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中共福建省委办公厅、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福建省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行动实施方案》,并发出通知,要求各地各部门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福建省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行动实施方案》公布如下: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改善农村人居环境的重要指示精神,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五年行动方案(2021-2025年)〉的通知》要求,进一步改善提升我省农村人居环境,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按照省第十一次党代会部署,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以提升农民生活品质为根本目的,以实施乡村建设项目为抓手,重点加强普惠性、基础性、兜底性民生建设,巩固拓展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三年行动成果,让农村成为安居乐业的美丽家园。
(二)基本原则
坚持规划先行,遵循乡村发展规律,尊重乡村特点,树立系统观念,先规划后建设,留住乡愁村韵。坚持因地制宜,科学把握乡村发展的差异性,合理确定整治提升目标任务,既尽力而为又量力而行,确保好事办好、办出成效。力戒形式主义,不搞“一刀切”。坚持城乡统筹,加快县域内城乡融合发展,构建优势互补、互联互通区域基础设施发展格局,逐步使农村具备基本现代生活条件。坚持生态优先,统筹农业农村联动、生产生活生态融合,农业农村有机废弃物尽可能就近就地资源化利用。坚持农民主体,充分尊重村民意愿,激发群众内生动力,保障村民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坚持建管并重,突出市场化、专业化、标准化和常态化,探索长效建设、运行、管护机制,确保各类设施建成并长期稳定运行。
(三)行动目标
到2025年,农村人居环境显著提升,生态宜居美丽乡村建设取得新进步。农村卫生厕所全面普及,厕所粪污得到有效处理或资源化利用;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率达到65%以上,基本消除较大面积农村黑臭水体;农村生活垃圾基本实现无害化处理,农村有机垃圾生态处理机制基本建立;新建改造农村公路5000公里;农村自来水普及率达到90%以上。长效管护机制全面建立,建成一批美丽宜居村庄。
二、重点任务
(四)提高农村改厕质量
(1)持续推进农村户用厕所改造。尊重农民群众意愿,对现有旱厕进行全面改造,引导农民群众自主改造提升未达到卫生规范的厕屋,改造不符合建设技术规范的三格化粪池。新建农房应配套设计建设卫生厕所及粪污处理设施设备。建立省市县三级农村厕所革命技术支撑服务体系。健全完善农村户用厕所标准体系。严格改厕质量管控,加大产品质量市场监管力度。严格招标采购程序,严把施工质量关和竣工验收关。
(2)推进农村公厕提档升级。因地制宜继续改造升级一批老旧公厕,支持有实际需求的自然村新建改造农村公厕。完善乡村景区旅游厕所建设管理,持续推动完善旅游厕所电子地图标注上线,推广“一厕一码”扫码点评管理。建立完善公厕管护制度,将农村公厕纳入村庄日常保洁范畴,加大后续管护和公厕运维日常巡查及抽查力度。
(3)推进农村厕所粪污无害化处理与资源化利用。加强农村改厕与生活污水治理有机衔接,因地制宜推进厕所粪污分散处理、集中处理与纳入污水管网统一处理,鼓励联户、联村、村镇一体处理。鼓励有条件的地区积极推动卫生厕所改造与生活污水治理一体化建设,暂时无法同步建设的应为后期建设预留空间。积极推进农村厕所粪污资源化利用,充分结合农业绿色发展,逐步探索使用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设施设备,推动厕所粪污就地就农消纳、综合利用。
