法、遵守宪法、维护宪法、运用宪法的学习宣传教育活动,普及宪法知识,弘扬宪法精神,树立宪法信仰。坚持抓住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把宪法法律学习列为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的重要内容,纳入党和国家工作人员培训教育体系,推动牢固树立宪法法律至上、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权由法定、权依法使等基本法治观念。全面落实宪法宣誓制度。深化宪法学习进校园、“学宪法讲宪法”活动,加强青少年宪法法律教育,增强青少年的规则意识、法治观念。认真组织“12·4”国家宪法日、“宪法宣传周”、“宪法进万家”等学习宣传活动。建设福建省宪法宣传教育馆,在全省建成一批有影响力的宪法公园、场馆。加强宪法理论研究和教材编写、修订、使用,依托省内高等院校建立宪法理论研究基地。

三、加强和改进立法工作,以良法促进发展、保障善治

深入推进科学立法、民主立法、依法立法,不断提升立法质效,确保各项制度设计行得通、真管用。

(七)完善立法工作格局。加强党对立法工作的领导。完善党委领导、人大主导、政府依托、各方参与的立法工作格局。有立法权地方的党委要及时研究决定本地区立法中的重大问题,定期听取立法工作汇报,推动党领导立法工作规范化、制度化、常态化。重要法规规章草案、立法中的重大问题和重要事项要报告党委,提请党委研究。

完善人大主导立法工作的体制机制。加强人大对立法工作的组织协调,发挥人大及其常委会的审议把关作用。人大相关专门委员会、人大常委会工作机构要加大对重要法规草案的牵头起草力度,推动构建多元化法规起草机制。更好发挥人大代表在起草和修改法规中的作用,完善省人民代表大会会议审议法规案的制度机制。研究完善人大常委会会议制度,探索增加人大常委会审议法规案的会次安排。充分发挥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在立法中的作用,逐步提高人大常委会专职委员特别是有法治实践经验的专职委员比例。充分发挥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在立法调研论证环节中的作用,充实法制委员会工作力量。

注重发挥政府在立法工作中的重要作用。发挥政府部门在法规规章草案起草中的基础性作用,强化政府法制机构的统筹协调和审核把关职能,加强政府部门间立法协调。严格按照法定权限和程序拟定法规草案和制定政府规章,保证立法质量。

拓宽社会各方有序参与立法的途径和方式。加强立法协商,充分发挥政协委员、民主党派、工商联、无党派人士、人民团体、社会组织在立法协商中的作用。

(八)坚持立改废释并举。强化重点领域、新兴领域立法。围绕贯彻新发展理念、服务和融入新发展格局、建设现代化经济体系、推进高质量发展等,制定修订法治化营商环境、平潭综合实验区、自贸试验区、海丝核心区、福州新区、福厦泉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国家生态文明试验区建设等方面的法规规章。围绕科技创新和保障鼓励新技术、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等健康发展,制定修订知识产权保护与利用、科技成果转化、数字经济、人工智能、大数据、云计算、反不正当竞争等方面的法规规章。围绕统筹城乡发展和生态环境保护、打造美丽福建,制定修订国土空间规划、资源综合利用、节能减排、污染防治、流域管理、森林和海洋环境保护、乡村振兴等方面的法规规章。围绕加强和改善民生、创新社会治理,制定修订教育、医疗、生育政策、社会保障、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安全生产、突发事件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