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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福建省委宣传部“牢记使命 奋斗为民”系列主题新闻发布会答记者问

2022-07-21 21:16:42 卢金福 来源:东南网  责任编辑:黄丽红

东南网7月21日讯(本网记者 卢金福 实习生 陈文娟)今日上午,中共福建省委宣传部召开“牢记使命 奋斗为民”系列主题新闻发布会——省财政厅:坚持以人民为中心 持续保障和改善民生。福建省财政厅党组书记、厅长余军,福建省财政厅党组成员、副厅长、一级巡视员林贻武,福建省财政厅党组成员、副厅长黄剑青,福建省财政厅二级巡视员林烽回答了记者的提问。

记者:刚刚您有介绍,过去十年中福建省财政部门积极主动作为,充分发挥职能作用,为全省民生事业发展提供了有力保障。今年上半年,经济下行压力加大,疫情持续反复,全国各地普遍反映财政收入形势严峻,民生保障困难增多。请问福建省财政收入情况如何?采取了哪些措施保障民生支出?

余军:谢谢!今年上半年,全省财政收入总体呈现“开局良好、前高后低、触底回升”的走势。一季度财政收入增速较快,全省一般公共预算总收入和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分别增长11.2%、17.3%,其中,地方级收入增幅高于全国7.8个百分点。

按照中央部署,从4月1日起开始实施大规模增值税留抵退税政策,同时,受国际局势超预期变化和国内经济新的下行压力加大影响,叠加3—4月国内的上海以及省内的泉州、宁德等地疫情冲击,4月份财政收入大幅回落,剔除留抵退税因素后,总收入和地方级收入分别同口径下降14.5%和17.4%。

面对严峻复杂的经济形势,我省财政部门在不折不扣抓好落实大规模留抵退税等一揽子稳经济政策的基础上,持续加强财政资源统筹,加大闲置国有资源资产盘活处置力度,5月份财政收入下滑趋势得到缓解,总收入和地方级收入分别同口径下降11.7%和9.7%,比4月收窄2.8个和7.7个百分点。 随着疫情形势得到有效控制,稳经济一揽子政策落地见效,6月份财政收入企稳回升、由负转正,总收入和地方级收入分别同口径增长9.3%和15.2%。 从上半年来看,全省财政总收入累计完成3072亿元,同口径增长2.5%。地方级收入累计完成1960亿元,总量居全国第10位;同口径增长6.7%,高于全国地方2个百分点,增幅居东部首位。总收入和地方级收入分别完成年初预算的50.9%和55.2%,胜利实现“双过半”。以上是财政收入情况。

上半年,全省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完成2729亿元,同比增长4.1%。其中,全省民生支出2094亿元,增长5.1%,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比重达76.7%,比去年上半年同期提高0.7个百分点。具体来看,在民生支出方面我们主要做了以下几项工作:一是大幅增加对下转移支付。上半年,已下达省对市县转移支付补助资金1391亿元,同比增长20%。其中,累计下达三批次专项转移支付资金330亿元,支持基层落实退税减税降费政策和保障重点民生工作。近期,省财政还专门对“三保”及其他刚性支出占财力比重较高的部分县(市、区)给予补助支持。

二是压紧压实各级保障责任。省级财政在增加对下转移支付的同时,对全省所有县(市、区)“三保”预算开展事前审核,确保“三保”支出需要得到有效保障。我们还建立了基层财政运行监测机制,强化风险预警和应急处置。从3月份起,在29个重点监测县设立工资专户,以确保教师等重点群体工资、养老金等足额按时发放。同时,要求设区市级财政全面加强对市辖区财政运行的保障,也要求县(市、区)财政全面抓好“三保”各项工作的落实。

三是完善财政资金直达机制。今年纳入直达机制范围的项目扩大到30项,资金规模达762亿元,比去年增长近30%,其中包括了困难群众救助、就业补助等民生资金。在此基础上,省级通过对资金分配、拨付和使用等各个环节进行全过程监控,确保民生补助资金直达基层、直接惠企利民。

记者:请问省财政厅林贻武副厅长,社会各界高度关注就业情况,近年受疫情和国内外经济形势的影响,就业形势不稳定因素增多。请问财政厅在稳就业方面有什么工作举措?

