闽卫办监督函〔2015〕11号
各设区市卫生计生委,平潭综合实验区管委会市场监督管理局,省疾控中心、省卫生监督所:
经省卫生计生委研究,现将《消毒产品生产企业和消毒隔离专项监督检查计划》印发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我委将适时组织对各地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督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