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城为烈士纪念设施办理不动产权证
2023-05-23 07:45:44 来源:东南网 责任编辑:周冬 我来说两句 |
东南网5月23日讯(福建日报通讯员 黄水林 钟桂兰 谢强)22日,在连城县行政服务中心不动产登记窗口,庙前镇政府工作人员在县自然资源局、县退役军人事务局的帮助下,拿到了连城县旗山英烈园的不动产权证。这也是连城县办出的首本烈士纪念设施不动产权证。 “我们高度重视烈士集中安葬区用地手续的办理,专门开辟绿色通道,仅用不到一天的时间,就办理完成了划拨决定书、用地规划许可,还有不动产权证。”连城不动产中心主任钟伟周介绍说,办证后将减少权属纠纷,对加强烈士纪念设施的保护起到了重要作用。 据了解,连城县旗山英烈园位于庙前镇庙前村旗山,占地0.93公顷,总投资1000余万元,于2021年10月动工,2022年9月完工。园区有烈士墓区、烈士群雕、烈士英名墙、祭奠广场及配套附属设施等工程。目前已迁移集中零散烈士墓441座,举办集中迁葬仪式2场,清明节、烈士纪念日英烈纪念活动2场,爱国主义、主题教育活动6场,成为连城县广大党员干部群众瞻仰缅怀烈士、接受革命传统教育的重要场所。 2021年以来,连城县全面开展烈士纪念设施整修提升工作,新建烈士纪念设施1处,整修提升烈士纪念设施4处,各级烈士纪念设施实现了交通便利、标识醒目、墓碑规范、边界清晰、事迹可查、制度健全的“六个一”管护标准。 |
相关阅读:
打印 | 收藏 | 发给好友 【字号 大 中 小】 |
国新办发函[2001]232号 闽ICP备案号(闽ICP备05022042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编号:35120170001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闽网文〔2019〕3630-217号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151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
全国非法网络公关工商部门举报:010-88650507(白)010-68022771(夜)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151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
全国非法网络公关工商部门举报:010-88650507(白)010-68022771(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