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
〔十三届〕第七十六号
《福建省中医药条例》已由福建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三次会议于2022年5月27日通过,现予公布。本条例自2022年10月22日起施行。
福建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022年5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