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通屏山|福建|时评|大学城|台海|娱乐|体育|国内|国际|专题|网事|福州|厦门|莆田|泉州|漳州|龙岩|宁德|南平|三明
您所在的位置:东南网 > 福建频道 > 民生 > 正文

福建城乡低保人均标准达10112元

2024-04-12 09:10:26 作者:何祖谋 来源:东南网  责任编辑:周冬   我来说两句

东南网4月12日讯(福建日报记者 何祖谋) 记者11日从2024年全省民政工作会议获悉,截至2023年底,全省59.8万名低保对象、6.8万名特困人员享受基本生活保障,28.8万名低保边缘人口纳入专项救助范围;低保、特困年人均标准达10112元和25380元,较“十三五”末分别增长22.4%、18.2%。

一年来,我省坚持夯基固本,民政事业高质量发展的基础更加牢固、步伐更加有力,完成“十四五”福建民政事业发展规划中期评估,实现“时间过半、任务过半”的“双过半”目标。

加快构建“福见康养”幸福养老服务体系,养老服务质量实现新提升。连续7年推动养老服务工程纳入省委和省政府为民办实事项目,去年新建300个示范性长者食堂和50个嵌入式社区养老服务机构,创新拓展“长者食堂+学堂”、农村“互助孝老食堂”等模式;推进居家和社区基本养老服务提升行动,新增7个县级示范性养老服务网络,推动建设城乡“一刻钟”养老服务圈;新增16家五星级养老机构,445家乡镇级公办养老机构评定为一级至二级以上服务等级,比2022年提高21.2%;实施农村幸福院质量提升行动,累计改造1130所、占年度计划数的141%。同时,加强儿童社会福利保障,集中养育孤儿和社会散居孤儿基本生活最低养育标准从每人每月1800元和1400元,分别提高到2100元和1700元;实施“福蕾行动计划”,777个乡镇(街道)建立关爱服务阵地,帮助1.1万名儿童走出困境。

相关阅读:

打印 | 收藏 | 发给好友 【字号
今日热词
更多>>福建今日重点
更多>>国际国内热点
  • 新闻图片
更多>>娱 乐
  • 点击排行
  • 三天
  • 一周
  • 一月
关于我们 | 广告服务 | 网站地图 | 网站公告 |
国新办发函[2001]232号 闽ICP备案号(闽ICP备05022042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编号:35120170001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闽网文〔2019〕3630-217号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151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
全国非法网络公关工商部门举报:010-88650507(白)010-68022771(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