旧小区设电梯有人反对咋办 部门:协商好再开工
福州新闻网11月17日讯 旧小区增设电梯,部分业主反对,导致工程停了又开、开了又停。这是近段时间发生在杨桥西路世纪佳源5号楼的一件事。 昨日下午,记者来到世纪佳源小区。5号楼正对着小区大门,经过一个花园便可到达。记者看到,5号楼05单元和06单元前建起了一个水泥台面,周围用木板围挡,旁边的外墙上贴着有关此次施工的一些情况介绍,现场并没有工人。 记者了解到,这两个单元共有7层14户居民。反对施工的业主认为,在此增设电梯会影响楼栋外观导致房屋贬值,而且占用通道阻碍车辆通行,施工中还存在影响房屋安全的隐患。此外,在施工中还有可能破坏埋在地下的各种管线,因此他们不赞成增设电梯。从一开始他们就提出反对意见,但目前支持方停停建建,水泥台面还是建成了。一名业主说,支持方出示的一些批文,他们持怀疑态度,而且对方未能出示管线单位的相关审批手续。他认为,在没有完整的合法手续之前,工程不应该再继续。 对有人反对建电梯,支持方业主侯先生觉得不可理解,甚至觉得对方是“站着说话不腰疼”。他说,持反对意见的人并不是这两个单元的业主,而是5号楼其他单元的业主,而这些单元都已经有了电梯。按照规定,对方不是本单元的业主,无权参与电梯建设的决策。“除了2楼的2名业主表示同意建电梯但不愿意出资外,其他12名业主都同意且答应出资。” 侯先生说,建电梯事宜是从8月份开始的,此前已经通过了规划部门的审批。但因为屡屡遭反对方投诉,工程是断断续续,到现在才建起了一个水泥台面。“规划、消防、市容管理、通信、燃气、自来水等部门、单位多次到现场查看过,并没有提出什么问题。”侯先生说,对方提出的管线安全等问题,他们也已进行方案优化,包括不移动除消防管以外的其他管线并对管线进行加固保护、出资拓宽路面、减小轿厢规格等。“既然政府部门出台政策鼓励旧小区加装电梯,希望不要因为一些业主反对而致使工程停滞。”侯先生说。 记者了解到,根据《关于福州市既有住宅增设电梯的若干意见》相关规定,既有住宅增设电梯可以梯号为单位进行申请。凡同梯号业主一致同意且满足规划要求的,可直接报送主管部门审批而不必进行批前公示。如果未能取得同梯号全部业主同意,但获得三分之二以上业主同意,则应在小区显著位置进行公示。公示期间同梯号业主未提出异议,方可向主管部门报批。如有业主提出异议,双方则应自行协商。协商未能达成一致的,由主管部门召开听证会并提出处理意见。双方如仍不能达成一致的,则应通过司法途径解决。 目前,规划部门对此事的建议是:协商一致后再开工。 (福州晚报首席记者 徐强 文/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