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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公安厅党委传达学习《信访工作条例》精神

2022-04-17 08:16:30 严顺龙 来源:东南网  责任编辑:蔡秀明

东南网4月17日讯(福建日报记者 严顺龙) 近日,副省长,省公安厅党委书记、厅长黄海昆主持召开省公安厅党委(扩大)会议,传达学习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的《信访工作条例》精神,研究贯彻意见。

会议指出,《信访工作条例》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人民信访工作的重要思想,总结党长期以来领导和开展信访工作经验特别是党的十八大以来信访工作制度改革成果,是新时代信访工作的基本遵循。全省公安机关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把握新时代信访工作原则和要求,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切实把群众呼声反映好、信访事项处理好、合法权益维护好,确保党中央关于信访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落到实处、见到实效。

会议强调,要从厅党委和厅机关做起,有计划地组织专题学习、全员培训,形成学习宣传贯彻热潮;要加强源头治理,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强化风险隐患排查,狠抓源头预防,努力把矛盾问题化解在基层;要强化攻坚化解,常态化落实领导包案接访工作机制,强化重点案件攻坚,有效化解信访案件;要拧紧责任链条,构建完善公安机关党委全面领导、信访工作领导小组统筹协调、信访部门组织推动、各基层单位和警种齐抓共管的公安信访工作格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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