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一地人才购房最高补助50.65万元,5年后可上市交易
2024-02-11 21:33:40 来源:微长汀、长汀党旗红 责任编辑:蔡秀明 我来说两句 |
2月7日,福建省龙岩市长汀县委组织部发布长汀县关于人才购房补助的公告。全文如下—— 长汀县关于人才购房补助的公告 为深化落实“才韵汀州”人才政策,强化人才服务保障,现就开展人才购房补助相关工作,公告如下: 房源基本情况 1.龙都小区(原中城投广场)8-10号楼共192套; 2.国风盛世206套; 3.璀璨新城551套; 4.宏德锦苑(城发未来城)7号楼、10号楼共108套; 5.御璟湾2号楼、5号楼共46套(具体详见附件1)。 对象基本要求 现有或新引进的各类人才(具体人才类别详见附件2): 一类人才:福建省高层次特级、A、B、C类人才。 二类人才:符合“才聚龙岩”政策D、E、F类条件人才以及全日制博士学位毕业生。 三类人才:符合“才韵汀州”政策人才及其他领域人才。 人才与长汀县用人单位签订3年劳动合同。 补助方式与标准 从发布公告之日起,人才购买指定区域人才房时,可享受购房补助(只享受一套房和一个车位补助)。 采取“先买后补”方式,符合条件的人才先以市场价购买指定房源,之后可申请购房补助。 购房当年按补助标准的40%发放第一笔补助,第2年起按补助标准的15%发放补助,直至补完,所购房产5年内不得上市交易。 龙都小区(原中城投广场)8-10号楼 1.地址:长汀县腾飞二路2号。 2.补助金额: 人才购房补助: 一类人才:补助金额=实际购房价格-政府确定价的65%(补助24.85万元-50.65万元); 二类人才:补助金额=实际购房价格-政府确定价的70%(补助21.3万元-43.42万元); 三类人才:补助金额=实际购房价格-政府确定价的75%(补助17.75万元-36.18万元)。 人才购车位补助: 一类人才:补助金额=实际购车位价格-政府确定价的65%; 二类人才:补助金额=实际购车位价格-政府确定价的70%; 三类人才:补助金额=实际购车位价格-政府确定价的75%。 3.咨询电话:13950808581 国风盛世 1.地址:长汀县环城东路5—6号。 2.补助金额: 人才购房补助: 一类人才:补助金额=实际购房价格-项目备案价的78%; 二类人才:补助金额=实际购房价格-项目备案价的82%; 三类人才:补助金额=实际购房价格-项目备案价的84%。 人才购车位补助: 一类人才:补助金额=实际购车位价格-项目备案价的50%; 二类人才:补助金额=实际购车位价格-项目备案价的55%; 三类人才:补助金额=实际购车位价格-项目备案价的60%。 3.咨询电话:0597-6656999 璀璨新城 1.地址:长汀县中区小学南里校区旁。 2.补助金额: 人才购房补助: 一类人才:补助金额=实际购房价格-项目备案价的73%; 二类人才:补助金额=实际购房价格-项目备案价的78%; 三类人才:补助金额=实际购房价格-项目备案价的80%。 人才购车位补助: 一类人才:补助金额=实际购车位价格-项目备案价的30%; 二类人才:补助金额=实际购车位价格-项目备案价的34%; 三类人才:补助金额=实际购车位价格-项目备案价的37%。 3.咨询电话:0597-6656999 宏德锦苑(城发未来城)7号楼、10号楼 1.地址:长汀县策武镇319国道。 2.补助金额: 一类人才:补助金额=实际购房价格-项目备案价的62%; 二类人才:补助金额=实际购房价格-项目备案价的67%; 三类人才:补助金额=实际购房价格-项目备案价的70%。 3.咨询电话:0597-6586888 御璟湾2号楼、5号楼 1.地址:长汀县汀州大道太空星际公园旁。 2.补助金额: 人才购房补助: 一类人才:补助金额=实际购房价格-项目备案价的81%; 二类人才:补助金额=实际购房价格-项目备案价的87%; 三类人才:补助金额=实际购房价格-项目备案价的89.5%。 人才电器礼包:认购产品获得家电礼包。 人才首期礼:首次支付5万元,半年内完成首付100%(截止至2024年7月31日支付首付100%)。 3.咨询电话:0597-6655666;18659288100 申领流程 申领流程按人才认定、公开申报、部门受理、审核研究、人员公示等步骤进行。 一、人才认定 人才购房前可凭身份证、人才证明材料〔人才类别证书(文件)复印件、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学信网认证报告、技能等级证书复印件等〕向县人社局申请认定人才类别。(县人社局:0597-6832096,0597-6889398) 二、公开申报 1.申报时间:本公告发布之日起正常工作时间(工作日上午8:00-12:00,下午2:30-5:30)至2024年3月31日。 2.申报方式: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本公告截止日期前,人才个人需向用人单位提出申请,填写《长汀县人才购房补助申请表》(详见附件3),并提供本人身份证、人才证明材料,《商品房买卖合同》、购房款发票、缴纳税费证明、不动产登记信息证明、承诺书或“不动产权证书”等相关证明材料(详见附件4、附件5)。 三、部门受理 用人单位受理个人申请,并负责核查个人提供的申请材料。经用人单位的主管部门核查、研究无误同意上报的,由主管部门负责人签字并盖章,开发商负责人签字并盖章,并在人才购房补助申请公告截止日期前报县人社局。 四、审核研究 县人社局收到上报材料,并在人才购房补助申请公告截止日期后10个工作日内,县人社局复审人才类别、在汀就业证明,县住建局复审人才申请补助材料,复审通过后,报县人才购房补助工作联席会议研究。 五、人员公示 县人才购房补助工作联席会议研究通过后,由县委人才办公示人选名单,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的,由县住建局发放购房补助。(县住建局:0597-6831896) 其他 1.坚持“如实申报、严格审核、公开监督、违规必纠”的原则,依法依规开展人才购房补助工作,对房源、对象、价格、补助结果实行全过程公开,确保整个过程公平公正。 2.用人单位的主管部门不定期检查人才在岗情况并报县委人才办、县人社局。申请购房补助后,人才在我县工作满5年,所购房产可以上市交易。对于人才在汀工作未满5年离开长汀的,由用人单位按年限追回相关补助,因公(工)死亡的除外。 3.申报对象及用人单位应提交真实有效的申请材料,发现弄虚作假骗取人才购房补助等违反有关规定情形的,列入人才政策申领黑名单,并报市、县征信中心备案,情节严重的,提请有关部门依法追究相关法律责任。 附件: 1.房源基本情况 2.长汀县人才购房补助适用三类人才类别 3.长汀县人才购房补助申请表 4.长汀县人才购房补助申报材料清单 5.承诺书 扫描下方二维码下载附件↓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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