林贻武:感谢您的提问。稳就业事关广大家庭生计,是经济运行在合理区间的关键支撑,更是财政宏观政策重要目标。全省各级财政积极贯彻省委省政府关于稳住经济大盘稳就业的决策部署,持续加大资金投入,2012—2021年累计直接投入184亿元,我省城镇累计新增就业615.28万人,登记失业率稳定保持在4%以下,较好地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大局。

我们财政部门工作主要体现以下三个方面: 第一方面,稳市场主体稳就业岗位。一是降低企业社保费用,减轻企业负担。针对疫情造成的市场主体困难,2020年,减免企业社保费291.77亿元,惠及49.26万家企业;2022年,对22个特困行业企业和中小微企业等市场主体实施缓缴社保费政策。二是实施稳岗返还等奖补政策,引导企业稳定和扩大就业岗位。2015年起至2021年底,累计稳岗返还74.03亿元。今年,我省按顶格标准提高稳岗返还比例(其中,对中小微企业返还90%,大型企业返还50%),已返还6.42亿元,惠及超14万家企业。

第二方面,保重点群体就业创业。一是支持高校毕业生就业。对困难高校毕业生每人发放2000元求职创业补贴;对吸纳高校毕业生的企业,每吸纳一人给予扩岗补贴1500元;支持增加“三支一扶”招募规模。二是支持农民工就业。鼓励引导农民工参加职业技能培训。深化中西部劳务协作,对吸纳中西部脱贫人口就业的市场主体给予奖励,截至2021年底,累计奖励1.5亿元。三是支持残疾人就业。十年累计投入18.1亿元,截至2021年底,城乡持证残疾人就业人数达21.5万人。  

第三方面,优化资金安排创新支持措施。一是保障职业培训。2019年,全省财政首次从失业保险基金中提取35.6亿元,支持开展大规模职业技能培训,提升劳动者技能素质,缓解结构性就业矛盾。截至2022年6月底累计培训256万人次。二是提高地方失业保险备付能力。2022年,省财政首次动用失业保险基金省级调剂金8.9亿元补助南平、三明、厦门三个设区市,支持地方实施稳岗返还、留工培训等政策。 下一步,省财政将继续做好资金保障,为全省稳就业、保主体、保民生提供持续动能。我先介绍这些,谢谢!

记者:请问黄剑青副厅长,福建省财政厅在筹措民生资金,落实好为民办实事上采取了哪些措施?

黄剑青:感谢您的提问!福建省始终把支持民生事业发展作为财政保障工作的重中之重,在增加投入、保障重点、强化监管等方面采取一系列措施,切实落实好民生政策、办好民生实事。

第一方面,民生投入注重加大。一是压减,落实政府坚持过紧日子的要求,严把支出关口,持续压减一般性支出。2019—2021年,全省累计压减一般性支出超100亿元,压减下来的资金重点用于保障和改善基本民生。二是统筹,努力拓宽预算资金统筹范围,做大民生保障的财政资金“盘子”。将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调入一般公共预算比例提高到30%;将国有资产资源取得的收入按规定全面纳入预算;加快部门存量资金盘活力度,2022年已盘活部门存量资金35亿元,统筹用于省委省政府确定的民生等领域投入。

