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宁德市提高城镇医保报销额度
医保报销额度又提高了!记者从宁德市人社局获悉,今年城镇职工医疗费用最高可报销27.3万元,比去年提高5.5万元,而城镇居民医疗费用最高可报销26万元,比去年提高6万元。 调整 商业补充医保额度提高 患大病时可申请 近日,市人社局、市财政局联合发出通知,部署今年宁德市城镇基本医疗保险大额医疗费用商业补充医疗保险工作。 记者了解到,目前宁德市城镇职工、居民实行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当发生超出医保规定数额范围的重大疾病时,还可申请商业补充医疗保险,减轻大额医疗费用负担。 据市人社局相关负责人介绍,这种带有强制性的商业补充医疗保险,是由医疗保险管理中心统一筹集资金,向商业保险公司集体投保。凡参加了基本医疗保险的职工,均为商业补充医疗保险投保的对象。参保职工超过基本医疗保险规定的统筹基金最高支付限额以上的医疗费用,由商业保险公司负责赔付。 今年,城镇职工、居民大额医疗费用补充保险的保费、起付线和承保额度都有所提高。 城镇职工 每人每年保费141.15元 最高可报销27.3万元 记者了解到,宁德市城镇职工大额医疗费用补充保险每两年一轮,2014年、2015年的参保人员保费为每人每年141.15元,比上一轮增加21.15元,增加部分由参保职工个人账户支付6元,剩余部分由统筹基金支付,原有120元保费征收渠道不变。 2014年、2015年,城镇职工大额医疗费用补充保险的起付线为7.3万元,比上轮增加0.5万元;补充保险承保额度为20万元,比上轮增加5万元。本统筹区内就医赔付比例为90%,也就是说个人自付10%,转外(统筹区外)就医赔付比例为在职人员85%、退休人员为90%。 城镇居民 每人每年保费30元 最高可报销26万元 往年,城镇居民大病医疗费用补充保险由各县(市、区)自行开展,而从今年起,建立全市统一的城镇居民大病医疗费用补充保险制度,参保人员保费为每人每年30元,并且直接由城镇居民医疗保险统筹基金支付,不再向参保人另行收取。 2014年,城镇居民大病医疗费用补充保险的起付线为6万元(含起付线、自付部分),补充保险承保额度为20万元(含自付部分),比去年增加6万元,赔付比例为60%,也就是说个人自付40%。(记者 林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