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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2年度福建省十大法治人物和十大法治事件初评入围名单的公示

2022-10-20 22:06:26 作者: 来源:福建法治报  责任编辑:李雅兰   我来说两句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大力宣传法治先进典型,增强全民法治观念,推进法治强省建设,根据《关于开展2022年度福建省十大法治人物和十大法治事件推荐评选活动的通知》要求,各地各部门申报了51名法治人物(集体)、52件法治事件。10月12日,评委会办公室组织召开2022年度福建省十大法治人物和十大法治事件初评会,按照突出政治性、法治性的要求,充分体现法治人物、法治事件的典型性和引领性,评委在认真审阅事迹材料的基础上,充分酝酿讨论,进行民主投票。根据评委投票情况,组委会进行统筹考量、综合评审,确定了20名法治人物(集体)、20件法治事件的初评入围名单。

为体现公开、公平、公正原则,听取社会各界意见建议,接受广大群众监督,现将名单公示,如有意见建议,请在公示期间通过电话、信件和电子邮件等形式向评委会办公室反映,并提供具体理由、依据以及反映人姓名或机构名称、联系方式等,以便核查。

公示时间:2022年10月21日至10月27日。

联 系 人:陈小英 0591-83773587

涂文进 0591-87870376

电子邮箱:fjsdfzrw@163.com

邮寄地址:福州市鼓楼区中闽大厦B座12楼

附件:2022年度福建省十大法治人物和十大法治事件初评入围名单

中共福建省委全面依法治省委员会办公室

2022年10月20日

附件

2022年度福建省十大法治人物

和十大法治事件初评入围名单

一、福建省十大法治人物初评入围名单

(个人按姓名笔画排序,集体按所在单位行政区划排序,先个人后集体)

1.李海庭 省人民调解员协会副会长、泉州市人民调解员协会会长、晋江市人民调解员协会会长

2.杨垠红(女) 福建师范大学法学院院长、教授

3.余崇斌 武夷山市人民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

4.陈 丰(女) 省高级人民法院刑三庭庭长

5.陈 寒(女) 省委依法治省办秘书处三级主任科员

6.陈建红(女) 仙游县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家事少年审判庭庭长

7.罗永铕 省公安厅刑事技术总队四支队副支队长、警务技术三级主任

8.周永东省人民检察院案件管理部副主任、三级高级检察官

9.洪新涌 福州市仓山区消防救援大队大队长

10.徐晓宇(女) 寿宁县公安局交警大队副大队长兼任直属女子骑行中队中队长

11.蔡敬文 龙岩市人民检察院驻龙岩市看守所检察室主任、第三检察部一级检察官

12.蔡丽羡(女) 省律师协会副会长、漳州市律师协会会长、福建泾渭明律师事务所一级律师

13.潘进格(女) 漳州市龙文区人民检察院第一检察部主任

14.福建省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办公室(集体)

15.中共福建省委政法委员会“阳光桥”未成年被害人及被害人未成年子女关爱项目团队(集体)

16.福州市法律援助中心(集体)

17.厦门金融司法协同中心(集体)

18.泉州监狱教育改造科(集体)

19.泉州出入境边防检查站“边检小花”法宣团队(集体)

20.国家税务总局平潭综合实验区税务局(集体)

二、福建省十大法治事件初评入围名单

(按事件所在单位行政区划排序)

1.省委政法委:福建省政法跨部门大数据办案平台开通

2.省委依法治省办:福建省开展第一批全省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活动

3.省人大常委会法工委:《福建省禁止中小学幼儿园学生携带手机进入课堂的规定》颁布实施

4.省人民检察院、福州市人民检察院、长乐区人民检察院:首创行政公益诉讼圆桌会议办案机制

5.省公安厅:《福建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恐怖主义法>办法》颁布实施

6.省司法厅:福建省全面推行包容审慎监管执法“四张清单”

7.省司法厅:福建省创建“蒲公英”公益普法品牌

8.省总工会:全国首创职工法律服务“园区枫桥”机制

9.福州大学:成功获批法学一级学科博士点

10.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福建实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重整案

11.厦门市海丝中央法务区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海丝中央法务区建设十大成果发布

12.厦门市翔安区人民政府:创新推行“谁执法谁普法”动态智能管理平台

13.漳州市人民检察院、漳州市妇联:全国首创“春蕾安全员”未成年人司法保护机制

14.漳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全国首创蓝碳司法保护与生态治理机制

15.泉州市人民检察院:开展“检察护宝•守护海丝名城”专项监督行动

16.南安市司法局:创设“三金”机制做实人民调解“后半篇文章”

17.龙岩市委依法治市办:6件闽西法治事件入选《中国共产党百年法治大事记》

18.龙岩市水利局:《龙岩市长汀水土流失区生态文明建设促进条例》颁布实施

19.宁德市中级人民法院:构建党政机关案件“零强制执行”机制

20.平潭综合实验区人民法院、国家税务总局平潭综合实验区税务局:全国首创法拍房“e拍即得”协同执行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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