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召开政协第十三届福建省委员会第二次会议的决定
关于召开政协第十三届福建省委员会第二次会议的决定
(2024年1月17日政协第十三届福建省委员会常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通过)
政协第十三届福建省委员会常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决定:政协第十三届福建省委员会第二次会议于2024年1月22日在福州召开,会期四天半。建议会议的主要议程是:听取和审议政协第十三届福建省委员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和政协第十三届福建省委员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十三届一次会议以来提案工作情况的报告;列席福建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听取并讨论省政府工作报告及其他有关报告;听取政协第十三届福建省委员会提案委员会关于十三届二次会议提案审查情况的报告;审议通过政协第十三届福建省委员会第二次会议政治决议;其他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