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国资委、福建三地发布最新人事任免
2021-09-23 23:11:47 来源:东南网综合 责任编辑:周冬 |
近日 福建省国资委 三明、宁德、南平三地 发布一批人事消息 来看详情—— 福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福建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卢文胜同志任职的通知 闽国资企干〔2021〕144号 福建省电子信息(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经省委研究同意: 卢文胜同志任福建省电子信息(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副董事长、法定代表人。 请按有关规定办理。 福建省国资委 2021年9月16日 福建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徐建平等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闽国资企干〔2021〕141号 福建省能源石化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经省委研究同意: 徐建平同志任福建省能源石化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副董事长,免去其福建石油化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副董事长(法定代表人)职务; 吴宏同志任福建省能源石化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董事,免去其福建石油化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董事职务; 卢范经同志聘任为福建省能源石化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总会计师,免去其福建省能源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总会计师、福建石油化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董事职务; 刘强同志聘任为福建省能源石化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副总经理,免去其福建石油化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副总经理、总会计师职务; 朱玉武同志聘任为福建省能源石化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副总经理,免去其福建石油化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副总经理职务; 黄友星同志聘任为福建省能源石化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副总经理,免去其福建省能源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副总经理职务; 周朝宝同志聘任为福建省能源石化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副总经理(试用期一年); 免去李寿发同志的福建省能源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董事职务; 免去黄仔清同志的福建石油化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副总经理职务,保留省管企业副职待遇; 免去周必信同志的福建省能源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副总经理职务,退休; 免去吴维加同志的福建省能源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副总经理职务,退休。 请按有关规定办理。 福建省国资委 2021年9月1日 福建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夏让欣同志任职的通知 闽国资企干〔2021〕145号 福建省水利投资开发集团有限公司: 经省委研究同意: 夏让欣同志任福建省水利投资开发集团有限公司副总经理(试用期一年)。 请按有关规定办理。 福建省国资委 2021年9月1日 三明 三明市人民政府关于朱庆棠任职的通知 市政府办公室: 经研究决定: 任命朱庆棠为三明市人民政府副秘书长(挂职一年)。 三明市人民政府 2021年9月3日 宁德 宁德市人民政府关于叶剑等职务任免的通知 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经研究决定: 叶剑兼任宁德市人民政府副秘书长,免去其宁德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支队长职务; 郭海鸣任宁德市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主任; 黄海峰兼任宁德市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局长、宁德市大数据管理局局长,免去其宁德市人民政府副秘书长职务; 何光武兼任宁德市乡村振兴局局长; 梁华任宁德市卫生健康监督所所长(试用期至2022年3月),原宁德市卫生计生监督所所长职务自然免除; 免去邵明松的宁德市人民政府副秘书长、宁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主任职务; 免去肖剑华的宁德市人民政府副秘书长职务; 免去赵榕生的宁德市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主任职务; 免去康建坂的宁德市农业农村局副局长职务; 林青不再兼任宁德市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局长、宁德市大数据管理局局长职务; 俞道雄的宁德市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兼)职务自然免除。 宁德市人民政府 2021年9月18日 宁德市人民政府关于雷雯等职务任免的通知 宁德市文化和旅游局、教育局、交通运输局、市场监督管理局、工业和信息化局: 经研究决定: 雷雯任宁德市文化和旅游局副局长(试用期一年); 免去陈寿清的宁德市教育局副局长职务; 免去颜忠甲的宁德市交通运输局副局长职务; 免去陈德平的宁德市文化和旅游局副局长职务; 免去吕晓文的宁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总工程师职务; 免去林健的宁德市城镇集体工业联合社主任职务。 宁德市人民政府 2021年9月9日 南平 南平市人民政府关于刘月明任职的通知 南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经研究决定: 任命刘月明为南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副主任(调任试用期一年)。 南平市人民政府 2021年8月30日 南平市人民政府关于叶瑱任职的通知 南平市财政局: 经研究决定: 任命叶瑱为南平市财政局总会计师(试用期一年)。 南平市人民政府 2021年8月30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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