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让法治成为福建发展核心竞争力的重要标志

2022-01-25 09:39:43 作者: 来源:福建日报  责任编辑:周冬   我来说两句

□福建省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研究中心

福建省第十一次党代会强调,要打造法治强省,提升法治核心竞争力。这一理念的提出、规划的制定与政策的实施,标志着我省全面推进依法治省、建设法治福建进入了新阶段,体现了我省在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中央全面依法治国重大战略部署上有着高度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对全方位推进高质量发展超越,奋力谱写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福建篇章,具有极为深远的重要意义。

法治是区域综合竞争力的核心构成。

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这一重要论断,指明了法治在营商环境这个系统中的核心地位和基石作用。营商环境作为一个系统,涵盖了平等保护的产权制度、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高效廉洁的政务环境、开放包容的人文环境和公正透明的法治环境等多个方面。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不仅包括了这些方面的内容,更是改善这些方面的重要抓手,是维护整体营商环境的根本保障。高水平法治状态的溢出效应,对市场主体有着极为强烈的吸引力、凝聚力与感召力,人流物流因此近悦远来,更多优质要素因此集聚,法治核心竞争力效用因此彰显。

法治是最直接的生产力。法治程度一个量级的提高,能够起到大幅度提高当地人均收入的作用。对市场主体而言,依法合规经营的理念与行为将成为其降低成本、提高效率、创造财富的永动机,法治竞争力的效力与魅力得以充分展现。法治良序能够促进资源的有效配置,降低交易成本,减少不确定性,保障交易预期,从而提高经济效率,实质上成为最直接的生产力。

法治是区域综合竞争力的核心要素。法治的广度与深度成为影响一个国家和社会竞争力的核心要素,法治化程度的高低直接影响着核心竞争力的强弱。创新驱动是新常态下经济发展的根本动力。科技创新能力的竞争成为经济新常态下经济效率竞争的决定性因素。以法治方式部署创新体制机制改革、营造激励创新的法治化环境,激发创新热情、保护创新成果,是实现创新驱动的重中之重。实施知识产权战略,加快加强新兴领域和业态知识产权保护制度建设,是将科学技术这个第一生产力转化为核心竞争力的根本举措。因此,法治良序已经成为核心竞争力构成中的一种重要资源、核心要素,成为核心竞争力的一个标志。

实施法治综合竞争力战略是全方位推进高质量发展超越的必然要求。

法治是省域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依托。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服务和融入新发展格局,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福建“四个更大”的重要指示要求,全面加快新发展阶段新福建建设,必须坚持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改善治理方式、提高治理能力,保障治理成效。在更高起点上推进改革开放,强化以科技创新为核心的全面创新,必须以法治方式保障其系统性、规范性、协调性、稳定性,做到重大改革于法有据,统筹社会力量、平衡社会利益、调节社会关系、规范社会行为,解决社会矛盾和问题都在法治轨道上进行,发挥法治的引领和推动作用。改革发展每向前推进一步,法治建设就要跟进一步,法治成为省域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基石。

法治水平是省域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标尺。法治成为福建发展核心竞争力的重要标志,体现为以法治建设促进经济社会发展在横向比较上措施更加有力,效果更加彰显,良法善治状态更为优异。主要表现为:先进性,即在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和全民守法等法治建设的各个方面走在前列;创新性,即省域法治建设创新性实践富有成效,能为推进高质量发展、拓展发展新空间、实现高效能治理、创造高品质生活等方面提供法治保障;独特性,即区域独有法治资源发挥充分,法治建设富有地方特色,在探索海峡两岸融合发展新路,建设台胞台企登陆的第一家园上充分发挥法治的作用;强交互性,即法治建设进展与政治、经济、文化、社会、生态的健康发展互相促进;时代性,数字化引领、赋能作用发挥充分,法治建设的工作机制、方式流程、手段工具得到全方位、系统性的重塑,使得决策更科学、治理更精准、服务更高效。

