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9日上午,以“生命·礼赞”为主题的2024年厦门市遗体和器官(眼角膜)捐献者缅怀纪念活动,在海沧文圃山厦门市遗体和器官捐献者纪念园举行,活动持续至4月6日。 新华社 发
东南网4月7日报道(福建日报记者 邓婕)
3月29日,2024年厦门市遗体和器官(眼角膜)捐献者缅怀纪念活动举行。参加活动的全体人员依次走到纪念碑前,献上手中的鲜花,向捐献者表达崇高的敬意和深切的缅怀。
据了解,厦门遗体和人体器官捐献工作自2007年正式启动,迄今已17年,在社会各界的共同努力下,从“摸着石头过河”到逐步健全完善工作机制,捐献事业得到了长足的发展。尤其是近年来,从“些许微光”到“繁星点点”,遗体器官组织捐献的理念正走进千家万户。
生死观的转变
“你的心愿已了,放心吧!”献花仪式后,92岁的柯奶奶坐在石椅上如是念想逝世的老伴。2023年,柯奶奶的老伴因病离世。生前,他选择了在去世后捐献自己的遗体。
柯奶奶告诉记者,老伴一生从事医学事业,对生死有自己的见解:“有用的部位,能帮助他人延续生命;生病的地方,就让国家好好研究研究。”在柯奶奶看来,生前总在光荣榜上的老伴,如今仍在榜上,“比起埋入泥土,不如作点贡献”。老伴在住院期间反复交代家人,一定要完成自己捐献遗体的心愿。
柯奶奶感慨道:“我们家三代人中有好几名医生,我自己也是医务工作者,对他捐献遗体的选择,家里人都表示理解,支持他让生命在奉献中延续。”
传统上人们比较避讳死亡的话题,但近年来,海葬、生态葬等新型殡葬模式兴起,人们的生死观也在悄然发生转变,死亡已不再是那么沉重的话题。
在这样理性且健全的生死观基础上,有一部分人开始思考:如果死后捐献器官可以带给他人新生,那生命不是更有意义吗?
杨先生就是这样一个人。2021年,杨先生因病离世,家人遵循他的遗愿,捐献其遗体和眼角膜用于医学院教学及临床移植。因为器官捐献要遵循“双盲”原则,所以受捐者无法直接向捐献者家属表达感激,但受捐者将带着“捐献者”一起去看美好的世界,一个人活出两个人的精彩。
意愿登记达2万多人
在厦门,有意愿的捐赠者可以通过“i厦门”红十字服务平台、现场登记和中国人体器官捐献管理中心官网三种渠道进行意愿登记。整个登记过程只需要花费1分钟,倘若登记意愿发生改变,随时都可以更改。
“无偿、自愿”是遗体和人体器官捐献工作最重要的原则。
“逝者生前表示不同意捐献遗体器官的,任何组织或个人不得捐献、获取其遗体器官;逝者生前未表示不同意捐献遗体器官的,其配偶、成年子女、父母可以共同决定捐献。”厦门市红十字会人体器官捐献协调员钟远腾介绍。
协调员是红十字会专门对接器官捐献和遗体捐献的工作人员。2015年考取协调员证后,钟远腾已办理过100多例器官捐献。
捐献者去世后,家属通过所在医院向红十字会通报,红十字会会派出2~3名协调员前往给予人道关怀,对捐献流程等相关问题答疑释惑,确保知情同意签署法律文书在场、器官获取在场。
钟远腾刚做协调员时,有家属怀疑他身份,后来他工作证常年带在身上;有时捐献流程已经到了签字环节,家属突然失联,导致错过捐献时机;有的捐献者亲属还会十分不解。
“现在已经好很多啦。”钟远腾说,2013年,厦门意愿登记遗体或器官捐献的只有333人,2023年这一数据增加到24082人,登记者来自各个群体,有公务人员、医护人员,有教师、军人,甚至还有移植等待者、移植受者及家属。
器官捐献向阳而行
器官捐献事业向阳而行背后,是无数人的努力。
在厦门,市红十字会联合市卫健委、市民政局、市教育局等七部门,联合出台了《厦门市无偿献血者、造血干细胞捐献者、遗体和人体器官(组织)捐献者直系亲属等优待政策汇编》,对遗体和人体器官(组织)捐献者直系亲属在困难救助、人道关怀、医疗服务、子女教育等方面提供优待。
近年来,厦门有20余名器官捐献者的未成年子女得到爱心人士资助;人体器官捐献者家庭列入每年“红十字博爱送万家”慰问对象。
器官捐献者的奉献不会被遗忘。每年清明节期间,厦门都邀请捐献者亲属、志愿者、遗体和器官接受机构代表参加纪念活动,并及时将每位捐献者的姓名记录在红十字网站上设立的遗体和器官捐献纪念园。
遗体和人体器官捐献工作最难的就是跨越“心坎”,厦门市红十字会利用公益宣传栏,户外广告,宣传遗体和人体器官捐献法规、政策,动员更多群众参与这项利国利民的生命工程;举办遗体、器官捐献登记志愿者培训班,向捐献登记志愿者传授卫生急救常识,邀请专家介绍遗体和人体器官捐献工作现状、捐献流程和待捐知识……
如今,在厦门市遗体与器官捐献者纪念园和全国首家遗体与器官捐献文化馆,常常可以看到人头攒动的情景。
这些看似平凡的普通人,在人生的终点,用自己的器官挽救素昧平生的患者生命。他们的大爱,与日月同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