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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政府举行宪法宣誓仪式 省委书记、省长于伟国监誓 省物价局局长林作明领誓

2017-12-15 09:14:19   来源: 福建省物价局  责任编辑: 林峰峰  我来说两句
12月4日,正值第四个国家宪法日,省政府举行宪法宣誓仪式,以激励教育政府工作人员忠于宪法、遵守宪法、维护宪法,依法履职尽责。”  宣誓后,于伟国勉励大家不忘初心、牢记使命,恪尽职守、夙夜在公,奋力谱写新时代福建发展新篇章。

省政府第二会议室气氛庄严隆重,国徽高悬、国旗鲜艳,宣誓台上摆放着《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上午九时,副省长黄琪玉宣布宪法宣誓仪式开始。全体起立,同唱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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