第二方面,民生实事注重办实办好。一是办实,从1991年起,省委、省政府按照“尽力而为、量力而行”原则组织实施为民办实事工作,这项工作一干就是32年,一共办了657项直接关乎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实事。 党的十八大以来,为民办实事项目和资金均呈稳步增长态势,10年间,共组织实施246项实事,省财政投入达到1361亿元,解决了一大批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问题。今年以来,省财政加快为民办实事资金拨付进度,截至6月底已下达118亿元用于省委省政府确定的25个为民办实事项目,完成省级计划投入数的109%。二是办好,省委省政府围绕民生领域办实事,久久为功,一任接着一任坚定干,切实把实事办好。比如说治理餐桌污染,是2001年习近平总书记在福建任省长时提出来的,后来这件实事一直延续至今,而且在二十多年间,该项实事的内容不断完善和丰富,财政投入也相应增加。还有水土流失治理、困难群众生活保障、支持养老事业等多项实事,也都已连续实施多年,而且是越办越好,越办越实,真的做到办实办好。

第三方面,民生政策监管注重有效。为确保民生资金落到实处、花出成效,省财政持续推动完善民生资金管理机制。一是直达,通过落实财政资金直达机制,确保资金直达基层,直接惠企利民。2022年共有30项民生资金共计762亿元纳入直达资金管理。二是绩效,强化民生资金绩效管理, 2022年省财政对22个民生项目共计176亿元开展重点绩效评价,促进民生资金提质增效。

记者:教育离不开财政的投入和支持,请问林烽巡视员,近年来,福建省财政在支持推进教育高质量发展方面做了哪些工作?

林烽:这个问题由我来回答。我省财政坚持把教育作为财政支出重点领域予以优先保障,持续加大财政教育投入,全方位推进教育事业高质量发展。

一是构建长效机制,强化生均教育经费保障。近年来,建立了覆盖学前教育到高等教育的生均教育经费保障机制,各级各类教育基本支出保障水平显著提高。以高等教育为例,2019年我省实施省属高校生均拨款制度改革,大幅度提高省属本科高校生均定额拨款标准,生均拨款总量从2018年的22亿元增加到2021年的37.5亿元,增幅达70.5%。

二是优化支出结构,推动重点工作落实落细。一是促进学前教育优质普惠,公办幼儿园建设项目连续12年被列入省委省政府为民办实事项目,省财政累计投入资金55.3亿元,支持新建、改扩建公办幼儿园1900余所。二是推动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实施义务教育阶段免费教育和薄弱校能力提升等,全省所有县通过县域义务教育基本均衡发展国家督导验收。三是深化职业教育综合改革,建成74所“福建省示范性现代职业院校”,打造全国职业教育高地,获国务院办公厅表彰激励。四是支持高等教育内涵发展,遴选13所省级“双一流”高校予以重点建设,高等教育发展迈上新台阶。同时,建立健全从学前教育到研究生教育阶段全覆盖的学生资助政策体系,省财政累计下达学生资助经费逾140亿元,从政策上保障学生不因家庭经济困难而失学。  

三是创新支持方式,建立经费多元筹集机制。充分发挥财政教育经费引导作用,多措并举鼓励社会和学校加大教育投入。一是设立覆盖全学段的校方无过失责任险,通过财政投入带动社会和学校投入,提高全省学生在校安全保障水平。二是将本科高校纳入地方政府专项债券支持范围,有效解决高校基本建设资金的短缺问题。三是通过设立捐赠配比奖补,引导省属学校广泛争取社会捐赠资金,拓宽学校筹资渠道。、

今年,我省财政继续优先保障教育投入,年初预算安排全省财政教育经费1184.3亿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比例进一步提高到21%,这个数字在全国也是排在前面的。这些投入将继续用于支持公办幼儿园建设,实施城区义务教育学位增补计划,促进义务教育公平优质发展,以及推进职业教育“双高计划”、新一轮“双一流”高校和高水平应用型高校建设。我就介绍这些,谢谢!

记者:习近平总书记2021年3月23日在三明市沙县总医院调研医改惠民情况时指出“健康是幸福生活最重要的指标,健康是1,其他是后面的0,没有1,再多的0也没有意义。”请问林贻武副厅长,我省财政在保障人民健康方面有哪些工作举措?

