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新征程中谱写地方立法新篇章——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五年立法工作综述
2023-01-07 08:23:43 来源:东南网 责任编辑:孙劲贞 |
东南网1月7日讯(福建日报记者 郑昭)“法者,治之端也。”立法,是法治的前提和基础。 时光的箭镞密针细缕,串联起过去1800多个日子;法治的光芒无声浸染,汇聚出润物无声的清流。五年来,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二十大精神,围绕中央部署和省委要求,顺应人民期盼,法治步履铿锵有声,共制定法规53项,修改法规31项,批准设区市法规96项,一批有分量、有质量的法规悄悄改变着福建人的生活,在时间的坐标上镌刻下新时代福建法治建设的闪亮印记。 咬定青山不放松, 服务高质量发展尽职尽责 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服务和融入新发展格局,五年来,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充分发挥立法主导作用,坚持与时俱进,始终努力在高质量发展中找准坐标、瞄准靶心。 现代化经济体系将为高质量发展提供强大支撑。作为数字中国的思想源头和实践起点,大数据产业在我省新兴产业中极具引领性。常委会先后出台《关于进一步推进数字福建建设的决定》和大数据发展条例,以立法助推数字产业化和产业数字化,续写“数字福建”华章。 更好的营商环境能激活更高质量发展的活力。针对市场主体普遍反映的“负担重”问题,常委会制定优化营商环境条例,规定各项减轻企业负担的政策措施实行“免申即享”,把鼓励开拓创新、设置免责条款,探索柔性监管、共享用工明确写入条例,为破解营商环境建设中存在的堵点难点痛点问题提供了法治保障。 乡村振兴是高质量发展阶段一项重大战略任务。常委会制定乡村振兴促进条例,直面乡村振兴的“中梗阻”,无论是缺资金、缺土地还是缺机械,都可以从条例中找到支持。常委会还不断扩展乡村振兴立法“朋友圈”——种子条例、土地管理条例、促进茶产业发展条例、农业机械管理条例等陆续制定或者修订,成为福建特色的乡村振兴之路的强大助力。 绿色发展是高质量发展的必由之路。如果要用一个字来概括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生态环保立法工作,最贴切的就是“密”——常委会制定生态文明建设促进条例,率先把五大发展理念、“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写入地方法规,同时制定水污染防治、土壤污染防治、大气污染防治等法规涵盖“水陆空”生态要素,为“清新福建”织起了生态环保制度网。 文化事业发展将让群众享受高质量精神生活。常委会在全国率先制定传统风貌建筑保护条例,坚持保护和利用并重;制定非物质文化遗产条例,修改文物保护管理条例,加大保护力度,推动八闽优秀传统文化创造性转化、创新性发展;制定红色文化遗存保护条例,推动传承红色基因,弘扬革命精神。 从制定行政执法条例到修改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条例,从邮政条例到地方金融监督管理条例,从志愿服务条例到拥军优属条例……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的立法答卷构建起了多维度、立体化的制度支撑体系,为全省高质量发展注入了澎湃的法治动能。 一枝一叶总关情, 助推民生改善走深走实 2022年3月,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会议表决通过修改《福建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的决定,育儿假、住房支持政策、建立普惠托育服务等为生娃减负的政策立刻在各大媒体刷屏,大家纷纷点赞,成为热议话题。 这只是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在立法中攻克难点、打通痛点、疏通堵点、覆盖盲点的一个缩影。五年来,常委会始终站稳人民立场,把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向往作为根本出发点,以匠心生动诠释了立法为民理念。 家家都有老,人人都会老。用餐难、出行难、看病难、运用智能技术难等困扰老年人的难题,将随着今年元旦开始施行的养老服务条例得以纾解。而该项立法也成为我省应对人口老龄化,守护“最美夕阳红”,解决养老服务需求的“及时雨”。 人民至上、生命至上。为保护好人民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常委会及时跟进立法工作,制定全民健身条例、中医药条例、动物防疫条例,破解“去哪儿健身”,支持中医区域医疗中心、特色重点医院、名医堂建设,对新形势下动物防疫活动监管体系等作出全面规定,受到社会各界广泛好评。 为解决新形势下物业管理的各种新矛盾、新问题,常委会重新制定的物业管理条例,赋予公共租赁住房承租人准业主地位,在全国省级地方立法中属于首创。 立足民生保障,为有效化解社会矛盾,及时顺应人民期盼,五年来,常委会还制定电梯安全管理条例、城乡生活垃圾管理条例,修改失业保险条例、流动人口服务管理条例、食品安全条例等法规,解决人民群众在住房安全、就业保障、饮水健康、生活宜居等方面的问题。 一系列惠民立法推动社会治理服务更有温度,人民美好生活必备的法规制度更加健全,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持续增强。 惟进取也故日新, 创新立法机制有质有效 天下有定理而无定法。 五年来,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紧紧抓住提高立法质量和效率这个关键,探索、总结、创新,进一步推进科学立法实践,确保制定出台“立得住、行得通、真管用”的良法。 坚持“对症下药”“量体裁衣”。“小快灵”“小切口”立法是本届常委会立法工作的一大亮点。常委会接连制定《福建省餐饮服务从业人员佩戴口罩的规定》《福建省儿童乘坐机动车使用安全座椅的规定》《福建省禁止中小学幼儿园学生携带手机进入课堂的规定》,引发了公众的高度关注,冲上热搜,绝大部分网民认为这些有针对性的立法很有必要,立到群众心坎上。 既“谋一域”,也“谋全局”。常委会打破“行政边界”,开展协同立法工作,2021年指导推动四市同步出台加强九龙江流域水生态环境协同保护的决定,2022年又推动七市联手出台加强闽江流域水生态环境协同保护的决定,真正构建起“共饮一江水,共抓大保护”的格局。常委会还首次开展跨省协同立法,与江西省协同制定铁路安全管理条例,以法治方式共同推动两省铁路安全管理工作,提升两省铁路安全管理法治化水平。 立法形式有创新,立法机制也始终在探索中完善。常委会深入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坚持开门立法,不断拓宽民主立法渠道,从立项、起草到审议通过,都凝聚了各方的努力与智慧。 拓展征集立法项目的渠道和方式,向社会公开征集立法项目并吸纳到立法规划、计划中,变被动“等米下锅”为主动“选米下锅”。 重视立法智库建设。设立7个立法基地,聘请22名立法咨询专家,常态化参与立法项目的论证咨询等工作。在全省设立15个基层立法联系点,将基层立法联系点功能从“立法中”向“立法前”“立法后”延伸,让百姓的心声更快、更准地体现在立法中。 立法过程中既注重听取政府起草部门、初审委员会的意见,也注重听取基层群众、人大代表、企业、社会团体等方面的意见,并建立公民有序参与立法机制,所有法规草案一审后都公开向社会征集意见,力求使不同立法意见和各方利益诉求在审议修改中得到体现。 立善法于天下,则天下治;立善法于一域,则一域治。 五年来,省人大常委会始终把良法作为新时代地方立法的质量标准,把管不管用、解不解决实际问题作为立法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我省立法工作从“有法可依”走向“良法善治”的步伐更加坚定有力,在新征程中谱写出了地方立法新篇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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