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政府批复!同意修改漳州三平省级风景名胜区总体规划
2024-01-22 17:36:41 来源:中国福建 责任编辑:周冬 我来说两句 |
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三平省级风景名胜区总体规划(修改)(2015—2030年)》的批复 闽政文〔2024〕50号 漳州市人民政府: 你市《关于三平省级风景名胜区总体规划(修改)(2015—2030年)的请示》(漳政〔2023〕25号)收悉。现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三平省级风景名胜区总体规划(修改)(2015—2030年)》(以下简称《总体规划》)。三平省级风景名胜区规划总面积23.81平方公里,其中核心景区面积8.49平方公里。 二、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落实《风景名胜区条例》《福建省风景名胜区条例》及《总体规划》确定的分级保护要求,严格保护三平寺等人文景观资源以及百丈岩、三平湖等自然景观资源,加强三平寺、三平湖及周边区域风貌管控,维护资源的原真性和完整性。 三、要加强与国土空间规划协调衔接,妥善处理好风景名胜区资源保护利用与经济社会发展、当地居民生产生活之间的关系。严格控制风景名胜区内建设活动,符合风景名胜区规划的建设项目,要与周边环境相协调,维护自然环境和景观风貌。建设项目涉及用地用林的,要依法依规报批。同时,要完善风景名胜区交通、电力、通信等配套设施,依法依规对景区进行管理,做好防灾减灾及游览安全工作,切实保护好自然资源和生态环境,保持风景名胜区的可持续发展。 四、《总体规划》是指导风景名胜区保护、利用和管理的重要依据,风景名胜区内的一切保护、利用和建设活动都必须符合《总体规划》要求。要切实加强对三平省级风景名胜区工作的组织领导,做到统一规划、统一管理。省林业局要会同有关部门加强对《总体规划》实施工作的指导、监督和检查。《总体规划》由组织编制机关和风景名胜区管理机构公布,并统一纳入国土空间规划“一张图”管理。 福建省人民政府 2024年1月19日 (此件主动公开) |
相关阅读:
打印 | 收藏 | 发给好友 【字号 大 中 小】 |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151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
全国非法网络公关工商部门举报:010-88650507(白)010-68022771(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