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
〔十四届〕第十九号
《福建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福建省水资源条例〉的决定》已由福建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于2023年11月23日通过,现予公布。本决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福建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023年11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