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脑死亡家人捐其器官 红会帮助赡养其老母亲
东南快报讯(记者 林雅)一名在闽务工多年的男子因意外脑死亡,他的家人强忍悲痛把生的希望留给有需要的人,家人帮他捐出心脏和肝脏,最终让毫无血缘关系的病人的生命得以延续。前日,福州总医院的两名患者分别成功进行了心脏和肝脏移植手术,重获新生。 捐献器官者名叫王荣合,1973年出生于四川省宣汉县的一个小乡村,芭蕉镇泉水村。他已离家来闽务工多年,近日他因农药中毒,被送到福州市第一医院抢救,但医生全力抢救后仍无法挽回他的生命,并初步诊断其为脑死亡。 43岁的王荣合正值壮年,由于家境贫寒,至今仍单身未婚,有一个弟弟在海南打工。他的离去对于其70岁的老母亲来说是极大打击。当他的家人得知其生命无法挽救,但病情、年龄等都十分符合“器官捐献”条件,家人考虑再三,决定捐献他的器官,并快速与福州市红十字会联系进行遗体和器官捐献登记。 前日,相关的人体器官捐献医学专家、评估组专家联合会诊,确定王荣合符合国家卫计委颁布的死亡标准,经过审核临床资料及所有签署文件并会见家属后,一致同意接受患者家属的捐献请求。同时,相关工作人员将捐献者和器官信息上传至“中国器官分配与共享计算机系统”。 同日,王荣合捐献的心脏、肝脏经过系统分配,很快就移植到福州总医院两名急需的患者身上。昨日,东南快报记者获悉,这两例移植手术都很成功,两名患者因为王荣合无偿捐献的器官重获新生。 另外,东南快报记者获悉,王荣合离世后,留下了他7旬的老母亲,出于对捐献者的人文关怀、人道救助,鉴于王家困难的实际情况,福州市红十字会将向有关部门申请给予家属人道救助,帮助赡养其老母亲。 来自福州市红十字会的统计,截至目前,已有2000多人报名登记遗体和器官捐献,累计实施遗体捐献200多例,器官捐献20多例,其中大器官有三四例,眼角膜有20多例,拯救了不少的生命。 据福州市红十字会有关人士介绍,福州市自2003年开始,遵循自愿、无偿原则,在市民中开展了自愿捐献遗体和器官工作。目前,市红十字会在全市各县(市)、区红十字会分别设立了接受遗体和器官捐献登记工作机构,市民要进行遗体和器官的捐献登记很简单,除了到当地红十字会登记外,还可以打电话报名,工作人员会将相关表格寄到市民家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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