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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政府举行宪法宣誓仪式 省委书记、省长于伟国监誓 省物价局局长林作明领誓

2017-12-15 09:14:19   来源: 福建省物价局  责任编辑: 林峰峰  我来说两句
12月4日,正值第四个国家宪法日,省政府举行宪法宣誓仪式,以激励教育政府工作人员忠于宪法、遵守宪法、维护宪法,依法履职尽责。”  宣誓后,于伟国勉励大家不忘初心、牢记使命,恪尽职守、夙夜在公,奋力谱写新时代福建发展新篇章。

省委书记、省长于伟国监誓。根据《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实行宪法宣誓制度的决定》和《福建省国家工作人员宪法宣誓办法》,126名由省政府任命的国家工作人员依法进行宪法宣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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