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阳光价费
我省清费减负降低成本成效显著
2016-06-20 15:09:14 来源: 责任编辑:张若冰

编者按:2015年以来,我省价格主管部门以工匠精神抓好涉企清费减负降低成本工作,得到社会、企业广泛好评。现将主要成效与做法予以编发,供学习借鉴。

一、主要成效

  (一)涉企收费项目大幅减少。一是落实国家发展改革委一系列减负政策,2015年共取消收费项目45项、暂停收费项目12项、减免收费项目42项,降低收费标准项目12项。2016年在认真落实国家关于扩大18项行政事业性收费免征范围通知的基础上,至5月份,我省还取消省级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2项;降低了469项计量检定收费标准,降低幅度36.19%;降低了土地权属调查费收费标准,降低幅度60%;降低了非住房转让手续费收费标准,降低幅度29.33%。二是省级定价管理的涉企经营服务收费项目由原来74项,缩减到26项,减少了48项;省级定价管理的涉企行政审批前置服务收费项目由原来省直和中央驻闽单位上报的70个收费项目,缩减到4项,减少了66项。省级定价管理的中介服务收费项目由原来43项减少为16项;三是在清理规范进出口环节收费方面上取消了电子口岸科技服务收费项目,实现了进出口环节无省级定价经营服务性收费项目。

  (二)企业负担有效减轻。2015年全省共减少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金额约10.20亿元(不含政府还贷的车辆通行费),减少涉企经营服务性收费金额约21.19亿元。今年1-5月,全省共可减少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金额约1.79亿元(不含政府还贷的车辆通行费)。全省企业用电年降价金额7.46亿。落实国家和省‘绿色通道’相关政策,2015年减负金额6.61亿,今年1-4月,减负金额2.31亿。

  (三)目录清单公示常态化。先后编制并向社会公布了“福建省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清单”、“福建省行政事业性收费优惠政策清单”、“福建省省级定价管理的涉企经营服务性收费清单”、“福建省省级定价管理的行政审批前置服务收费清单”和“福建省实行定价管理的中介服务收费清单”等5个收费目录清单,并根据国家和我省涉企收费政策变化情况适时更新公布。

  (四)政策透明度明显提高。我局公布的目录清单内容涵盖主管部门、审批事项、服务项目、项目设立的法律法规依据、服务内容、收费项目、收费文件、收费标准、收费时限和执收单位等相关信息,提高了企业的知情权,方便企业查询,有利于发挥社会的监督作用。

  (五)事中事后监管进一步完善。一是制定下发了《关于取消收费许可证制度加强事中事后监管的通知》,取消收费许可证,建立收费报告制度,实现行政事业性收费由收费许可证管理向收费报告制度转变;二是制定下发了《关于取消经营服务性收费证制度加强事中事后监管的通知》,取消《收费证》核发和年审工作,建立收费情况报告、收费目录清单和落实收费公示等制度;三是制定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建好“五个平台”推进涉企清费减负工作的通知》,构建阳光价费、清单管理、动态监管系统、网格化督查和12358价格举报信息系统等五个创新平台。

  二、主要做法

  (一)着眼治本要求,坚持创新机制。收费监管模式是一个根源性问题。政策落地方显其效,而促其落地的关键是创新收费监督管理制度机制。基于此,2015年5月,我们制定下发《关于进一步建好“五个平台”推进涉企清费减负工作的通知》,要求全省各级价格部门以进一步建好收费清单管理等五个创新平台为支撑,探索我省涉企收费监管的新模式和新手段,即建好“阳光价费”服务平台,进一步推进涉企收费阳光公示;建好收费清单管理平台,进一步清理规范涉企收费项目标准;建好收费动态监管系统平台,进一步强化事中事后监管;建好网格化监督检查平台,进一步整治涉企乱收费;建好12358价格举报信息管理平台,进一步推进网上督查涉企收费行为。这“五个平台”不但在监管上形成了一个完整的系统,对真正实现收费管理模式从审批到监管转变具有重要意义。

  (二)着眼整体效益,坚持协调推进。由于清理规范收费工作涉及面广,牵涉部门、单位多,因此,我们尽力把这项工作融入全局,搞好部门之间、相关工作之间的协调,形成气势,以势增效。以编制渉企经营服务性收费等“三项目录清单”为例,我们做到“四个结合”,即把编制目录清单与价格改革、与体制机制改革、依法治价、降低企业成本等四个相结合。与价格改革相结合,做到编制清单和修订定价目录工作同步进行无缝对接,实现定价目录之外无政府定价涉企经营服务收费;与体制机制改革相衔接,主动与省审改办、财政厅、经信委等多个部门沟通协调,取得共识,将政府购买服务项目落实到位,实现了编制目录清单与体制机制改革完美衔接;与依法治价相结合,对“三项目录清单”项目设立始终坚持依法立项,凡没有法律法规依据的收费项目一律取消,对有法律法规依据但市场竞争充分的经营服务性收费项目一律放开由市场决定价格,落实了法无授权不可为的依法治价理念;与降低企业成本相结合,先后采取了取消、降低部分经营服务性收费,落实政府购买服务以及落实国家和我省涉企收费优惠政策等措施,并在目录清单中得到体现。

