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学校加强冬春季新冠及其他重点传染病防控
2023-12-03 08:38:12 来源:东南网 责任编辑:蔡秀明 我来说两句 |
东南网12月3日讯(福建日报记者 储白珊) 记者从省教育厅1日举行的冬春季全省学校新冠病毒感染及其他重点传染病防控工作视频会议上获悉,我省各地各校正在加强冬春季新冠及其他重点传染病防控工作。 根据相关部署,我省各级各类学校将进一步加强健康监测,强化落实晨(午)检、因病缺课缺勤追查与登记、病例报告、健康教育、卫生消毒等措施,对出现发热、咳嗽等症状的师生做好排查,不带病到校工作或学习,严防校园发生聚集性疫情。学校一旦发现病例在短期内异常增多的情况,将及时报告属地疾控部门,规范做好聚集病例的应急处置工作。 各学校也将经常性地开展校园卫生环境综合整治,对教室、图书馆等校园场所定期进行全面消杀,改善卫生条件,强化多病共防,并加强对保安、保洁、食堂工作人员个人卫生管理,要求相关人员上岗时应规范佩戴口罩。同时,各学校也将引导师生和家长加强防护。 此外,各学校还将进一步加强健康教育,树牢并自觉践行“健康第一责任人”理念,利用家长会等多种形式开展健康教育,切实把传染病防控的核心知识传达给每一个师生和家长,引导养成勤洗手、常通风、咳嗽礼仪、清洁消毒等良好卫生习惯。还将动员符合条件的师生员工积极接种新冠、流感等疫苗,完善群体免疫屏障;并强化校医队伍建设和卫生室(保健室)建设,配齐校医等专业卫生技术人员,强化专业培训,提高疫情防控能力。 |
相关阅读:
打印 | 收藏 | 发给好友 【字号 大 中 小】 |
国新办发函[2001]232号 闽ICP备案号(闽ICP备05022042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编号:35120170001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闽网文〔2019〕3630-217号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151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
全国非法网络公关工商部门举报:010-88650507(白)010-68022771(夜)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151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
全国非法网络公关工商部门举报:010-88650507(白)010-68022771(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