林贻武:谢谢您的提问。省财政始终把保障人民健康放在优先发展的战略位置。全省各级财政不断完善投入政策,加大资金支持力度,2012—2021年,全省卫生健康累计支出3888.54亿元,年均增幅10.4%,高出同期全省财政支出年均增长率1.4个百分点,卫生健康财政支出占当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比例9%左右,高于全国7%的平均水平。2021年,全省常住人口人均期望寿命预计达78.85岁,比“十一五”末提高3.09岁,健康福建建设取得重大成效。

我们主要的工作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支持建设强大公共卫生和医疗保障体系持续加大投入力度,将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财政补助标准从年人均25元提高到84元、城乡居民医疗保险财政补助标准从年人均240元提高到610元、城乡医疗救助财政补助标准从年人均130元提高到400元。疫情发生以来,省各级财政累计安排258亿元财政资金支持疫情防控,同时我们还安排专项资金保障全省性或跨区域的重大疾病防控。

二、支持打造医疗高地,提升县域医疗服务能力“十三五”期间,安排8.56亿元支持医疗“创双高”建设,2所医院进入复旦版全国医院百强,实现零的突破;分别有13个和74个专科进入全国10强和华东5强提名。安排一般公共预算7.58亿元、世行贷款3.1亿美元,建成401个覆盖所有县域的心电诊断、医学影像、远程会诊等“六大中心”。 “十四五”期间,还将每年安排1.2亿元支持医疗“创双高”,建设10个临床医学中心、200个临床重点专科;在建成上海儿童医学中心福建医院等6家医院的基础上,继续支持推进国家区域医疗中心项目实施;安排10亿元支持全省59个县域综合医院建设卒中、胸痛等“四大中心”,开展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服务能力达标创建,力促实现“大病不出省,一般病在市县解决,日常疾病在基层解决”。

三、补齐卫生人才短板,加强梯次人才队伍建设.“十四五”期间,我们将统筹安排7.5亿元,支持50个中青年科研重大项目、30名中青年人才赴外研修、全职或柔性引进一批高层次人才及团队。全额承担基层人才队伍建设“三个一批”经费,预计惠及超8000名基层卫生人才。下一步,我们将继续健全完善医疗卫生长效投入机制,为人民群众提供更高质量、更加完善的健康服务。谢谢!

记者:请问黄副厅长,省财政厅采取了哪些措施支持做好基层“三保”工作? 

黄剑青:谢谢你的提问,这个问题由我来回答。基层“三保”是保基本民生、保工资、保运转。基层“三保”事关基层政府履职尽责和人民群众切身利益,是保持社会稳定的“压舱石”。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基层“三保”工作,省财政厅把握“一个原则”,建立“三个机制”,做到“一个确保”,切实做好基层“三保”工作,兜牢兜实基层“三保”底线。

一个原则:即按照“县级为主、市级帮扶、省级兜底”的原则。省级财政加大财力下沉,统筹做好“三保”风险防范和应急处置工作,落实兜底责任。设区市级财政部门切实担负起对市辖区的主体责任和对所辖县(市)的帮扶责任。各县(市、区)财政部门全面抓好“三保”具体落实工作,要落实落细落到位,统筹安排各项财政资金,优先足额保证“三保”支出的拨付。

三个机制: 一是优先机制。为确保基层“三保”预算资金足额保障到位,省财政建立县级“三保”预算事前审核机制,将全省所有县(市、区)全部纳入审核范围。严格将“三保”支出放在各项财政支出的首位予以优先保障,并将疫情防控必要支出作为“三保”支出的重要内容,确保各项基本民生政策特别是直接补助个人的相关政策资金及时足额兑现对位。

二是增长机制。加大财力下沉力度,建立省对下均衡性转移支付和县级基本财力保障补助资金稳定增长机制,每年省级安排资金增幅分别不低于上一年度中央对我省均衡性转移支付和县级基本财力保障机制奖补资金增幅,2012—2021年,10年累计已下达860亿元,年均增长11.1%,今年已下达106亿元,比上年同期增长10%,有效增强基层“三保”财力保障。