  (三)着眼企业发展,坚持精准施策。清理规范涉企收费,其核心是激发企业活力,推动经济结构性改革尤其是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我们与相关部门、执收单位一起,采取多种形式深入各类企业收集数据资料,进行调研、座谈,了解企业在发展中所遇到矛盾和问题,精准施策,使清理规范的思路、方案尽可能的精细、精确、接地气;在实施过程中,注重打好降成本“组合拳”,提高清理规范的实效性。 一是落实国家政策上坚决彻底。今年初,我们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关于降低住房转让手续费受理商标注册费等部分行政事业性收费标准的通知》精神,组织相关部门对我省房屋转让收费问题进行深入调研,针对企业和个人反映的问题制定出符合我省情况的政策措施,如将存量房转让手续费由转让方承担改为由约定方承担,同时同步降低我省非住房转让手续费收费标准,降低幅度为29.33%,并对单宗房屋转让手续费限定最高收费标准3万元,年可减轻企业和社会负担约8000万元。 二是本省普惠政策形成上,努力获取最大“公约数”。例如,现行我省列入省级价格、财政部门制定收费标准的计量检定项目有1245项,为落实降成本政策,服务供给侧结构改革,切实减轻企业负担,今年1月份,经与省质监局反复磋商,我省下调了非自动衡器、标准玻璃量器、机械天平、燃油加油机等469项计量检定收费标准,平均下调幅度为36.79%。同时对工业企业仪器仪表和计量器具并列入国家强制检定目录的13类计量检定项目在今年1月份降标基础上再降低10%。预计年可减轻企业及社会负担约9000万元。 三是收费专项治理、重点行业(或环节)、重点企业收费政策上,着眼于激发市场潜力、活力。比如,电梯定期检验和验收检验属于法定检验,检验周期为每年一次。近年来,由于电梯数量不断增长,特检部门收取的电梯检验费呈逐年上升趋势,据此,我省分别于2010年和2012年两次降低电梯检验收费标准。2015年,根据电梯检验收费总额增长情况和社会反映情况,经调研测算后,再次降低了我省电梯检验收费标准,即对7层以上每层加收金额降低5元;取消现行规定的双休日、节假日电梯检验加急收费的规定;将电梯定期检验复检收费下浮50%,年可减轻企业和社会负担约1700万元。

  (四)着眼职能转变,坚持优化服务。一是提升服务能力。省物价局党组利用中心组学习,开办辅导讲座等多种形式,引导干部职工要主动把握和遵循市场规律,强化市场主导意识,确立新的发展理念,在清理规范收费工作中打好主动仗。二是降低企业成本。突出企业主体地位,每项政策出台,相关单位和部门都坚持“四问到企业”,即问需、问急、问策、问果到企业。切实为企业发展着想,降低企业用电成本。按照只降不升的原则,2016年1月1日前全省电网一般工商业电价0.7776元/千瓦时(<1千伏,下同)及以上的,从2016年1月1日起一律降到0.7773元/千瓦时,共有省电网及22个趸售县电网降价,降价幅度从每千瓦时0.03~7.67分/千瓦时不等,其余趸售县电网一般工商业电价不动,全省平均一般工商业电价降低2.04分/千瓦时。与省交通厅共同监督省高速公路公司落实“绿色通道”政策,严格按免征目录免收鲜活农产品车辆通行费。2015年清理编制目录清单的同时,取消了电子口岸科技服务收费和人才中介机构人事代理服务收费;降低部分防雷技术服务收费和减免部分房地产交易手续费;会同省商务厅等部门完成我省试行港口海关查验作业费实行政府购买服务工作。三是盯住服务关节点。抓目录清单常态化公示,每有政策变化,都会适时在门户网站或新闻媒体上更新收费目录清单,并明确对未进入公示名单的收费单位或收费项目,被收费对象可以拒绝缴费。把收费政策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明明白白地交给企业和社会并接受监督。抓事项办理程序的简化,严格依据法规政策和我省效能办相关要求,缩减规范事项办理程序、时间期限。抓相关政策落实情况的督查,确保政策落地,企业受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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