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单位许可信息
福建省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单位许可信息
(截至2023年3月31日)
2017年6月1日起,《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管理规定》(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令第1号)实施。根据《规定》,通过互联网站、应用程序、论坛、博客、微博客、公众账号、即时通信工具、网络直播等形式向社会公众提供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应当取得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
《规定》实施以来,福建省互联网信息办公室组织开展了许可审批相关工作。截至2023年3月31日,审批的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单位总计121家,具体服务形式包括:互联网站92个,应用程序105个,论坛2个,博客1个,公众账号299个,其他服务形式1个,共计500个服务项。
福建省互联网信息办公室
2023年3月31日
一、获得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服务主体(共121个)
二、获得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的互联网站名单(共92个)
三、获得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的应用程序名单(共105个)
四、获得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的论坛名单(共2个)
五、获得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的博客名单(共1个)
六、获得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的公众账号名单(共299个)
七、获得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的其他服务形式(共1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