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5月8日上午,由省物价局举办的纪念《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实施20周年现场宣传咨询和价格知识竞答活动正式登场。北大路省物价局大楼门前、鼓楼区屏山地铁站出口处,活动主办单位—省物价局、省价格协会早早地搭起了拱门、拉起了横幅。
2018年5月7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自1998年5月1日起施行,是价格管理的基本法律,它规定我国的价格制度是实行并逐步完善宏观经济调控下主要由市场形成价格的机制,规定定价形式分政府定价、政府指导价和市场调节价。
2018年5月4日:今年是《价格法》实施二十周年。5月4日上午,国家发展改革委价格司在京组织召开《价格法》实施二十周年座谈会。全国人大法工委经济法室、司法部财政金融法制司、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价格监督检查与反垄断局、国家发展改革委法规司相关负责同志,部分《价格法》起草工作亲历者,相关研究机构及高校专家学者,部分地方价格主管部门和委属事业单位负责同志出席会议。
2018年5月:为纪念《价格法》实施20周年,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要求,加快法治机关建设,5月3日,省物价局邀请原副巡视员林国光为全局干部职工作法治专题讲座。林国光简要概括了《价格法》实施20周年的成效,重点围绕政府定价权限与定价目录、主动定价与成本监审、价格监测、价格服务与争议调解、定价文件与规范性文件的归档与清理、市场价格监管和反价格垄断、责任追究等七个方面问题。
2018年5月3日,《福建日报》第6版重磅推出专题报道《坚定 奋进 搏击 ——福建省贯彻实施<价格法>20周年回眸》。20年来,全省各级价格主管部门在各级党委政府的领导下,充分发挥《价格法》赋予的价格管理职能,围绕改革、发展和稳定,全面推进各项价格工作,为我省经济社会健康发展作出了重要贡献,得到了社会各界的充分肯定。
德化县:在瓷都广场、县城主要街道、社区以及18个乡镇等悬挂横幅、张贴标语、电子显示屏滚动宣传,营造宣传氛围。丰泽区物价局以宣传《价格法》颁布实施20周年为契机,结合强化“五一”节假日期间市场价格监管,采取“宣传+监管”的方式,自4月23日开始,集中开展价格法律法规宣传周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