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通屏山|福建|时评|大学城|台海|娱乐|体育|国内|国际|专题|网事|福州|厦门|莆田|泉州|漳州|龙岩|宁德|南平|三明
您所在的位置:东南网 > 福建频道 > 民生 > 正文

明起,福建下调新冠病毒核酸检测价格!

2021-11-23 11:30:00 作者: 来源:东南网  责任编辑:蔡秀明   我来说两句

东南网11月23日(福建日报·新福建客户端记者储白珊 张静雯)根据省医保局最新通告,11月24日起我省再次调低新冠病毒核酸检测项目价格。新冠病毒核酸1人1检测项目价格由原每人次53元调低至39元,5混1检测、10合1混采检测项目价格统一调低至每人次8元。

根据相关要求,属于“应检尽检”的,按规定采用多人混检;属于“愿检尽检”且检测机构单日检测人数较多的,可以应用多人混检,也可按单人单检方式检测并计费。按要求,对入境人员、密切接触者、密接的密接等高风险人员在集中隔离期间严格落实单人单检。

公立医疗机构提供核酸检测服务,应设置专门窗口、开辟独立区域,优化内部管理流程,采取电子化、信息化的方式,为群众提供核酸检测结果推送服务。单纯进行核酸检测的,无需挂号,公立医疗机构不得收取门诊诊查费。

各地医保部门将做好新冠病毒核酸检测收费的监管工作及信息系统更新维护工作,把“服务按多人混检进行、收费套用单人单检价格”等违规收费情况纳入日常监管。各地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将加强核酸检测质量监管,确保检测结果准确、可靠。

从2020年3月起,我省多次下调新冠病毒核酸检测项目价格。此次调低新冠病毒核酸检测项目价格,将进一步减轻群众检测费用负担。

相关阅读:

打印 | 收藏 | 发给好友 【字号
今日热词
更多>>福建今日重点
更多>>国际国内热点
  • 新闻图片
更多>>娱 乐
  • 点击排行
  • 三天
  • 一周
  • 一月
关于我们 | 广告服务 | 网站地图 | 网站公告 |
国新办发函[2001]232号 闽ICP备案号(闽ICP备05022042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编号:35120170001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闽网文〔2019〕3630-217号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151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
全国非法网络公关工商部门举报:010-88650507(白)010-68022771(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