三是预警机制。建立地方财政运行监测机制,将“三保”支出预算执行、直达资金使用、债务还本付息、库款管理等情况纳入监测内容,加强“三保”动态监测和分析研判,做到早发现、早介入、早处置。对库款保障水平偏低的,在坚持按财力、按序时调拨资金的基础上,适当加快调度资金频率。对财政运行确有困难的,省级安排一定规模应急救助资金予以支持。 一个确保:兜牢兜实基层“三保”底线,确保基层“三保”不出任何问题。这个问题我就回答到这儿,谢谢!

记者:习近平总书记说“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刚才余厅长也说到闽江流域治理已经完成了,请问林烽巡视员,我们省生态投入的详细情况。

林烽:生态的好坏不仅关系群众的生活品质,也关系到发展的可持续性,我省始终把生态建设作为财政支出的重点领域,紧紧围绕推进蓝天、碧水、碧海、净土工程,通过“点、线、面”结合的做法,加大财政投入,创新支持方式,加快建设美丽福建,生态环境质量持续保持全国领先。

一是抓住国家公园这个“点”,采取支持绿色效应环状外溢的方式,构建自然保护地体系。近几年,在累计下达15.7亿元各类支持国家公园试点改革资金的基础上,统筹资金7亿元,引导市县投入5亿元,按照“重点保护区-保护协调区-发展融合区”的三类划定空间,连片系统实施生态保护修复治理,并积极支持水、茶、竹等生态产品发展和生态价值实现,发挥国家公园稀缺生态产品的外溢效应。

二是抓住重点流域这条“线”,采取全流域、多要素治理的系统集成方式,实施闽江和九龙江生态保护修复项目。 2017—2021年,实施了闽江流域山水林田湖草一体化生态保护修复项目,完成投资120亿元,闽江干流和主要支流水质优良比例100%,项目绩效获财政部优秀等次评价,项目做法获国务院大督察表扬并向全国推广,打造的15个精品示范工程成为“网红点”。2021年,我省再争取中央补助资金20亿元,进一步实施总投资78.6亿元的九龙江流域山水林田湖草沙一体化生态保护修复项目,为我省美丽山水画卷再添重彩。

三是抓住重点生态功能区这个“面”,采取不断健全完善生态补偿办法的方式,激发地方政府积极性和主动性。一是在重点生态功能区相关的23个县,实施综合性生态补偿,建立工业能耗等11项指标的考核体系,下达奖励资金11.7亿元,持续改善实施县的生态环境质量。二是在主要流域范围的48个县(市、区),实施重点流域生态保护补偿,统筹考核水环境质量、森林生态和用水总量,下达补偿资金41.9亿元,推动实施1566个污染防治和生态保护修复项目。 这一系列措施有力支撑全省生态系统质量的稳定和提升,筑牢我国东南地区的生态屏障。谢谢!

记者:请问余军厅长,福建省财政部门当前采用了哪些措施保证财政的稳增长呢?还有一个问题您对下半年财政形势有何预判?

余军:谢谢!今年以来,我省财政部门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认真落实“疫情要防住、经济要稳住、发展要安全”的重要要求,按照省委、省政府工作部署,坚决担负起稳住经济大盘的政治责任。3月份,省财政出台了15条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的政策措施,相关内容在4月7日省政府新闻发布会上作了介绍。在此基础上,6月初,我们按照省委、省政府的新部署以及财政部的新要求,细化出台了43条财税举措,进一步发挥财政在逆周期调节中的关键作用。

下面我重点介绍三个方面的情况:一是抓好实施新的组合式税费支持政策。严格落实今年中央新出台的大规模增值税留抵退税等14项政策,以及延续实施的阶段性降低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等20项政策,并在中央赋予的权限范围内,顶格出台减免小微企业“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