(五)加快农村生活污水治理
(1)推进乡镇生活污水治理。完善乡镇生活污水配套管网建设,提高乡镇生活污水收集率,加强污水处理设施运行维护,推行以县域为单位,将乡镇生活污水处理设施“打包”进行市场化运营管理。到2025年,所有县(市、区)完成县域乡镇生活污水处理设施“打包”统一实施工作。
(2)推进村庄生活污水治理。实施全省农村生活污水提升治理工程,提升治理村庄9000个以上。重点治理转型融合城郊类、集聚提升中心类、保护开发特色类村庄,优先治理环境问题突出村庄和乡村振兴试点村庄。以生态化、资源化、可持续为导向,选择符合农村实际的生活污水治理技术,优先推广运行费用低、管护简便的治理技术,积极推进农村生活污水资源化利用。加快推进省级农村生活污水提升治理试点示范工程,成熟模式及时示范推广。到2025年,全省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率达到65%以上,设施稳定运行率达到90%以上。
(3)加强农村黑臭水体治理。建立农村黑臭水体治理台账,每年动态更新并向社会公开。以群众反映强烈的黑臭水体为重点,采取控源截污、清淤疏浚、生态修复、水体净化等措施进行综合治理。开展农村黑臭水体治理试点,福清、诏安、南安优先启动试点,形成一批可复制可推广的治理模式。到2025年,基本消除较大面积农村黑臭水体。
(4)加强农村水环境综合整治。围绕实施河湖水系综合整治,推进水系连通及水美乡村建设试点。继续开展2000公里安全生态水系建设,加强水土流失治理。将农村水环境综合整治纳入河长制工作考核,强化河(湖)长制责任落实。到2025年,全省治理水土流失面积6000km2,水土保持率达到93%,重点水土流失区治理成效不断提升,人为水土流失得到有效控制;主要河流和小流域Ⅰ-Ⅲ类水质比例分别达到96%、92%,105个地表水国考断面Ⅰ-Ⅲ类水质比例达到国家考核要求。
(六)全面提升农村生活垃圾处理水平
(1)健全生活垃圾收运处置体系。完善“户分类、村收集、镇转运、县处理”农村生活垃圾收运处置体系。完善县、乡、村三级设施建设和服务,因地制宜采取小型化、分散化的无害化处理方式,降低收运处置设施建设和运行成本。建立健全农村生活垃圾处理长效机制,推动以县域为单位,将村庄保洁、垃圾转运、公厕管护“打包”进行市场化运营管理,提升运营专业化、规范化、智能化水平。
(2)推进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减量。有序推进农村生活垃圾源头分类减量,积极探索符合农村特点和农民习惯、简便易行的分类处理模式,有条件的地区基本实现农村可回收垃圾资源化利用、易腐烂垃圾和煤渣灰土就地就近消纳、有毒有害垃圾单独收集贮存和处理、其他垃圾无害化处理。以乡镇或行政村为单位建设一批区域农村有机废弃物综合处置利用中心,探索就地就近就农处理和资源化利用的路径。扩大供销合作社等农村再生资源回收利用网络服务覆盖面,构建以资源化利用龙头企业为引领,乡村回收站点为基础,县域或乡镇分拣中心为支撑的农村再生资源回收利用体系。到2025年,农村有机垃圾生态处理机制基本建立。
(3)促进农业生产废弃物资源化利用。组织50个畜牧县实施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提升项目,建立100个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示范点,深入实施秸秆综合利用行动,加强废旧农膜回收利用。推进农药、肥料包装废弃物回收处理体系建设。到2025年,全省畜禽粪污综合利用率达到93%以上,秸秆综合利用率保持在90%以上,废旧农膜回收率达到85%以上,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率达到80%以上。基本实现养殖网箱和贝藻类养殖的废弃物无害化处理或资源化利用。积极探索农村建筑垃圾等就地就近消纳方式,鼓励用于村内道路、入户路、景观等建设。
(七)提升农村居住品质
(1)完善村庄规划编制。按照“多规合一”要求,区分集聚提升、城郊融合、特色保护和搬迁撤并等不同类型村庄,加快编制“村民看得懂、政府用得上”的实用性村庄规划,坚持开门编规划和“阳光规划”,充分尊重村民意愿,避免强制“合村并居、村民上楼”。到2023年底实现村庄规划管控全覆盖。
(2)规范用地建房审批。依托乡镇农村宅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