提高法治化水平是提升区域综合竞争力的必然要求。习近平总书记指出,要在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上走在前列,首先就要在法治建设上走在前列。这一重要论断告诉我们,提升省域法治化水平是提升其经济社会发展核心竞争力的前提和基础。打造东南法治高地、建设法治强省,加快建成法治政府,是福建省发挥区域制度优势、锻造省域核心竞争力的必然选择。省第十一次党代会提出的今后五年“六新”目标任务的实现和“七要”发展举措的落实,离不开法治的引导、推动、规范、保障作用,离不开以法治方式将多区叠加政策优势、地区优势、环境优势转化为发展动力,上升为竞争优势。法治不仅是省域经济社会发展的条件,更是提升省域综合竞争力的最主要动因。只有不断提升法治化水平,才能更好地发挥市场自我调节和政府宏观调控的合力,才能为资源的合理配置和自由有效流动保驾护航,才能不断激发市场主体的创造力、激活经济活动的创新力、增强法治经济的竞争力。

实施法治综合竞争力战略的有效举措。

以良法保善治是提升法治综合竞争力的首要前提。良法是善治的前提和基础,有效的制度供给是打造法治核心竞争力的必要条件。以良法保善治,必须在制度供给的针对性、及时性、系统性上下功夫,主动回应经济社会发展的现实需求和时代关切,回应人民群众权利保护与行使的呼声;必须做到立法和改革决策相衔接,重大改革于法有据;必须增强政策、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制定的科学化、民主化和法治化。必须不断拓展公众有序参与立法的渠道和途径,使政策法规准确反映经济社会发展的要求,更好地起到协调利益关系的作用。必须提高立法的精细化程度,增强立法的可操作性。必须在立法中贯彻平等原则,公平对待所有企业和经营者,加强产权和知识产权保护,完善市场化、法治化、便利化的营商环境。

以法治政府建设为着力点是提升法治核心竞争力的主要抓手。坚持依法行政,把政府活动全面纳入法治轨道,加快建设职能科学、权责法定、执法严明、公开公正、廉洁高效、守法诚信的法治政府。着力厘清政府和市场、政府和社会的关系,恪守法定职责必须为、法无授权不可为,给行政权力定规矩、划界限。明确权力行使的程序规则,规范行政决策程序,公开权力运行过程,提高权力运行效益,明确权力运行责任。担当作为,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尊重当事人合法权益,实现执法要求与执法形式相统一、执法效果与社会效果相统一,营造人们不愿违法、不能违法、不敢违法的法治环境。

以公正司法为底线铸牢法治核心竞争力的制度基础。公正司法为社会公平正义构筑了最后一道防线。因此,要让司法真正起到定分止争的作用,让司法审判真正发挥终局性的效能。要加强司法审判人员的职业道德建设,使之做到坚守职业良知。以司法公开增强司法权威和公信力。推行人性化执法、柔性执法、阳光执法,规范司法语言和行为,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例中感受到公平正义。以司法公正引领社会公正,为社会提供良好的行为价值导向,涵养全社会讲法治、守规则和依法办事的良好风尚,保障和助推区域法治的整体发展,增强区域发展核心竞争力。

以法治精神的培育为重点夯实法治核心竞争力的社会基础。法治精神的培育,要把尊法摆在首要位置。要通过实实在在的举措使人们相信法律,让人们合理合法的诉求都能通过法律渠道得到满足。只有这样,才能使人真正尊崇法律、信仰法律、遵守法律、解决问题依靠法律。只有夯实法治的社会基础,人们才会将守法诚信作为安身立命之本,守法诚信才能成为福建发展的重要竞争力。

以“两区”建设为样本发挥法治高地的引领示范作用。法治化营商环境示范区和海丝中央法务区,其建设旨在通过法律服务供给端结构性改革来推动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以法护商,以法促商,法商融合发展。同时,也为法治社会建设的创新性发展探索新的路径,摸索可复制的经验。“两区”法律服务的全面性吸引、拓展、维持、培育良好的法务需求源,“两区”法律服务的独特性有效地将区位优势转化为增强竞争力和影响力的强大驱动力,“两区”的高地性散发出强大的势能和辐射性,对省域市域法律服务业态的发展和营商环境的优化形成引领、示范、带动作用。“两区”在法务与商务之间,区内与区外之间,产学研之间,架构起法务生态的系统联动桥梁,产生系统合力,为东南法治高地的形成在理论研究、人才培养、需求端扩展奠定坚实基础。

(执笔:福建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所长陈荣文研究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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