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加强疫情期间困难学生应急救助
2021-09-23 17:39:39 来源:东南网 责任编辑:蔡秀明 |
东南网9月23日讯(本网记者 张立庆)为保障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学习和生活需求,帮助因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的学生顺利渡过难关,福建省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日前部署疫情防控期间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应急救助工作,最高一次性发放每人5000元助学金。 福建省学生资助管理中心通知,各地各校全面启动应急救助机制,对因灾因疫导致家庭经济暂时困难的学生,由学校予以临时困难救助,并调整纳入国家资助政策范围。2021年继续实施省级临时生活补助,对学生本人或其直系亲属罹患新型冠状病毒肺炎导致死亡或丧失劳动能力的,或罹患新型冠状病毒肺炎导致重症、危重症的,按5000元/人标准一次性发放助学金;对因本人或直系亲属罹患新型冠状病毒肺炎导致家庭经济困难的其他学生按2000元/人标准一次性发放助学金。各地各校应根据有关部门及学校掌握的疫情信息,及时摸排家庭经济困难在校学生情况,帮助符合条件的学生申办省级临时生活补助。 据相关规定,国家助学贷款借款学生本人因罹患新型冠状病毒肺炎死亡或丧失劳动能力的,可申请一次性代偿全部国家助学贷款应还本息。对于已经毕业且处于还款期的借款学生本人或其直系亲属因罹患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造成家庭经济困难、无力偿还国家助学贷款应还本息的,可申请代偿当年国家助学贷款应还本息,之后每年再按照实际还款能力申请相应的还款救助。 福建省学生资助管理中心表示,根据《福建省教育厅关于疫情防控期间组织做好中小学教育教学有关工作的通知》相关精神,已开展线上教学的学校,要特别关注、及时了解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居家学习和生活的实际需求和困难,通过给予流量补助或设备资助等方式,确保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停课不停学”。 |
相关阅读:
打印 | 收藏 | 发给好友 【字号 大 中 小】 |
国新办发函[2001]232号 闽ICP备案号(闽ICP备05022042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编号:35120170001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闽网文〔2019〕3630-217号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403(工作日9:00-12:00、15:00-18:00)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403(工作日9:00-12:00、15:00-18:00)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